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
蔡清祥說,據法律規定,法務部長批准執行死刑前,必須確認死刑犯是否申請過憲法審查,或是否提起再審或非常上訴。目前38名【三審定讞的死刑】犯現階段沒有達到批准執行死刑的規定,一旦符合條件當然會執行。試問其憲法審查、再審、非常上訴之要件為何?(https://liff.line.me/1454987169-1WAXAP3K/v2/article/oqgX1Qy?utm_source=copyshare)
問答
小孩剛上國中,因學校有點距離,所以會搭乘校車上放學,又會在校吃午、晚餐。前夫詢問小孩都在校吃飯,是否於生活費要扣掉在校用餐的金額,交通費也應該算是生活費其中之一。想請教小孩在校的餐費及交通費用,是否包含在生活費中?或是有其單據之費用都需要父母平均分擔其費用?
問答
因房屋暫借別人使用,沒有簽訂契約,居住時水電等居住時產生費用都是由借助人負擔支付,而其搬離後,如一月中搬離,但一月水電費都沒有繳納丟在房屋內,請問可以向其追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