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稱為間接給付,指債務人為了清償舊債務而對債權人負擔新債務[1],但在新債務履行之前,舊債務不會被新債務替代而消滅。例如A原本向B借錢50萬元就債務未還,而選擇簽50萬元的支票[2]給B,也就是負擔了新的票據債務; 在支票兌現之前,A原本對B的50萬元借款債務並沒有因此消滅,必須等到支票兌現後,A對B履行了新債務,舊債務才會跟著消滅。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