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對於從事競選活動或其他政治相關活動的個人或團體,所無償提供的動產、不動產、沒有對價的給付、債務的免除,或是其他的經濟利益。不包含加入政黨需要繳交的黨費、會費,或者是擔任義工服務[1]。
政治獻金並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捐贈,如特定企業、團體,未具選舉權人,依法不能捐贈政治獻金[2]。而可以收受政治獻金的人或單位,只限於政黨、政治團體及準備參選的人[3]。
若想進一步了解政黨或特定政治人物收受政治獻金的狀況,可以到監察院的《政治獻金公開查閱平臺》進行檢索。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