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稱事物訊問[1],是刑事程序中,針對被告或犯罪嫌疑人[2]、證人[3]針對具體的案情問問題,例如「當天你人在哪裡」、「這包毒品是誰交給你的」這類,可以用來判斷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到底有沒有犯罪的問題。 本案訊問之前,必須先進行人別訊問、告知義務[4]。而訊問時禁止用刑求、疲勞訊問等不正訊問的方式進行,否則將會讓問到的自白或證言不能當作證據來使用。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