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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使用過網路拍賣平臺購物,一定知道有7天的猶豫期間,無論稱為猶豫期間或鑑賞期,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的規定,網購在7天之內,消費者可以不附理由以及任何費用,以法定方式解除契約。如果在網購碰上像案例這樣的糾紛,要解約退回商品卻遭賣家答覆:「法律規定的7天不是鑑賞期,不能使用商品,所以如果拆除包裝並使用,而且沒有包裝的話那就不能退貨。」因為網購的金額通常都不大,許多消費者可能摸摸鼻子給個一星負評認賠,但賣家所說符合法律規定嗎?(見圖1)圖1消費者在網購的7日鑑賞期內可以做的事?資料來源:曾友俞/繪圖:Y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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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師眼中的性侵案件被害人在本人執業的經驗中,不乏有委託人是性侵害案件告訴人(也就是被害人)的案件,而這種案件的告訴人(被害人,以下均以「告訴人」一詞指稱被害人)其實都會擔心,倘若提告,會不會再與加害人見到面?自己的個人資料會不會洩漏?對方會不會再對自己不利?當然這些問題實務上都有相對應的規範可以參考,而且有關機關也多能落實法令的規定,然而這種案件的被害人通常心理已經遭受極大的創傷,所以在消弭恐懼與重建信心的過程,都會相當漫長。二、司法程序已經有保障性侵案件被害人(一)這種案件在實務審理上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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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檢警機關的即時庇護、保護令的隔離手段以外,性侵案件的偵查、審理過程中也有其他保護被害人的措施。(見圖1)圖1性侵被害人有哪些法律保障措施?資料來源:雷皓明、張學昌/繪圖:Yen一、陪同偵查一般刑事案件的偵查與開庭過程都是單獨進行,但顧及性侵案件對被害人造成的心理傷害與壓力,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簡稱性防法)第15條第1項特別規定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的旁系血親、家長家屬、醫師、心理師、輔導人員或社工人員都可以在偵查、審判中陪同在場,並且可以參與討論、陳述意見,作為被害人的支柱,協助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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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控對方性侵害如果沒告成,對方會反告我誣告嗎?   (一)在我承接的案件之中不乏有性侵害的案件,而不少委託人也都會問,如果沒有告成對方是否會被反告誣告?這樣的案例在法律實務界其實也有機可循,比如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106年度偵字第1966號起訴書就有類似內容:「……『誣告』即虛構事實,進而申告而言,又所謂虛構事實,係指明知無此事實,而故意捏造者而言,是如若出於誤信、誤解、誤認或懷疑有此事實,或對其事實誇大其詞,或資為其訟爭上之攻擊或防禦方法,或其目的在求判明是非曲直者,均不得謂屬誣告;另即其(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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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發生性侵害案件,當務之急是確保自己的安全性侵害案件的發生,有可能屬於隨機暴力事件,也有可能是朋友或近親濫用你的信任來傷害你。若屬於隨機暴力事件,受害者應盡速報警,尋求警方庇護與製作筆錄;若是配偶、近親或是其他親密關係,不論是現任或前任,除了報警以外,還可以嘗試向法院聲請保護令,暫時隔離危險。二、不更換不清潔,盡速前往醫院治療、驗傷蒐證性侵害案件往往具有隱密性,事發當下可能處於暗室或無人經過的處所,除了使得受害者孤立無援,也使得犯罪的證明相對困難。受害者在確認自己安全以後,即便心理、生理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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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公寓大廈外牆磁磚掉落砸壞我的東西,怎麼辦?資料來源:黃蓮瑛、葉子齊/繪圖:Yen一、公寓大廈的外牆歸誰所有?由誰管理?(見圖1)(一)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共有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變更外牆面構造的行為,必須受到公寓大廈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的限制,而不能由區分所有權人(下稱「區權人」)任意加以使用或變更。由此可知,外牆並不是公寓大廈區權人的專有部分,而是屬於共用部分。既然外牆屬於共用部分,則外牆的所有權由全體區權人共同享有。也有法院見解從不同角度觀察,認為外牆涵蓋整個公寓大廈,是整棟建築物都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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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屋二賣簡介前手買家與賣家簽訂房屋買賣契約,但尚未至地政事務所登記所有權移轉。而賣家又與後手買家對同一房屋簽訂買賣契約,並將房屋所有權登記予後手買家(圖2)。前手買家因此無法依照自己的買賣契約,對賣家主張移轉房屋所有權。此情形即稱為一屋二賣。圖2一屋二賣時間軸作者自製。二、問題起因契約當事人(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可以主張的權利,僅能在契約當事人之間主張。在本篇房屋買賣,前手買家只能對賣家主張買賣契約上的權利,前手買家對於後手買家則不能主張任何權利此即債權相對性。而債權平等性是指數個債權間,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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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為了追求謹慎、正確的結果,難免耗費較長時間;然而,有些債務人為了避免敗訴必須賠償、給付債務,會在還沒起訴前,或趁著訴訟期間,隱匿、處分自己的財產,當債權人日後勝訴確定時,債務人名下已經沒有任何可供強制執行的財產,使得債權人無法得到應有的賠償。為了避免這樣的情形,確保債權可以被清償,民事訴訟法設計了保全程序的制度,當事人可以藉由保全程序來暫時性的保障自己的權利,其中,最常用到的就是「假扣押」,以下簡單介紹假扣押制度。一、什麼是假扣押?假扣押是指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或請求的給付是可以變更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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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羈押與救濟羈押是嚴重侵害人身自由的強制處分,且又是針對尚未經判決確定的被告,因此刑事訴訟法上訂有包括抗告、準抗告、聲請撤銷羈押等多方面的救濟手段。(見圖1)圖1羈押的救濟方式?資料來源:劉立耕/繪圖:Yen二、羈押裁定「做成時」的救濟手段──抗告與準抗告(一)定義抗告:對於法院裁定聲明不服的救濟手斷,方式則是由「當事人」依刑事訴訟法第404條的規定向上級審法院提出。準抗告:對於個別法官處分聲明不服的救濟手段,方式是由「受處分人」依刑事訴訟法第416條規定向做成該處分的法官所屬的法院提起。抗告與準抗告兩個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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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親兄弟,明算帳」,平常看起來和樂融融的一家人,碰上父母過世要分遺產時,也可能爭執不休、對簿公堂;更何況如果家門不幸,遇上從未盡扶養義務好好照顧父母,或甚至斷絕親子關係而離家出走的兄弟姊妹,他們還可以回來繼承遺產嗎?本篇文章會先介紹民法所規定的喪失繼承權事由,下篇文章則會用案例來實際運用法條。表1:喪失繼承權的性質與類型性質意思是否得回復繼承繼承人的行為樣態(民法第1145條第1項)當然失權絕對失權一旦做出符合法定條件的行為,就會喪失繼承權永遠不得回復繼承權(即使得到被繼承人的原諒,也不能回復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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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其實是一種對於親密對象的權力控制關係,具有許多不同的態樣,除了較常見的肢體暴力、虐待以外,對於心理上所施加的精神暴力、口語虐待,或採取經濟控制、隔離社群等方式也都是家庭暴力常見的型態,且家庭暴力並不以反覆、長期發生為必要,即便只出現過一次也可能成立。很多人錯誤地認為只有低社經地位、低教育程度、低收入者較易成為家暴事件的高危險群,但其實每個人,無論性別、國籍、年齡、職業等都有可能成為家庭暴力下的受害者,而實際上在處理家暴案件時,許多個案的當事人都有高收入、高學歷以及穩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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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什麼是具結?資料來源:黃蓮瑛、林立群/繪圖:Yen一、什麼是具結?(見圖1)在法院進行訴訟時,為了使法院可以發現或確認當事人所主張的事實是否為真實,除了參考相關客觀的證據(例如兇器、監視器畫面等物證)外,有時還必須參考證人的直接見聞、經歷。不同於美國電影中,會讓證人用按聖經宣誓的方式來確保證言的真實性,在我國為了確保證人說的都是真的,法院會將一張誓詞交給證人,誓詞的內容通常會記載「今為○○○年度○字第○○號○○案件作證,當據實陳述,絕無匿、飾、增、減,如有虛偽陳述,願受偽證之處罰,謹此具結。」,這張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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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違反借貸契約的情形,包含未依約定定期支付利息,或未依約定於契約到期時返還足額的本金及利息。此時債權人可能有以下幾種權利主張與催討方式:(見圖1)圖1有人向你借錢,卻違約沒有按時還錢,該怎麼辦?資料來源:雷皓明、張學昌/繪圖:Yen一、遲延利息依照民法第233條,如果是未依約定期限履行的金錢債務,債權人除了原約定利息,還可以針對本金的部分向對方請求支付遲延利息。原則上,遲延利息依照民法第203條是年利率5%,除非契約約定了更高的利率。例如,A向B借款100萬,約定年利率10%,但到了約定期限仍未還款,則B可以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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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鑑賞期,是指消費者購買商品或服務後,可以在一定期限內退貨的權利。鑑賞期可分為法定鑑賞期與契約約定的鑑賞期:(見圖1)圖1鑑賞期有哪幾種?資料來源:雷皓明、張學昌/繪圖:Yen(一)法定鑑賞期依照消費者保護法19條規定,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的消費者可以在收到商品或服務後7日內,不需要理由與負擔退貨費用解除契約(退貨)。(二)契約約定的鑑賞期依照店家與消費者之間的契約,使消費者可以依照約定的條件解除契約(退貨)或是換貨的權利。圖2實體店面購物能退貨嗎?資料來源:雷皓明、張學昌/繪圖:Yen二、在實體店面購物不屬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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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閱卷」的意思在解釋閱卷的意思之前,先來理解訴訟的大致流程。(見圖1)圖1卷宗是怎麼出現的?資料來源:楊舒婷/繪圖:Yen例如A想要告B,請求B返還借款,那麼A就要向法院提出民事起訴狀(包括證據),法院收到起訴狀後會分案給不特定的股別(假設是X股)承審,X股收到起訴狀後,就會排定時間通知兩造開庭,而隨著訴訟程序的進行,兩造都會陸續提出自己的主張、證據與書狀,像準備狀、爭點整理狀、答辯狀、言詞辯論意旨狀等等,經過一番攻防與言詞辯論後,法院得出心證,就會下一個終局裁判,結束這個案件。在上述訴訟期間中,從A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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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結婚制度的轉變(一)從儀式婚到登記婚以前,民法對於婚姻制度的規定是:「結婚,應有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之證人。經依戶籍法為結婚之登記者,推定其已結婚。」也就是採「儀式婚」主義。只要公開儀式加上2位證人,就可完全發生結婚效力,反而是僅為結婚登記者,法律效果只有「推定」,只要事後舉證確實沒有公開儀式及證人,結婚效力就會被推翻。例如案例二的C與D僅兩人私下跑去登記,若日後兩人感情生變,只要其中1人能舉證主張當初結婚沒有公開儀式也沒有證人,則這段日子的婚姻關係就等於根本沒有存在過。因此儀式婚有幾個缺點,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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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偵查中律師的在場權與陳述意見權依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第2項規定,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的辯護律師,可以在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詢)訊問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時在場,並且可以陳述意見,這就是辯護律師有在場權與陳述意見權。律師的在場權與陳述意見權,不僅保障律師履行辯護的職責,更是確保人民在訴訟過程中接受律師確實有效的協助、享有充分的防禦權,實現憲法第16條保障人民的訴訟權的意旨。而律師的在場權和陳述意見權是有區別的,這可以從律師應於訴訟程序中進行「實質辯護」看出:法院實務認為,在強制辯護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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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大二修習「刑法分則」討論墮胎罪時,教授拋了:「墮胎在這個時代還存有可罰性嗎?」的問題,當下作者受到了極深的震撼。「這個時代」是性別平權、自主意識抬頭的時代,更是個注重基本權利的時代;但可以因為時代的不同而影響「墮胎」的可罰性嗎?站在反對墮胎的立場來看,我國民法第7條規定,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即使還沒出生,也會保護胎兒享有的利益,也就是將胎兒視為已出生。法條將胎兒視為「已出生」的「人」,那誰有資格使他的生命「被結束」?但優生保健法(以下稱優保法)有明文規定,若因為基因問題、或因被性侵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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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學校教師的聘任和離職?資料來源:黃蓮瑛、王祖瑩/繪圖:Yen一、正職、代理、代課教師的聘任各有什麼不同?(見圖1)在說明教師的離職程序前,必須先了解學校中的老師可以依照聘僱的方式分為正職、代理和代課教師,不同的身分導致他們離職的方式有些不同。正職教師,是指取得教師資格後,在學校編制內的正式專任教師,聘任方式可以分為初聘、續聘及長期聘任,聘約期間可能從最短的1年至最長的7年。除了正式教師,高中以下各級學校中常見的還有代理教師和代課教師。代理老師是為了代理正職教師因故短暫離開學校而留下的職缺,聘約期間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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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愛滋感染者隱瞞病情與他人發生性行為,是否犯罪?我國在「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21條規定,明明知道自己感染HIV,但進行以下其中一種行為卻沒有告知對方自己是感染者,導致傳染給對方,將面臨5~12年的有期徒刑:與對方進行危險性行為。跟他人共用針具、稀釋液或容器等施打行為。必須注意的是,只要做了上面的任一行為,就算對方沒有真的被傳染,也可能構成未遂犯,仍會受罰。二、法律所禁止的性行為如果集中討論性行為這點,從前面的說明可以推論得出,愛滋感染者並不是任何時候都必須揭露自己染病,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