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指的是3人以上,以從事暴力、詐欺或者法定重罪為主要目的,而且有持續性或者牟取不法利益的組織。而且只要不是臨時湊成的團體都算,不論實際上組織是否嚴謹、有沒有名稱[1]。例如黑道幫派、詐騙集團、人蛇集團都可能被認定成法律上的犯罪組織。 發起、主持、操縱犯罪組織的人,會因為「發起、主持、操縱」的行為本身而被處罰,如果有做出具體的犯罪行為,則另外會依據具體的如傷害、詐欺等犯罪行為而被處罰。另外參與犯罪組織的人也會因為參與行為本身而被處罰[2]。
延伸閱讀: 王綱(2022),《詐騙集團的成員可能會觸犯什麼罪?首腦跟車手的刑責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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