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傷害

職業災害的一種,指在執行職務時,受到立即性意外的傷害,而執行職務和傷害之間有相當因果關係[1]。例如在工作中於鷹架上摔落地面受傷骨折,即屬於職業傷害。

註腳

  1.   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6條:「本法第二條第五款所稱職業上原因,指隨作業活動所衍生,於勞動上一切必要行為及其附隨行為而具有相當因果關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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