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可能包含預防、治療、處遇,也可能包括預防、整治。 但法規中所如果出現「防制」或「防治」等字眼,具體意義及內涵還是要看各法規立法政策來決定,比較難有統一的標準。
舉例:水污染防治、自殺防治
延伸閱讀:法務部法律字第10300077990號函要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1、2-1 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1、5 條規定參照,各法規中所稱『防制』,可能包括預防及制裁一定危害,又法規中所稱『防治』,可能包括預防與治療或處遇,亦可能包括預防與整治,故各法規中所稱『防制』與『防治』意義及內涵,需視各該法規立法政策而定,以符合立法目的及其規範意旨,尚難一概而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