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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公開傳輸權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指透過有線電、無線電之網路或其他通訊方法,藉聲音或影像向公眾提供或傳達著作內容(著作權法第3條),例如透過電子傳輸或放到BBS、網路芳鄰或是網站上公開。公開傳輸權最重要的特色,是公眾可以自由選擇時間或地點,接收著作內容。公開傳輸權以及公開播送權的差異,除了在通訊管道後者限於廣播系統(broadcast),而公開傳輸權主要是透過網路以外,最大的不同在於:公開傳輸權是「得以隨選播出」,例如Netflix、Youtuber放在頻道上的影片;而公開播送是同步的「單向即時」播送,例如電視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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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源自英美法的概念,在德日則有法人格否認理論。原則上,公司有獨立法人格,且在股東有限責任原則下,股東無須對公司的行為或債務負責。但若股東濫用以上的制度,用以規避法律責任或義務,而造成公司債權人、其他利害關係人的損害或不利結果,這時,就例外的讓濫用公司制度的股東不能主張以上制度且須負起責任,以符合誠實信用原則。亦即在特定情況下,例外否定公司的獨立法人格地位,要求公司背後的股東必須以個人財產對債權人等負責。例如臺灣美國無線電公司污染案,就是適用揭開公司面紗原則的適例之一。註腳參見公司法第154條第2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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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金融消費者評議中心」?金融消費者評議中心的全名為「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者評議中心」(下稱「評議中心」),是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捐助設立的財團法人。評議中心主要服務的對象,就是接受「金融服務業所提供的金融商品或服務」的消費者,也就是說,只要民眾與銀行業、保險業等金融機構間,因為金融機構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發生民事爭議,就可以免費向評議中心申請評議。二、哪些案件金融消費者評議中心會受理呢?原則上,涉及金融消費的民事爭議,例如金融商品廣告不實、借貸後未足額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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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三段論證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又稱為「三段論法」,這是適用法律常使用的方法:以法律條文和特定的原理原則作為「大前題」,再將現在要解決的具體爭議事實作為「小前題」,透過理性邏輯地分析小前題是否與大前題相符,這過程稱為「涵攝」,藉此推論出「結論」。所以透過三段論證,可以推論特定的事實是否符合法規範、會有怎麼樣的法律效果。例如:第一段大前題:刑法第271條第1項規定,殺人會被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二段小前提:A殺死B。第三段涵攝:把小前提涵攝在大前提,得出A要論以殺人罪,處死刑、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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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原本只有法院公證人,因人數有限,無法消化越來越多的公(認)證案件,1999年公證法全文修正時增設民間公證人,自2001年起正式施行,從此臺灣採行法院、民間公證人並存的雙軌制。雙軌制之下,找法院、民間公證人辦理公(認)證有甚麼差別嗎?一、法院、民間公證人的來源和身分不同(見圖1)圖1法院公證人和民間公證人的比較資料來源:李琬鈴/繪圖:Yen(一)法院公證人法院公證人是指通過公務人員司法特考三等考試,並須經過專業訓練及實務訓練,取得考試及格證書,屬於任職於地方法院公證處的公務員。(二)民間公證人民間公證人的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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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解僱?與資遣有什麼不同?在我國勞動基準法規定中,由雇主發動終止勞動契約的情形,都是解僱。但解僱的性質可分為「懲戒型解僱」與「經濟型解僱(資遣)」,兩者的差異為雇主是否須發給勞工資遣費,以及雇主是否需要提前預告勞工將被解僱的情形,以下分別簡單介紹。(一)經濟型解僱(資遣)如果是因為公司經營不順利、業務性質變更或勞工無法勝任工作等原因,使公司無法再繼續僱用勞工,而須終止勞動契約時,依法雇主必須先行預告,預告的期間長短會因為任職期間而有不同規範,例如工作3個月以上未滿1年必須在終止勞動契約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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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說明法律上常見的幾種「道路」,以下介紹什麼是既成道路(巷道)?符合哪些要件才算是既成道路?一、既成道路(巷道)的意義是什麼?大法官怎麼說?(一)大法官的說法司法院釋字第400號解釋文指出,當既成道路符合一定要件而成立公用地役關係時,土地所有權人對這塊地就已經無法自由使用收益,人民的財產受到特別犧牲,這時候國家應依法徵收補償。(二)既成道路(巷道)的意義從上面的司法院解釋,可以統整出既成道路(巷道)的意義如下:1.具備公共用物性質,不論屬於私有或公有土地。2.若是私有土地,國家要補償人民的特別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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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法律上的「非自願離職」),想必是所有勞工都不希望面臨到的處境,然而有時大環境經濟不景氣,或因公司營運狀況不佳、縮編裁員,抑或是個人因素無法勝任工作,每個勞工都可能遇到失業的問題。然而對於什麼情況能夠請領失業補助、自己又能領到哪些失業補助,可能不是那麼清楚,本文將一一說明。圖1一張表了解勞工失業的三大補助津貼資料來源:戴雯琪/繪圖:Yen一、什麼是非自願離職?(見圖1)很多人以為只有在被雇主解僱的情況下才算非自願離職,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就業保險法第11條第2項、第3項對於「非自願離職」有明確的定義。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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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麼樣算是非法持有槍枝?(見圖1)圖1怎麼樣算是非法持有槍枝?資料來源:杜昀浩/繪圖:Yen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中有規定不可以非法持有槍枝,所以如果符合以下的要件,就會成立非法持有槍枝罪:(一)未經許可指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的情況。如果是經過主管機關許可,那麼是可以合法持有槍械的,例如動保團體為了保育動物安全申請持有麻醉槍、射擊運動的團體和會員申請持有射擊槍枝等等。(二)槍枝槍枝必須具備「殺傷力」。依照最高法院的見解,所謂「殺傷力」指的是在適當距離中進行射擊,槍枝的子彈能夠射入人體皮面層來做判斷。且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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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簡介保外就醫常見的問題,而同樣與受刑人醫療相關的「戒護就醫」,可參考喬正一(2023),《受刑人在監獄中受傷生病了怎麼辦?(一)──談戒護就醫》。一、什麼是保外就醫?(見圖1)圖1什麼是保外就醫?和戒護就醫有差別嗎?資料來源:喬正一/繪圖:Yen俗稱的保外就醫,法律上的正式用語為「保外醫治」,是指受刑人經採行戒護就醫的方式之後,仍不能或無法獲得適當的醫治時,由監獄報請法務部矯正署(即監獄的監督機關,下稱「矯正署」)參酌醫囑後核准保外就醫;但如果有緊急情形,監獄也可以先行准予保外就醫,再報請矯正署備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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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者若有精神疾患,在法律規定與人民感情間的拉鋸是受到關注的議題,較受矚目的,是依刑法第19條第1、2項規定,探討被告在「犯案當時」是否真的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以及在「犯案當下」是否有辨識的能力,法官會依該規定,來評估是否應對被告減刑或不罰。本文探討的重點則是被告已經被法院「判決有罪且確定」,卻分別在服刑時的三個階段,分別是收監、執行處遇、釋放階段發生了精神方面的疾病,監獄行刑法對於這類受刑人(收容人)的處置有何規定?一、如何判斷受刑人是否有精神障礙?有無辨識能力?雖然刑法第19條是在處理行為人「犯案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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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配偶外遇,如何蒐證才可以避免觸犯妨害秘密罪、妨害電腦使用罪?(一)刑法第315條之1(妨害秘密罪)的「非公開活動」是什麼?刑法妨害秘密罪所保護的,是人民在生活中的隱私權,保障的範圍也同時考量到社會上人們一般互動的界線,以免人民輕易就觸法或是對人民隱私保護不足。因此,立法者以「非公開」的活動、言論、談話以及身體「隱私」部位來劃定保障的範圍,是否屬於本條保障範圍要看當事人是否具有「合理隱私期待」,如果符合以下兩個條件,就有刑法上的「合理隱私期待」:1.當事人主觀的隱私期待和客觀上的隱密環境個人內心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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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目的的意義在瞭解什麼是目的解釋前,必須先知道什麼是「法律目的」。所謂法律目的,是指貫穿整部法律的指導原則,用來確立整部法律所要保護的秩序。簡單來說,所有的法律,都有它想要實現的目的,以及想要保護的秩序。法律目的具有多種層面,有具體的規範目的(如規範特定行為),也有抽象的規範目的(如經濟效率、公平正義),必須視情況探詢、斟酌。二、目的解釋的意義目的解釋,就是以法律規範目的闡釋法律疑義的解釋方法。詳細來說,所謂目的解釋,又稱為「目的性解釋」,是指探知法律規定背後的規範目的,並以該規範目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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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情況的調職才合法?因應市場變化,公司難免因業務調整或併購等原因而有調動員工職務的需求,勞動基準法(以下簡稱勞基法)第10條之1因此規範「調動五原則」,若調職不違反勞動契約的約定,且符合這5個條件即屬合法,勞工基本上有義務接受公司(雇主)的調職安排。簡介調動五原則如下:(一)調動有正當性雇主必須是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要而調動,而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例如公司基於轉型、遷移廠址、業務變更等原因為調職都屬正當目的;反之,若僅是雇主單方看不慣或不滿勞工的人格特質,藉由調動職務而欲惡意逼退勞工,即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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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什麼是逼車?逼車會面臨哪些罰則?資料來源:黃正龍/繪圖:Yen、侯懿純一、逼車的定義(見圖1)一般人聽到逼車,腦海中浮現的畫面,可能會是「未保持安全車距,在後面狂按喇叭逼迫前車讓道」或「以極近距離加速超越前車並驟然切入前車路線」或「突然急煞甚至煞停,迫使後車跟著急煞」等等的情境。但法律其實並沒有清楚定義什麼是逼車,如果從政府各類文宣中觀察可以得知,逼車其實就是危險駕駛行為的一種類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簡稱:道交條例)有針對危險駕駛處罰的明文規定。(一)開(騎)車上路須遵守的基本行車義務開(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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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各位想想:你帶著一家老小出了門,開著愛車還唱著歌,忽然就被警察攔了!這時警察要求你們下車,並且開始在車上到處翻找,甚至打開所有的收納箱、拆開夾層,面對這樣的陣仗,你該怎麼辦?(見圖1)圖1警察要來搜車廂或包包時可以拒絕嗎?資料來源:林博文/繪圖:Yen二、「檢查」與「搜索」性質大不同警察攔停車輛之後,可以隨便在車輛裡翻箱倒櫃查找可疑物品嗎?可以對人搜身嗎?要釐清這些問題,就要先了解「檢查」和「搜索」的區別。(一)什麼是「檢查」?所謂「檢查」,是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第2項規定,警察在合理懷疑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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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資遣費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勞動契約依照規定終止時,雇主應發給勞工資遣費,常見的情況如雇主歇業、勞工不適任被解僱,或雇主違法損害勞工權益經勞工終止契約等。資遣費依適用勞工退休制度而有舊制、新制2種不同的發給標準:舊制(2005/7/1前到職,可以選擇「繼續適用舊制」或「適用新制,保留舊制年資」)適用勞退舊制的資遣費是工作1年發給1個基數(即1個月平均工資),未滿1年者以比例計給,未滿1個月以1個月計。新制(2005/7/1後到職)適用勞退新制者則以工作一年發給0.5個基數,未滿1年者以比例計給,算到「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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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噪音?什麼是管制區?為了維護國民健康及提高國民生活品質,從1983年起,我國制定有噪音管制法,明定噪音就是「超過管制標準的聲音」,並授權由各地區直轄縣市主管機關依據各自管轄範圍內的噪音狀況,劃定並公告各類噪音管制區,進而對不同類型的管制區制定不同的管制標準。管制區的劃分方式,實務認為是綜合該地區使用現況及住宅、工商密集程度差異,本於各地區的需求劃分為以下4類:第一類:環境亟需安寧的地區。第二類:供住宅使用為主且需要安寧的地區。第三類:以住宅使用為主,但混合商業或工業等使用,且需維護其住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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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網購賣家要求開箱全程錄影,有效嗎?(見圖1)圖1網購賣家要求開箱要全程錄影,否則概不負責,合法嗎?資料來源:黃蓮瑛、江宛庭/繪圖:Yen(一)賣家的標示可能屬於定型化契約有些網路購物的賣家會在賣場的網頁上或是包裹上標註「開箱請全程錄影,否則概不負責」,要求買家開箱時必須全程錄影,否則不能退貨。這樣的標示與記載大都可能被認定為「定型化契約」,也就是一方當事人預先在契約中擬定的條款,他方沒有商量的餘地,必須接受。(二)無效的定型化契約條款為了保護無法議約、交易較弱勢的一方,例如消費者在面對經營網購的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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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精神賠償是什麼?案例中雙方爭執的「精神賠償」,實際上,民法中並沒有任何使用「精神賠償」的字眼,嚴格來說只有稱作「非財產上之損害」的文字,常見規定是民法第194條與第195條第1項的「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讓父母、子女、配偶受侵害死亡的家屬,以及人格權被侵害而情節重大的被害人,可以依法請求精神賠償。除了「精神賠償」,同義詞還有「慰撫金」、「精神慰撫金」或「人格權損害賠償」等。然而回歸初衷,從最接近法條文字的「非財產上之損害」較能了解這個概念的內涵。非財產上損害賠償,顧名思義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