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罪推定原則

一個人即使被認為是犯罪嫌疑人,在法院確定判決有罪之前,都應被推定為無罪,此為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1項明文保障被告權利 [1]

 

既然推定被告無罪,怎能將被告羈押?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雖然揭示無罪推定原則,但是並未禁止「依法」拘禁。(公約第14條第2項及公約第9條)可見兩者互不牴觸。

 

註腳

  1.   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1項:「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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