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法制上,公民投票可分為「全國性公民投票」與「地方性公民投票[1]」。
地方性公民投票的主管機關是各直轄市、縣(市)政府[2],適用於以下事項[3]:
過去曾辦理過的各項地方性公民投票,可參考中央選舉委員會製作的「地方性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一覽表」。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