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

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的創作[1]著作人在完成時起所享有的權利[2],就是著作權。著作權在完成的當下就享有[3],並不需要特別登記或註冊。

著作權可以分成著作人格權著作財產權

註腳

  1.   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1款:「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著作: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
  2.   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3款:「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三、著作權:指因著作完成所生之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
  3.   著作權法第10條:「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但本法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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