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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純正不作為犯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指行為人「只能」以不作為的方式完成犯罪。例如刑法第149條聚眾不解散罪。簡單來說,「不解散」本身就是一種不作為,所以只有當不解散的時候,才能構成本罪;一旦解散了(也就是一旦作為了),就不會成立本罪。註腳 刑法第149條:「公然聚眾,意圖為強暴脅迫,已受該管公務員解散命令三次以上,而不解散者,在場助勢之人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首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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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不作為犯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犯罪行為人「不動如山」,沒有任何舉止或動作,卻因此違反刑法期待而構成犯罪。例如:媽媽在岸邊看著自己的兒子在河中溺斃卻見死不救(正因為沒有救人,所以構成殺人罪。不過前提是限於該行為人有保證人地位,並不是所有見死不救的路人都會成罪哦!);兩批人馬群聚互毆,警察到場制止並命解散,但大家都繼續逗留不離開(正因為都不離開,所以構成公然聚眾不遵令解散罪)。註腳刑法第15條:Ⅰ.對於犯罪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極行為發生結果者同。Ⅱ.因自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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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公證遺囑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公證遺囑是法律規定的5種遺囑形式之一,遺囑人必須和2位以上的見證人一起到公證人面前,「親自」口述遺囑內容(不可由他人轉述),讓公證人記下來,再向遺囑人宣讀、講解做成的遺囑內容。講解完確認沒問題後,公證人、遺囑人、見證人都要簽名,並記明年、月、日。如果想訂立公證遺囑,所在地卻沒有公證人的話,可以改由法院書記官執行;居住在國外的僑民,也可以由中華民國領事執行。其他的遺囑形式還有自書遺囑、密封遺囑、代筆遺囑、口授遺囑。 延伸閱讀林意紋(2022),《什麼是遺囑?訂立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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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代筆遺囑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代筆遺囑是法律規定的5種遺囑形式之一,遺囑人須親自向3位以上的見證人口述遺囑(3位見證人都必須在場,不可事後再聽轉述),由其中1位見證人代為記錄,完成後向遺囑人宣讀、講解做成的遺囑內容。講解完確認沒問題後,遺囑人、全體見證人都要簽名,並記明年、月、日。另外,雖然行政機關認為代筆人必須手寫內容,但實務上法院見解認為打字也是有效的。其他的遺囑形式還有自書遺囑、公證遺囑、密封遺囑、口授遺囑。 延伸閱讀林意紋(2022),《什麼是遺囑?訂立遺囑有哪幾種方式?一份遺囑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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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鑑賞期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鑑賞期是指消費者購買商品、服務後,可以在一定期限內退貨的權利,也稱為「猶豫期」。可以分成法定鑑賞期、契約約定鑑賞期兩種類型:法定鑑賞期消費者保護法有規定,網路購物、電視購物等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時,原則上消費者可以在收到商品、服務後7天內,與賣家解除契約。消費者可以用書面通知、直接退回商品的方式;不需要說明理由,退貨費用是由賣家負擔(七日鑑賞期)。契約約定鑑賞期賣家與消費者自行約定,讓消費者可以依照約定的條件解除契約(退貨)、換貨的權利  延伸閱讀:1. 李昕(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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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公布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公布,是公開宣布的意思。例如:公布酒駕者姓名、公布疫情資料、公布錄取名單。制定、修正或廢止法律,須由總統「公布」,這是專門用詞。對於命令,是用「發布」。兩者有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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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強行規定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法律要求做或不做某些事情(行為),如有違背,會產生不利的結果(效果)。這種要求,不允許排除適用,稱之為強行規定。在法條上可以看到兩種情形:(一)是規定「應」如何如何,採用強制式、命令式的語句,這種情形可以稱為強制規定。例如民法第982條規定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如有違背,依同法第988條第1款規定,其結婚為無效。又如刑事訴訟法第292條第1項規定審判期日「應」由參與之法官始終出庭,如有更易者「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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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著作財產權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目的在保護作者對著作的經濟利益,也就是著作物(作品)在市場上的對價交換。相較於著作人格權只有三種權利,著作財產權包含相當多的權利內容,依據著作本身性質上的不同,可能會有重製權(著作權法第22條)、公開口述權(著作權法第23條)、公開播送權(著作權法第24條)、公開上映權(著作權法第25條)、公開演出權(著作權法第26條)、公開傳輸權(著作權法第26條之1)、公開展示權(著作權法第27條)、改作權(著作權法第28條)、編輯權(著作權法第28條)、散布權(著作權法第28條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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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智慧財產權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智慧財產權依照保護面向主要有: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營業秘密,及其他。著作權著作權可以分為著作人格權、著作財產權,著作權保護的是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的創作。舉例:畫家創作一幅油畫,是有保護價值的藝術創作,屬於著作。專利權專利可以分為發明專利、新型專利、設計專利。專利是法律承認的發明、創作技術。專利權需要經過政府審查,政府核准後會公告專利技術,同時給予一定的保護期限,在保護期間內其他人不能隨意使用這項專利技術。舉例:取得專利的A配方藥品,在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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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拘提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拘提是一種拘束涉及刑事案件者人身自由的措施,原則上最長可達24小時,除非有法定例外才會延長。跟逮捕同樣屬於短期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目的是為了讓特定人參與刑事程序。但跟逮捕不同,拘提有以下的特徵:需要許可文件(令狀):拘票拘提原則上需要拘票,情形較特殊的緊急拘捕,在特定情況下也需要拘票。相對於此,逮捕的時候則不需要特別的令狀。拘提的對象拘提的對象包含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沒收程序的參與人,但不包含鑑定人。而逮捕對象相對來說只包含(準)現行犯、通緝犯、被告,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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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口授遺囑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口授遺囑是法律規定的5種遺囑形式之一,與自書遺囑、公證遺囑、密封遺囑、代筆遺囑等其他形式的遺囑不同,並不是每個人可訂立。訂立口授遺囑首先須符合「遺囑人已經生命危急」或「遺囑人有無法使用其他遺囑形式的特殊情況」的前提,並由遺囑人指定2位以上見證人,接著選用以下其中一種方式進行:筆記口授遺囑由其中一位見證人將遺囑人口述的遺囑內容作成筆記,並記明年、月、日,再由所有見證人在同行簽名。錄音口授遺囑錄音內容須包含「遺囑人的口述:遺囑內容、遺囑人姓名、錄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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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密封遺囑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密封遺囑是法律規定的5種遺囑形式之一,訂立遺囑的人不一定要親自書寫內容,但必須親自在遺囑上,以及密封後的封縫處簽名。並指定2位以上的見證人一起到公證人面前,向公證人陳述這是自己的遺囑,以及書寫內容的人姓名、住所為何。接著公證人會把這些陳述與日期記在遺囑封面,由公證人、遺囑人、見證人在同行簽名。(也就是遺囑人前後至少會簽名3次)另外,雖然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但多數學者認為「密封」這個動作,也必須由遺囑人親自來執行。如果想訂立密封遺囑,所在地卻沒有公證人的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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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罰鍰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罰鍰(即一般所謂的「罰單」)一般是用在行政法領域,例如:開車超速收到違規罰單就是罰鍰。但在民事、刑事、行政訴訟程序上,法院對於違反義務的人(例如證人受合法通知,沒有正當理由不到庭)所科制裁,也稱之為罰鍰。註腳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1項:「證人受合法之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法院得以裁定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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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法律保留原則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某些重要之事項應由法律加以規範,不得逕行以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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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成道路(巷道),是指私有土地,因為事實上讓不特定的公眾為必要通行之用,一開始時所有權人並未阻止,且供公眾通行時間年代久遠且未曾中斷。這種土地因為必須讓公眾通行使用,交易價值低落,而且又必須忍受不特定人的通行往來及管理機關在上面所為的各種養護行為(包括設置交通標誌、標線等)。另從廣義來說,學者也有從是否屬都市計畫道路來分類既成道路:屬於都市計畫道路政府還沒經徵收,人民就先行開闢的道路。人民建築房屋時,為了預留通道先行開闢的道路,以符合建築法面臨道路建築的規定。政府早年已經收購完成,但疏未辦妥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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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行為的直接被害人,有權向檢警人員提出告訴,這是刑事訴訟法第232條規定的基本原則。但是,在未成年人受害的情形,依照同法第233條第1項規定,不管本人要不要告訴,身為法定代理人的父母,都有權提出告訴,不受本人意思的拘束,這便是獨立告訴。又如夫(或妻)受害時,妻(或夫)同樣也有獨立告訴權。再如養子女遭到養父母加害時(例如虐待成傷),因為養父母本身是被告,不可能自己告自己,這時候,依照同法第235條規定,養子女的親生父母就有獨立告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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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扶養義務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有經濟能力的人,對於不能用自己財產維持日常生活的親屬,有給予經濟上協助的義務。不過只有法律明文規定的特定關係,才有扶養義務,例如:夫妻之間、父母子女之間。註腳民法第1116條之1:「夫妻互負扶養之義務,其負扶養義務之順序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同,其受扶養權利之順序與直系血親尊親屬同。」民法第1114條:「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一、直系血親相互間。二、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三、兄弟姊妹相互間。四、家長家屬相互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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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生活保持義務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扶養義務分為「生活保持義務」和「生活扶助義務」。生活保持義務是基於父母子女、夫妻間的身分關係,保持對方現有生活水準,也就是對方的生活水準要跟自己一樣,即使自己有生活上的困難(沒有扶養能力),也要犧牲自己的生活扶養對方。註腳民法第1118條:「因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者,免除其義務。但受扶養權利者為直系血親尊親屬或配偶時,減輕其義務。」最高法院108年度台簡抗字第106號民事裁定:「按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與義務,民法第1084條第2項定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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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強制規定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強行規定採用了強制式、命令式的語句(參見本辭典「強行規定」詞目),這種情形可稱之為強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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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一例一休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雇主應於每7日的週期當中,主動給予勞工2日的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謂之「一例一休」。「一例一休」之中的例假日不能出勤工作,必須強制休息;休息日則可經協商讓勞工出勤,但需支付加班費(或經勞工同意予以補休),確保勞工有足夠的休息時間,並保留彈性加班的空間,另,休息日出勤的工時,屬於加班工時,必須計入每月加班時數上限。依照官方的說法,「一例一休」並未限制只能安排在週六、日,只要勞雇雙方以每7日為一週期,共同協商找出其中1天為休息日,1天為例假日,即符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