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分立是指將國家的公權力分散,避免一權獨大而有濫用權力的情形。
世界上比較常見的是如美國的「三權分立」,分別是: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但我國比較特別,採的是「五權分立」,除了前述三權外,還另有:監察權、考試權[1]。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