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對於犯罪進行追訴的時間限制,一旦經過了時間限制,國家依法就不能再追訴犯罪。檢察官只能依法作出不起訴處分[1],法官則必須作出免訴判決[2]。
另外,追訴權也可能因為法定事由而停止計算,或繼續計算[12]。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