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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蝦皮購物遇到麻煩,對方通知我說已經到警察局報案,賣家訴求1.惡意棄標2.公然侮辱;我主張1.蝦皮系統顯示不正確2.賣家企圖誘導、激怒、造成恐慌。整件事發生在蝦皮通知對話室,我接到賣家通知未取貨,公司會以退貨處理。當我收到訊息時,查看系統顯示還在門市,所以我回訊息給賣家怎麼有這落差。對方開始指責我棄標找理由,並且威脅要以棄標提告。我從沒遇過這樣狀況,一時慌了就有不雅文字。事後想想,我認為賣家行逕是偏差,落入了圈套。一開始,當遇到賺不到小利的不肖業者,想企圖走旁門走道賺和解金而不予以理。但對方一直傳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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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開放式騎樓,如果加蓋,把騎樓自己家的室外騎樓封起來做室內生意用途,算是加蓋違章行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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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朋友與人有債務糾紛,也已經法院判決確定。想請問,如果把判決書雙方的個資隱藏劃黑,且公開在對方的臉書/專頁,同時貼文寫:某某某,如您與男性友人信誓旦旦所言「我很會賺錢,從來不會欠別人錢⋯法院怎麼判,就會怎麼還⋯」。如今,還錢卻問我是誰?請社經地位頗具名氣的您,信守承諾與儘速聯絡,謝謝!請問,這樣的行為,會觸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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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所屬機關之署長,經內政部政風處介入調查後,日前將全案依「偽造文書罪」移送該市地檢署偵辦。然而該市地檢署認為內政部原函送內容的程序不完備,將退回原機關內政部再行詳查。(一)內政部函送所屬機關之署長,此法律性質為何?又有無違反法律(如行政程序法)及司法實務相關規定?(二)該市檢署法律地位為何?其偵辦相關法律規定為?(三)假設所屬機關之署長遭起訴而免職,應提起何種救濟?我國現行法制和司法實務有何相關見解?(如公務人員保障法、釋字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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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A曾想將B的隱私部位照傳給C,而C也沒有反對,但C經過思考後,認知此行為可能造成諸多問題最後並向A告知不要將照片傳給C自己本人,並且將A訊息封鎖並不再聯絡,那請問C將受到任何法律責任嗎?(另外若C曾經傳訊息說想看此照片,但最後沒有,會因為訊息內容而受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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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現金購買二手車輛並且已經辦妥過戶也交車..數月後突然接到車貸公司催繳通知.經查發現是當初購買業務辦理.當事人要如何處理?已申訴車貸公司.車貸公司卻將偽造本票申請裁定法院強制執行.是否有違反消費者保護法1.知名車商是否要對聘雇業務行為負責.2.監理所公務員因違背職務.讓業務員利用車主身份證影印本辦理補發.車輛行照.車輛登記書.是否可以檢舉.3.請法律百科律師.應該如何處理才能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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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6下午五點四十七分左右,我行逕桃園區大華九街被一名男子騎著機車大力地衝撞我機車的左側後方,等他與我並行時我就看了他一眼,就因這一眼他就開始了對我進行逼車行為,我停下問:你想幹嘛?對方說:你又想幹嘛呢?我:你到底想幹嘛?對方:我不想幹嘛啦,我:神經病,擋我路幹嘛°於是就繞過了對方,繼續行駛桃園區大華九街左轉桃園區正康一街,這時對方直接逆向從我左側方撞來,我再次被逼停下來,我看著對方問:你到底想怎樣?對方說:我不想怎樣,也不想怎樣,我就看等著對方要敘述什麽,對方就默不吭聲著看著我,我就不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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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以故意行為提告竊盜,現已不成立起訴。因他的誣告造成我的南瓜近一甲地無法收成,現在已經提出誣告,但我能再增加他"侵權"這一項提告嗎?因為他已經把我的南瓜全部都損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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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A抄襲B的論文,A的論文經甲大學學倫會認定抄襲,而撤銷A的碩士學位;此外,A還對B進行不實指控,「足以毀損B的名譽」請問A的行為需要負哪些責任(刑事、民事的部分)?B又如何捍衛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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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公司與他公司簽訂經銷契約,惟經銷期間屆滿後,對方仍有持續進貨、經銷產品行為。實務見解有查到經銷是買賣跟代辦商性質的混合契約,但看了一下買賣跟代辦商相關法條似乎沒有規範這種情形。這樣的話有沒有甚麼法條可以做為主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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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高鐵返鄉,剛開搶票就被旅行社,以他人名義代買買完了;演場會現場賣票,有些代為排隊,拿委託者的證件買票,以上這些行為違法嗎?算得上黃牛嗎?可不可以提告啊?返鄉一直搶不到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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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大家刑法240、241修法將「未滿20」修為「未成年」民法也修法將「20歲成年」修成「18歲成年」,但是在112年才施行那在民法修法未施行的這段期間,如果對19歲的男女為和誘或略誘行為,還會成立240、241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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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時找到的代購者代訂日本限時商品(掛軸),於昨日超取後打開拆檢發現寄錯款式,立即拍照跟代購者反應後,對方卻因為認定該商品“無須拆開官方原包裝即可發現款式錯誤”為由,不予退換我當初訂購的品項,因為我拆看過已經不是“新品”了。但商品本身等待時間就很長(3個月),寄送又是捲起來的狀態在,在忘記詳細圖樣的情況下如果不打開,我根本辨認不出來,再加上我僅訂購一件商品,也不具有出貨易混淆的條件,拆開當下根本沒想過也沒發現到款式錯誤,照片回報後也已經原樣包妥並無損傷商品。該代購者另一名跟團者,也就是與我互相收錯款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