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公司資本都應該分成股份[1],各股東依據其出資金錢、技術或其他法律認可利益的價值認購相對應的股份[2],以獲得企業組織營運的權利或分潤。 與股份類似的概念為出資額,適用在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公司、合夥、有限合夥。
舉例來說:
A公司現在每股為600元,甲提供了B技術,經董事會決議認為B技術價值300萬元,甲擁有的股份便是5000股(300萬/600)。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