具體輕過失

 圖1 具體輕過失||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 / 繪圖:Yen
圖1 具體輕過失
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 / 繪圖:Yen
在法律上過失區分成三種,依注意義務由高至低,分別是抽象輕過失、具體輕過失及重大過失,差別在於需要「注意到什麼程度」。如果要像處理「自己」事務程度的注意,卻沒做到,就稱為有具體輕過失,例如民法第535條[1]前段的無償委任處理委任事務。

註腳

  1.   民法第535條:「受任人處理委任事務,應依委任人之指示,並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之注意,其受有報酬者,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為之。」
找不到相關法律用語嗎? 我要許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