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罪判決

指「被告的犯罪行為不能證明」或是「經證明後發現被告沒有犯罪」的判決[1]

註腳

  1.   刑事訴訟法第301條第1項:「不能證明被告犯罪或其行為不罰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
找不到相關法律用語嗎? 我要許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