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血親

圖1 法定血親||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 / 繪圖:Yen
圖1 法定血親
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 / 繪圖:Yen

法定血親,又稱擬制血親。本來並沒有血緣(血統)關係,而是由於法律的規定,才成為視同具有血親身分,因此叫作法定血親。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等同有血緣關係ㄧ般(民法第1077條第1項[1]),便是法定血親。

註腳

  1.   民法第1077條第1項:「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親屬間之關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與婚生子女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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