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

圖1 侮辱||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 / 繪圖:Yen
圖1 侮辱
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 / 繪圖:Yen

侮辱指和「事實」敘述沒有關聯的表達內容。

例如:宣傳他人曾經犯罪被判刑,是陳述事實,所以不是侮辱,反而會構成誹謗罪[1]。而常見的「王八蛋」和「神經病」等等,就是侮辱。

註腳

  1.   刑法第310條:「
    I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II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III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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