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們
作者群
訂閱電子報
支持我們
menu
法律百科 Legispedia
description
文章
space_dashboard
專欄
contact_support
問答
book
辭典
assignment
範本
photo_library
懶人包
person
登入
註冊
description
文章
space_dashboard
專欄
contact_support
問答
book
辭典
assignment
範本
photo_library
懶人包
登入
註冊
全站
文章
問答
辭典
範本
專區
範本
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契約參考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大專院校兼任助理,包括兼任研究助理、兼任教學助理、兼任研究計畫臨時工及其他不限名稱之學生兼任助理,與學校間存有提供勞務獲取報酬之工作事實,且具從屬關係,想要與學校確認雙方的權利義務、簽訂契約時,可以參考這個範本。範本的來源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契約參考範本,來自勞動部(2017),《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下載PDF檔(.pdf)請點我。註腳專科以上學校獎助生權益保障指導原則第14點:「I除本原則獎助生學習範疇外,凡學生與學校間存有提供勞務獲取報酬之工作事實,且具從屬關係者,均屬僱傭關係,其兼...
文章
職前訓練契約是不是勞動契約?是否適用勞基法規定?──以航空公司培訓機師為例
許多企業基於服務品質或為了確保勤務安全,在新進人員正式上線工作前,會先給予特殊訓練,例如電信公司客服人員、保全人員及航空公司機師等。訓練期間通常以上課為主,實作為輔,等到考核及格,確定人員具備足夠的專業知識後才正式僱用,此培訓期間通常稱為職前訓練期間。職前訓練期間雙方是否已存在勞動契約關係及適用勞動基準法規定,常有爭議。本文整理實務見解,從勞動契約的定義以及職前訓練期間的訓練內容加以說明。一、勞動契約的定義何謂勞動契約,勞動基準法並沒有明確定義。目前法院實務解釋勞動契約,主要參考1936年12月25日公...
辭典
特別代理人
在民事訴訟中做訴訟行為,必須有訴訟能力。針對無訴訟能力人,例如5歲無行為能力的小孩,為了避免他們在訴訟程序受到損害、程序能順利進行,在無訴訟能力人成為被告,且無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不能行使代理權時,可聲請法院裁定選任特別代理人,代理無訴訟能力人做訴訟行為,以保障無訴訟能力人的權利。無訴訟能力人為原告時也一樣,當他有進行訴訟的必要,卻沒有法定代理人為他行使權利時,他的親屬或利害關係人可替他向法院聲請選任特別代理人。須注意的是,特別代理人無法替無訴訟能力人為捨棄、認諾、撤回和和解這4種訴訟行為。註腳...
範本
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參與政府機關標案並得標,與政府機關之間需簽訂工程採購契約的廠商會需要。按照政府採購法的規定,得標的廠商與政府機關間,需要有採購契約來規範雙方的權利義務。範本的來源工程採購契約範本,來自中華民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2020),《工程採購契約範本》,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註腳政府採購法第7條第1項:「本法所稱工程,指在地面上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拆除構造物與其所屬設備及改變自然環境之行為,包括建築、土木、水利、環境、交通、機械、電氣、化工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
範本
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
誰會需要這個文件呢?外籍勞工、雇主、外國人力仲介公司以及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為什麼會需要「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這個文件?雇主聘僱從事「海洋漁撈、家庭幫傭、家庭看護、因應國家重要建設工程或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工作」外國人的時候,法律規定勞雇雙方必須訂立書面勞動契約,約定雙方勞雇關係、明定勞動條件,且勞雇雙方均應依約履行契約義務。不過呢,勞動契約內容可能重新議定,為了避免外籍勞工在入國後,遭到雇主強迫重新議定較低之工資或扣除較高之膳宿費等,所以法令規定,地方主管機關在檢查...
文章
誰應該遵守偵查不公開?違反的法律效果是什麼?
一、檢察官檢察官是主導犯罪偵查的重要角色,在刑事偵查階段,基於無罪推定原則,保障犯罪嫌疑人和相關人的權益,使國家正確有效行使刑罰權等功能,檢察官對犯罪嫌疑人的偵查工作,不得公開。不得公開的事項,包含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與自白、偵查的方法與計畫(逮補、羈押、搜索事項等)、偵查的相關證據(卷宗、筆錄、錄音帶等)以及相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證人等個人資料都是保護的對象。二、其他須遵守偵查不公開人員(一)檢察事務官、(二)司法警察官、(三)司法警察、(四)犯罪嫌疑人之辯護人、(五)告訴代理人、(六)其他於偵...
辭典
家事調查官
家事調查官(簡稱家調官)是隸屬於法院的公務員,在家事事件中依照法官的指令,對法官指定的特定事項進行調查、出具調查報告,並於必要時到庭提出意見。例如法官委請家調官調查離婚訴訟的雙方,由誰來當小孩的親權人,比較能符合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家調官收到法官委託調查後,會跟雙方約時間訪視,完成訪視後再依據訪視過程觀察及相關文件做成調查報告。除了調查以外,家調官還有履行勸告、協助轉介社政福利資源等工作。延伸閱讀:陳又溥(2024),《家事事件中的幫手--「家事調查官」與「程序監理人」簡介》。註腳法院組織法第18條...
文章
勞動基準法對童工的相關保護規範
童工依照勞動基準法第44條第1項規定,是指15歲以上未滿16歲受僱從事工作者。立法者為保障童工權益在勞動基準法上設有一系列規範,分述如下:(見圖1)圖1勞動基準法特別保護未滿18歲的人資料來源:林大鈞/繪圖:Yen一、證明文件相關依照勞動基準法第46條規定,未滿18歲之人受僱從事工作者,雇主應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童工之年齡證明文件。二、工作內容限制依照勞動基準法第44條第2項規定,童工不得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的工作。至於何謂「危險性或有害性」之工作,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5條規定,須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有關法令之規定來判...
辭典
地目等則
地目等則源於日治時期,是過往用來表示土地使用分類(地目)和各種地目的地力優劣等級(等則),所以是兩個名詞一組的說法。地目的分類例如「田」、「旱」、「建」、「道」等。地目等則制度延續至民國,登記簿上的記載與實際使用狀況已多有不符,後來土地使用管制也是以都市計畫、使用地類別等相關法令辦理,而不是以地目作為管制及利用的依據,所以政府在1980年代開始逐步辦理廢除地目等則制度,直到2017年1月1日正式廢除,權狀謄本上不再記載,但民眾如果想參考的話,還是可以向地政事務所申請查詢。註腳林茂雄(1990),〈地目等則存乎...
辭典
三振條款
三振條款(threestrikeslaw),或稱三振法案,是一個源於美國法的概念,正式名稱為美國聯邦政府在1991年通過的「暴力犯罪控制暨執法法案」(ViolentCrimeControlandLawEnforcementAct),主旨是針對觸犯暴力犯罪的犯罪者,若已犯下暴力或毒品重罪,則應判決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就如同棒球比賽的規則中,打者遭遇到3個好球就會被判「三振出局」一樣,故又稱為三振法案。而在臺灣,相類似的概念則是於2005年的修法中,基於「寬嚴並進的刑事政策」方針,針對屢次犯罪者的假釋規定進行修正,使得假釋期間內再犯重罪的累犯不得假釋。這個修法...
辭典
訴願
訴願是指人民對於政府機關的決定(行政處分)不服,可以向訴願機關(通常是該行政機關的上級機關)提起訴願,要求機關先自我審查它的作為或不作為有無違法或不當的程序。訴願可以分為以下幾種:1.撤銷訴願:人民認為行政機關做成的行政處分違法或不當侵害權益,請求訴願機關撤銷原本的行政處分。2.課予義務訴願:行政機關對人民依法申請的案件,在法定期間內(通常是2個月內)應作成行政處分卻不作成,人民認為權益受損,請求行政機關作成准許申請的行政處分。註腳訴願法第1條第1項:「人民對於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
辭典
行政爭訟
行政爭訟包括「訴願」(或相當於訴願的先行程序)及「行政訴訟」兩個程序。訴願訴願是指人民對於政府機關的決定(行政處分)不服,可以向訴願機關(通常是該行政機關的上級機關)提起訴願,要求機關先自我審查它的作為或不作為有無違法或不當的程序。行政訴訟行政訴訟是指人民與國家、政府或其委託之人間就公法上爭議訴請行政法院(現制包含最高行政法院、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地方行政訴訟庭)裁判的過程。現行制度之典型有1.撤銷訴訟(訴請撤銷對原告不利益的行政處分;行政訴訟法第4條,須經訴願。)2.課與義務訴訟(請求被告...
辭典
保險金
指保險人(最常見的是各保險公司)同意在保險期間承保的最高保險額度,也就是當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公司應依照保險契約給付給受益人的理賠金額。註腳保險法第72條:「保險金額為保險人在保險期內,所負責任之最高額度。保險人應於承保前,查明保險標的物之市價,不得超額承保。」保險法第102條:「人壽保險之保險金額,依保險契約之所定。」保險法第5條:「本法所稱受益人,指被保險人或要保人約定享有賠償請求權之人,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均得為受益人。」保險法第2條:「本法所稱保險人,指經營保險事業之各種組織,在保險契約成立時,有...
辭典
刑案資料查註記錄表
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一種僅限偵查機關才能查閱的文件,一般民眾並不能申請或閱覽。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會詳實記載特定人所發生「任何」跟刑事程序有關的事項,包括在偵查階段,檢察官作成的簽結、起訴、不起訴、緩起訴處分,以及審判階段,法院作成的有罪、無罪、免訴、免刑判決,當然也包括被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排除的「受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受拘役、罰金之宣告」或「經易科罰金執行完畢,五年內未再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等情況。註腳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5條:「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處理,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
範本
雇主聘僱外國人入國通報單
一、誰會需要這個通報單呢?聘僱從事「海洋漁撈、家庭幫傭、家庭看護、因應國家重要建設工程或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工作」外籍勞工的雇主需要此通報單。此時雇主應該在外籍勞工入國後3天內,向地方主管機關通報。雇主若違反這個通報義務,雇主的招募許可有可能會被中止或廢止。二、範本的來源雇主聘僱外國人入國通報單,來自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2023),《表單A-10雇主聘僱外國人入國通報單》,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註腳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34條第1項第1款:「雇主申請聘僱第二類...
範本
雇主委任跨國人力仲介招募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契約
誰會需要這個契約呢?需要請仲介找從事「海洋漁撈、家庭幫傭、家庭看護、因應國家重要建設工程或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工作」的外籍勞工的雇主。建議需要這樣外籍勞工的雇主,與仲介簽契約時,可以留意契約內容,是否與勞動部的版本有落差。內容重點摘要如下:約定仲介公司應收費、應退費之項目及時間,並得選擇以現金、轉帳、支票或其他等方式辦理。每個月至少應電話聯繫或訪視外國人之次數。契約雙方應依契約履行事項及約定仲介公司應辦理之法定就業服務業務事項及協助辦理事宜。契約雙方就本契約所生義務之不履行或遲...
辭典
遺產管理人
遺產管理人出現的時點,是當有人過世後,無法確定這個人有沒有繼承人時,要先找一個人來管理這些遺產,這時就會透過親屬會議或法院選一個人來當遺產管理人。遺產管理人管理遺產可能要做遺產清冊編制、保存遺產的必要處置、通知債權人或受遺贈人並清償交付等等義務,相對來說也有請求報酬的權利。註腳民法第1177條:「繼承開始時,繼承人之有無不明者,由親屬會議於一個月內選定遺產管理人,並將繼承開始及選定遺產管理人之事由,向法院報明。」民法第1178條第2項:「無親屬會議或親屬會議未於前條所定期限內選定遺產管理人者,利害關係人...
專區 - 懶人包
如果我轉生變成國民法官......!?
#國民法官該你上場#走入法庭行前指南 2023年即將到來,各位粉絲們是否都跟小編一樣期待跨年連假呢?比跨年連假更令人期待(但也令人感到緊張)的新制度--國民法官法將要在2023年1月1日正式上路啦! 法科隆重為您獻上國民法官法圖文包,要成為國民法官前有很多問題嗎?這包一次滿足您! 超想當國民法官,有開放直接報名嗎?如果真的不方便當國民法官,能不能請假?當了國民法官後,工作怎麼辦?擔心自己人身安全受威脅,好害怕?面對全新的國民法官制度,你我心中或許都有緊張、疑惑的地方,歡迎點開國民法官的行前指南,了解身為國民的...
專區 - Podcast
S5EP38︱法律名詞小學堂第2彈!法律上居然有這些名詞?
上一集法律名詞小學堂節目受到各種好評,食髓知味的主持人決定來尋找法律上非常冷門的名詞,一次說給你聽!在司改國是會議之後,針對法律條文使用生難詞字、艱澀難懂的問題,掀起了如何將法律條文結構、用字調整得讓一般民眾都能了解,能更清楚自己的權利義務的討論。但這樣的訴求高度考驗立法技術,既不能寫得太艱澀或讓專有名詞妨害理解,又要避免讓法條文字太過冗長且不精確,是需要相當時間推動的議題。不過,有些生難詞字的由來其實頗值得細細考究,雖然與我們的生活用語已經大不相同,但也能從用語的流變了解到過去歷史的樣貌。到底...
專區 - Podcast
S5EP20︱法科快報--誹謗行為該不該處罰?
誹謗罪(不是「毀」謗喔)是一般人耳熟能詳的刑法罪名之一,不管是在日常生活或報章媒體中,都很常見到它。而在2023年6月份,憲法法庭作出了112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針對誹謗罪做出了合憲的解釋,也引起了法律專業人士的討論。大法官在判決中再次宣示了「合理查證原則」的重要性,認為發表言論者在發表足以毀損他人名譽、與事實有關的事情時,必須要盡合理查證義務、可以合理相信所發表言論是真實的,就不會觸犯誹謗罪。而這樣的意旨與2000年所做成的大法官釋字第509號解釋有什麼不同呢?誹謗罪經歷過2次大法官的審查仍然合憲,真的合理嗎...
‹
1
2
...
23
24
25
26
27
28
29
...
39
40
›
推薦關鍵字
×
關鍵字
相關字
訂閱電子報
×
您可以透過電子報閱讀法科精彩內容喔!
姓名:
*
Email:
*
本網站使用 Cookies
繼續瀏覽代表您同意我們的
使用條款
及
隱私條款
×
祝福法律百科的朋友們新年快樂!
網站農曆年節不休息,歡迎常來逛逛,共同討論法律問題,交流分享,讓法律成為解決問題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