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就業歧視的意思、案例以及之後的申訴,請參考法律百科文章:雷皓明、張學昌(2018),《什麼是就業歧視?被歧視了怎麼辦?》。 如果求職時認為雇主有就業歧視的行為,可以向地方主管機關的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進行申訴,但必須是符合就業歧視法第5條... (more...)
這樣的約定,屬於「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由勞動基準法第15條之1來處理。 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的具體說明、判斷約定是否有效的步驟,請見黃蓮瑛、林宥廷(2018),《老闆說要綁N年──勞動契約的最低服務年限約定合法嗎?》。 另外各行各業都... (more...)
您好,修法後的內容說明如下: 一、檢察官能夠於偵查中作限制出境、出海處分嗎?          答案是可以,只要是在偵查中犯罪嫌疑人有犯罪嫌疑重大的情形,檢察官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就可以在被告沒有一定住、居所、有逃亡可能或有滅證、偽造證據可能... (more...)
心疼您的遭遇。針對此問題,可徑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進行申訴。可參考︰各地方政府設置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申訴聯絡窗口,網頁上附有法律諮詢服務與各縣市申訴電話。申訴流程如下︰就業歧視及違反性別平等申訴流程。 (more...)
本文先就工作規則的概念進行介紹,次而回答本文底問題。 一、何謂工作規則︰  (一)「工作規則」見于〈勞動基準法〉第九章章目,就其規範僅有第70、71條。第70條規定僱用人必須訂定工作規則的前提、程序與規定項目,第71條規定工作規則的效力,不... (more...)
依照民法第3條第2項:「如有用印章代簽名者,其蓋章與簽名生同等之效力。」,其實簽名與蓋章在法律上有一樣的效力,而且是以簽名為主,蓋章為輔。 詳細請參考文章:雷皓明、張學昌(2019),《書面文件要簽名、蓋章或是按指印?使用不同方式,法律效力... (more...)
勞資爭議分成「調整事項」和「權利事項」,屬於調整事項的爭議才可以發動罷工。 依照調整事項的定義,設置勞工董事參與公司經營,應該是屬於廣義的調整事項的範圍。 詳細請參考文章:吳孟勳(2019),《團體協約可以談勞工董事嗎?——從2019年長榮... (more...)
如果鄰居是在社區中庭抽菸,因為中庭並不屬於菸害防制法規定禁止吸菸的場所,建議您可以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的規定,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提案,在規約中禁止住戶在公共區域吸菸。 如果規約中已有禁止在公共區域吸菸的規定,可是住戶仍然違反,又經... (more...)
首先要說明的是,夫妻財產制可分為法定財產制和約定財產制(約定財產制又包含共同財產制和分別財產制二種),如果夫妻沒有以契約約定財產制的話,就以法定財產制為其夫妻財產制,也才適用下面的法條。 依民法第1030之1條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 (more...)
一、由於《監獄行刑法》第五十八條第四項保外醫治,準用刑事訴訟法有關具保之規定,包括該法第一百十一條、第一百十八條、第一百十九條及第一百二十一條之命提出保證書、指定保證金額,免除具保責任,准其退保及沒入保證金之規定。因此,有關保外醫治的規定自...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