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著作,是針對一個已經存在的著作,透過以翻譯、編曲、改寫、拍攝影片或其他方法,進一步改作而成的新著作[1]。這樣的新著作不會影響到原本著作的著作權[2],而是一個獨立的著作[3]。 衍生著作是一種創作方法,而不是著作種類,衍生出來的著作究竟屬於哪一種著作(例如語言著作、音樂著作或是其他種類),會依據它完成的型態歸類[4]。例如,可以把哈利波特或魔戒的小說(語文著作)改拍成電影(視聽著作)。
延伸閱讀 曾允君(2020),《著作的類型有哪些?——(三)衍生、編輯、表演》。 王琮儀(2020),《翻唱他人歌曲的著作權問題(二)--用不同語言翻唱別人的歌曲,或利用別人的二次創作,會違反著作權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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