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表演

現場演出且對外公開售票的音樂、戲劇、舞蹈,或其他形式的藝文表演活動[1]。而主辦單位公開販售給消費者的票券,稱為「藝文表演票券[2]」。

延伸閱讀:
法律百科,《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範本》。
王綱(2022),《藝文表演的主辦單位臨時更換表演者,消費者可以退票嗎?票券遺失的話還能入場嗎?》。

 

註腳

  1.   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前言:「本事項所稱藝文表演票券,指針對現場演出之音樂、戲劇、舞蹈或其他形式之藝文表演活動所公開販售並向消費者收取對價之無記名式(或記名式)證券。但電影片票券或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2.   相關法規可參考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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