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一、什麼是解僱?與資遣有什麼不同?在我國勞動基準法規定中,由雇主發動終止勞動契約的情形,都是解僱。但解僱的性質可分為「懲戒型解僱」與「經濟型解僱(資遣)」,兩者的差異為雇主是否須發給勞工資遣費,以及雇主是否需要提前預告勞工將被解僱的情形,以下分別簡單介紹。(一)經濟型解僱(資遣)如果是因為公司經營不順利、業務性質變更或勞工無法勝任工作等原因,使公司無法再繼續僱用勞工,而須終止勞動契約時,依法雇主必須先行預告,預告的期間長短會因為任職期間而有不同規範,例如工作3個月以上未滿1年必須在終止勞動契約前10...
文章
一、什麼是拘役?拘役的期間為何?拘役是刑法主刑的一種,因為會剝奪犯罪行為人的自由,所以其性質屬於「自由刑」。而期間計算的方式,原則上是「1日以上,60日未滿」(但如果遇到「加重」時,最多可以加到120日),所以相較於徒刑(也就是無期徒刑和2月以上1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言,拘役是屬於「短期」的自由刑。換句話說,被告的人身自由雖然一樣會受到限制,但與其他自由刑相比,受拘束的時間最短,因此,拘役可說是程度最輕微的一種自由刑。二、拘役可以易科罰金?檢察官不同意怎麼辦?因為拘役是屬於短期自由刑,有時被告可能只需...
文章
圖1網購取貨之後才發現是贓物,會犯贓物罪嗎?資料來源:黃蓮瑛、葉子齊/繪圖:Yen一、什麼樣的行為會觸犯刑法贓物罪?(見圖1)所謂「贓物」,是指因為財產上的犯罪行為而取得的財物,例如透過竊盜、侵占、詐欺等手段。而刑法贓物罪所處罰的行為是對於贓物的收受、搬運、寄藏、故買或媒介。換句話說,收下別人給的贓物、進行搬移運送、協助藏匿、加以購買或居間介紹,都是刑法贓物罪的犯罪類型。要特別注意的是,行為人必須要對「此物是贓物」或「可能是贓物」有所認識,才會受到刑法贓物罪的處罰。舉例來說,本案例的A在網路上買到B所偷...
文章
一、什麼是「科」罰金?罰金刑是刑法的一種主刑,性質上屬財產刑。而所謂「科罰金」可以分成兩種類型,分別是「專科罰金」與「選科罰金」,以下簡單介紹兩者的差異。(一)專科罰金「專科罰金」,顧名思義就是指:法定刑只有罰金一種。因此,法院沒有其他選擇,只能對被告處罰金。例如,刑法第266條第1項普通賭博罪的法定刑是「3萬元以下罰金」、刑法第148條妨害投票秘密罪的法定刑是「9,000元以下罰金」。(二)選科罰金至於「選科罰金」是指:法條規定的法定刑,除了罰金以外,還有徒刑、拘役等規定。例如,刑法第305條恐嚇罪的法定刑是...
文章
對於不幸在職場遇到性騷擾,而想鼓起勇氣說出的人,法律設有性騷擾申訴機制,希望能給予被害人更多支持。包括要求雇主接獲申訴知悉性騷擾時,要開始調查,並採取調整職場空間、工作內容等立即有效的補救措施,以避免被害人再度被性騷擾。然而,被害人必須留意的是,除了在公司內部提起申訴,如果想進一步向外部的地方政府勞工(動)局提出申訴的話,會有期限限制。(見圖1)圖1關於職場性騷擾的申訴期限資料來源:陳琦姸/繪圖:Yen一、公司的內部申訴沒有期限限制首先,受僱者或求職者遭受敵意工作環境性騷擾、利益交換式性騷擾或權勢性騷...
文章
圖1怎麼樣會成立竊盜罪?資料來源:蔡文元/繪圖:Yen 一、法律條文「竊盜罪」規定在刑法第320條第1項,拆解分析法條文字,可以知道要符合「竊取」、「他人之動產」和「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才會成立「竊盜罪」。在法律上分析犯罪是否成立,會依照要件性質的不同,區分為「客觀構成要件」與「主觀構成要件」來做討論。(見圖1)二、竊盜罪的客觀構成要件「客觀構成要件」是指法條描述外在上行為人做了怎樣的行為、發生了怎樣事情的文字,由法條拆解我們可以知道「竊盜罪」有以下的客觀構成要件:(一)竊取「竊」是指「沒有得到...
文章
A和B結婚多年,並且共同養育了6名子女,但在結婚多年之後,卻決定要離婚,並且各自委託律師處理協議離婚事宜。A和B在協議離婚時,需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呢?一、協議離婚的要件依據民法第1050條規定:「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因此協議離婚的要件是:(一)有書面的離婚協議;(二)有二人以上親自見聞雙方都有離婚意願的證人,並且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三)夫妻二人應親自拿離婚協議書向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二、離婚協議書中應記載的事項(見圖1)圖1離婚協議書內容?資料來...
文章
刑事審判中,上訴制度可以幫助被告防禦,如果上訴有可能被判更重,會造成被告不敢上訴,也就失去上訴保護被告的功能,於是刑事訴訟法第370條第1項本文規定,被告上訴後法院不能比原本判的更重,稱為不利益變更禁止。(見圖1)圖1如果對於審判結果不服,被告想再上訴,有可能被判更重嗎?資料來源:黃郁真/繪圖:Yen一、不利益變更禁止的適用時機(一)一審上訴二審由於刑事訴訟法第370條文字直接使用「第二審」,因此一般認為法條規定的不得重於「原審」指第一審法院。而如果是從第三審發回第二審更審,第二審可以判得比第三審重,因為原...
文章
臺灣原本只有法院公證人,因人數有限,無法消化越來越多的公(認)證案件,1999年公證法全文修正時增設民間公證人,自2001年起正式施行,從此臺灣採行法院、民間公證人並存的雙軌制。雙軌制之下,找法院、民間公證人辦理公(認)證有甚麼差別嗎?一、法院、民間公證人的來源和身分不同(見圖1)圖1法院公證人和民間公證人的比較資料來源:李琬鈴/繪圖:Yen(一)法院公證人法院公證人是指通過公務人員司法特考三等考試,並須經過專業訓練及實務訓練,取得考試及格證書,屬於任職於地方法院公證處的公務員。(二)民間公證人民間公證人的來...
文章
於2018年12月7日上路的大法庭制度,取代了實務上行之有年的「判例」和「決議」制度,但為什麼會有如此大幅度的修正呢?為了讓讀者瞭解法院實務的運作及制度的演進,本文首先會著重說明判例和決議制度的概念,以及過往所產生的爭議;至於大法庭制度的內容,則會在〈什麼是大法庭制度?(下)——案件要怎麼進入大法庭呢?〉中深入介紹。一、什麼是「判例」和「決議」?(一)什麼是判例?如果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作成的裁判值得參考時(例如:完整說明某一法律概念,或明確區分容易混淆的法律關係等),就會透過會議或總會議等決議方式,...
文章
一、什麼是特休?特休,在法律上稱為「特別休假」,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規定依照勞工的年資,雇主要給予相對應的有薪假。(一)特休有幾天?特休可以請半天嗎?從勞工受僱的當天起算,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6個月,就有3日的法定特休,工作滿1年有7日、滿2年10日、滿3年14日、滿5年15日、滿10年則每年再多加1日,最多工作滿25年可加到30日,也就是特休天數上限。可以利用勞動部的「特別休假日數試算系統」估算自己的特休。不過勞基法只規定有幾「日」的特休,如果勞工想要把特休拆成半天,甚至以小時為單位,法律並沒有規定...
文章
一、競業禁止條款的發生原因及有效性企業為了保護自身營業秘密,常常與員工簽署各種保密協議;除此以外,企業也可能要求員工簽署競業禁止相關文件,以避免員工在公司上班時或離開公司後擅自使用公司的營業秘密,造成企業競爭優勢受到損害。競業禁止條款是不是有效?企業可不可以禁止員工從事相同或類似的工作,臺灣法院基於契約自由考量,除非明顯違反法律強行規定,或是屬於定型化契約而對員工造成不公平,否則大多數情形都會承認競業禁止條款的有效性。二、外界對於競業禁止條款的常見質疑企業可不可與員工簽署「『離職後』競業禁止條款...
文章
圖1偽造序號標籤貼在機器,把舊機充當新品出售,犯什麼罪?資料來源:陳麗雯、劉庭恩/繪圖:Yen一、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見圖1)(一)序號標籤為刑法所稱之準私文書本例中,醫療機器設備序號標籤之內容,是用來確認醫療機器設備之產品代碼、製造年、該年度第幾日所製造、製造當天批次單元號碼(用以證明確實為原廠所製及製造日期),並由原廠負相關法律權利義務。可知序號標籤表示設備證明屬於原廠的用意,屬於刑法的準私文書。(二)偽造私文書罪無製作權的製作人假借他人名義,製作在外形上足以使人認為是出自作成名義人之私文書。又刑法...
文章
婚約是雙方約定未來結婚的契約。依照民法第975條,婚約不得強迫履行,雙方都有可能解除婚約。(見圖1)圖1婚約解除可以要對方賠償或返還聘金嗎?資料來源:雷皓明、張學昌/繪圖:Yen一、解除婚約的法定事由依照民法第976條,如果婚約的對象有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解除婚約。(一)已經訂了婚約,又和其他人訂婚約、結婚。(二)故意不遵守婚約(例如:悔婚)(三)生死不明已滿一年。(四)有重大不治之病。(五)婚約訂定後仍與他人從事性行為。(六)婚約訂定後被判坐牢。(七)其他重大事由者。(例如,還沒與前男友、前女友劃清同居關係...
文章
所謂「借名登記」這種「真正的所有人把自己的財產登記在別人名下」的行為,會導致形式上和實質上的所有權被割裂而歸屬在不同人身上,也因此很容易發生糾紛,例如,出名人瞞著借名人,擅自將借名登記的財產出賣、移轉給第三人。在我國司法實務上確實常常出現與借名登記有關的訴訟,但就像前面所說的,在借名登記的關係下,真正的所有人和形式上所有人不同,此時應該要由誰來證明誰是真正的所有人呢?是由借名人(實質上的所有人)舉證證明確實有借名登記關係存在,或是由出名人(形式上的所有人)舉證證明自己才是真正的所有人,其實借名關...
文章
在租賃關係中,房客造成的哪些損害,房東可以請求賠償?(見圖1)圖1房東可以要求房客賠償房屋的損害嗎?資料來源:雷皓明、張學昌/繪圖:Yen一、不當使用房屋依照民法第432條規定,房客有善盡使用、保管房屋的責任。如果房客不依照契約約定、房屋性質而不當使用房屋,造成房屋毀損,就要負擔賠償責任。不當使用房屋,例如房客在居住過程導致屋內木質地板有水漬與尿漬、門板破裂、家具毀損,需要清潔與更新;又例如在颱風來襲期間,沒有清掃屋內陽台的堆積物,影響排水,導致室內淹水、家具與電器損壞等。二、失火依照民法第434條規定,如...
文章
圖1移工護照、居留證的保管與換發?資料來源:黃姿華/繪圖:Yen一、雇主或仲介是否得代為保管外籍勞工的護照居留證?(見圖1)許多雇主都聽說,「保管外勞的護照居留證,外勞就不會逃跑」,進而擅自「保管」外籍勞工之護照、居留證。護照和居留證都是外籍勞工重要私人證件,須由本人自行持有,雇主拒絕歸還,已經觸犯法律的規定,勞工局可開罰6萬元至30萬元,勞動部亦可依此兩年內不讓雇主繼續聘僱外籍勞工。仲介公司受外籍勞工委託代辦居留證時,也需要用到護照正本,通常的時間點落在外籍勞工剛入境、換雇主、換護照或續聘階段,由入出...
文章
一、什麼是「金融消費者評議中心」?金融消費者評議中心的全名為「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者評議中心」(下稱「評議中心」),是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捐助設立的財團法人。評議中心主要服務的對象,就是接受「金融服務業所提供的金融商品或服務」的消費者,也就是說,只要民眾與銀行業、保險業等金融機構間,因為金融機構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發生民事爭議,就可以免費向評議中心申請評議。二、哪些案件金融消費者評議中心會受理呢?原則上,涉及金融消費的民事爭議,例如金融商品廣告不實、借貸後未足額放款、...
文章
一、什麼是最高限額抵押權?最高限額抵押權,指的是債務人或是第三人提供不動產作為抵押物,對債務進行擔保,債權人與抵押物的所有人約定,針對債務人現在已存在或是將來當事人可以預見,在一定法律關係內發生的不特定債務,如果債務人最後沒有還清,債權人(同時也是抵押權人)就能夠將抵押的不動產拍賣,並且在雙方所同意設定的最高限額內,對於所賣得的價金可以優先受償。二、跟一般抵押權有什麼不同?最高限額抵押權的特殊之處如下,而與一般抵押權(或稱普通抵押權)有所不同(詳表1):(一)抵押權可與債權獨立存在在設定一般抵押...
文章
簽訂房屋租賃契約,須注意下列應記載與不得記載的事項,避免發生不必要的爭議:一、契約上應記載的事項(一)契約審閱期如「本契約於中華民國__年__月__日經承租人攜回審閱__日。契約審閱期間至少三日,目的在於保護承租人能充分了解契約內容。」(二)房屋租賃標的例如門牌號碼、專有部分與共有部分(建號、權利範圍、面積)、有無設定他項權利(若有,權利種類)、有無查封登記等項目。(三)租賃期間如「自民國107年06月01日起至民國109年06月01日止。」(四)租金約定及支付如每月固定25日支付一定金額,以轉帳匯款方式。(五)擔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