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

圖1 發明專利||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 / 繪圖:Yen
圖1 發明專利
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 / 繪圖:Yen

依專利法規定,專利可以分為「發明專利」、「新型專利」與「設計專利」3種類型[1]

「發明」是指利用自然法則的技術思想的創作[2]。在判斷上,應考量是否以「具有技術性」的手段解決問題,例如數位相機的自動對焦裝置。發明專利權的期限,自申請日起算20年屆滿[3]

註腳

  1.   專利法第2條:「本法所稱專利,分為下列三種:
    一、發明專利。
    二、新型專利。
    三、設計專利。」
  2.   專利法第21條:「發明,指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之創作。」
  3.   專利法第52條第3項:「發明專利權期限,自申請日起算二十年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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