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
一名外籍女未婚懷孕後,肯定的想要在台灣把他生下來。並以訊息的方式聲明不需要男方扶養、婚姻簽證。這樣的情況,未來還能夠提起認養訴訟並成功嗎?有沒有情景是男方可以免除法律上的扶養責任?
問答
律師您好,想請問一下:A女與B男(美裔台灣人/雙重國籍)交往期間懷孕(未婚)。B男大部分時間居住在美國。小孩跟A女姓。假設下面兩種情況:1.A女後來與C男結婚,C男也認養小孩了。B男可以爭奪撫養權、監護權與探視權嗎?2.B男沒有申請生父認領的情況下,A女帶小孩移民出國。B男依然可以在A女與小孩不在台灣的期間做「生父認領」與爭奪爭奪撫養權、監護權與探視權嗎?B男於A女生產時有來台灣陪伴,但也提出要做親子鑒定被A女否決。後來B男也有負擔極少部分小孩的費用。現在B男希望把小孩帶回美國,所以想爭取監護權。B男有酗酒與酒品不好...
問答
非婚生子的小孩,出生的姓氏可跟直接跟生父姓嗎?生父會認領小孩,則生母會放棄小孩監護權。
問答
請問婚外情之子女,若在出生時,生父並未去戶政事務所辦理認領,但有撫育事實...那分手後,監護權應為雙方共同監護,還是單獨監護呢?謝謝
問答
大概一個月前,公司所在的住辦大樓(台北市有管委會)某一層樓的樓梯間出現一包舊衣物管理員貼出照片請人認領取走公告快一個月了沒有人取走管理員說問了住戶沒有人承認是他的現在我們該怎樣做才可以不違法的丟棄這一包衣物感恩
問答
110/8/30生下小孩但沒跟我商量就在7/31辦理認領我們沒結婚.孩子入我戶籍就把孩子抱到我家要我自己扶養.對方也知我沒工作又要去執行勞役五個月.請問這樣有什麼罪名成其它
問答
另一半先前因家裡用他的名義開立公司做生意失敗,導致信用破產、欠稅金額龐大,已無力去償還。先前也與他已有共識不登記結婚,目前懷孕中,若是小孩出生要從父姓(辦理認養手續)往後這些債務是否會影響到孩子或是母親呢?國稅局是否會查核這些呢?因為我本身有房子擔心往後是否會影響!婆家還是希望孩子能從父姓
問答
我與姐姐是養父母分別收養,但未經過法院正式領養手續.30歲前,身份證上有父母欄記載,但養母循調查局驗血無血源關係後,脫離親屬關係,父親應該也無血源關係!我現在57歲,無能為力扶養58歲乳癌癌末的姐姐入住護理之家,(先前從30歲起至今已扶養27年)經濟狀況只能養活自己!若是支付醫療費用的話,恐怕自己也要申請低收補助,如今只求自保了!
問答
民國70年左右A男與B女結婚,婚後生有2個小孩,而後A男又與C女外遇生有2個小孩,民國80年左右因A男不願離婚,C女要A男認領外遇所生的2個小孩並要A男將房子只贈與C女的2個小孩,不然就要提告A男,故A男認領了C女的2個小孩並將房子贈與給了C女的2個小孩,此時A男與B女是有婚姻關係的,B女的2個小孩長大後於A男過世時發現A男的房子已經贈與C女的2個小孩,但已經事隔20多年,是否還能主張有房子的繼承權嗎?
問答
1.當股東看完每個月的財務報表時,股東提出要看進貨.支出明細或者銀行帳戶相關的資料是否需要提供?2.如果創辦人因為股東糾紛想要退出是否可以把資本額拿出來(因其他股東都是認領)?
問答
因新來住戶喜歡種花,欲使用社區共工區域的花圃,且建議管委會將該區域原有花圃鏟平,後經管委會決議將在1個月後動工,鏟平後,制定管理辦法由抽籤方式讓住戶認養,多數住戶都知道該抽籤幾乎就是內定要讓該住戶使用,想詢問公共花圃依照管委會的決議由抽籤決定使用人是否合法,因為以認養之名義佔用花圃的爭議持續已久,個人期望由管委會管理該公共區域避免爭議,但管委會並非全然公正,故提出諮詢,盼解答,謝謝。
問答
因新來住戶喜歡種花,欲使用社區共工區域的花圃,且建議管委會將該區域原有花圃鏟平,後經管委會決議將在1個月後動工,鏟平後,制定管理辦法由抽籤方式讓住戶認養,多數住戶都知道該抽籤幾乎就是內定要讓該住戶使用,想詢問公共花圃依照管委會的決議由抽籤決定使用人是否合法,因為以認養之名義佔用花圃的爭議持續已久,個人期望由管委會管理該公共區域避免爭議,但管委會並非全然公正,故提出諮詢,盼解答,謝謝。
問答
1.當股東看完每個月的財務報表時,股東提出要看進貨﹒支出明細或者銀行帳戶相關的資料是否需要提供?2.A是董事長27%但B股東22%+C股東20%想當董事長(B+C是同一陣列的)B跟C享分錢了也不想做了.到時A已經不是董事長能阻止B跟C分錢?3.當B股東.跟C股東想直拿走公司資這合法?不分給A或其餘股東可合法?可以提告?4.創辦人(也有股份)現在是董事長因為股東糾紛想要退出是否可以把資本額拿出來(因其他股東都是認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