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爭是指在訴訟當中代稱「本案當中的這個人/事/物/權利﹒﹒﹒﹒﹒﹒」的意思,是法律文書的常用語。 例如,「系爭支票[1]」就是指「本案中所討論的這個/這些支票」、「系爭土地[2]」指的是「本案中所爭執/提到的這筆土地」、「系爭建照[3]」是說「本案中所涉及的建照」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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