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方針

國家對人民宣布的施政計畫及大致方向。在我國,總統能夠依照大政方針的行政權規範,設立國家安全會議及國家安全局[1],決定國防、外交、兩岸關係及國家重大變故等國家安全相關[2]的政策方向。

註腳

  1.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4項:「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得設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其組織以法律定之。」
  2.   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第2條:「
    I 國家安全會議,為總統決定國家安全有關之大政方針之諮詢機關。
    II 前項所稱國家安全係指國防、外交、兩岸關係及國家重大變故之相關事項。」

 

找不到相關法律用語嗎? 我要許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