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是發表、頒發;宣布、頒布的意思。例如:發布新聞、發布消息、發布通緝。
發布,在法制作業上,是個專門用詞。總統發布命令,以及行政命令的訂定、修正、廢止,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2項、第3項[1]及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2]的規定,使用「發布」二字。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