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犯罪必須構成要件該當、沒有阻卻違法事由,並具備有責性。
「可非難性」則是有責性的判斷標準,簡單來說,行為人雖然可以決定應該做合法的行為,但行為人卻偏偏決定實施違法行為,其所實施的違法行為即應予以歸責,而具有可非難性[1]。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