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如果對於清償債務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幫債務人清償債務後,就可以代位債權人行使權利,這就是「代位清償」[1]。
例如A向B借錢,請好友C提供房子設定抵押權給B作為擔保[2];後來C幫A清償借款後,可以代位B行使權利,請求A還錢給他。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