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代理是指經過本人同意或另外特別約定,代理人可以幫本人選複代理人,複代理人的代理行為直接對本人發生效力[1]。例如當事人A委任B律師當民事訴訟事件的訴訟代理人,委任書上也同意B律師選任代理人[2],後來B律師如果選任了C律師,C律師就是複代理人。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