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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配偶外遇,如何蒐證才可以避免觸犯妨害秘密罪、妨害電腦使用罪?(一)刑法第315條之1(妨害秘密罪)的「非公開活動」是什麼?刑法妨害秘密罪所保護的,是人民在生活中的隱私權,保障的範圍也同時考量到社會上人們一般互動的界線,以免人民輕易就觸法或是對人民隱私保護不足。因此,立法者以「非公開」的活動、言論、談話以及身體「隱私」部位來劃定保障的範圍,是否屬於本條保障範圍要看當事人是否具有「合理隱私期待」,如果符合以下兩個條件,就有刑法上的「合理隱私期待」:1.當事人主觀的隱私期待和客觀上的隱密環境個人內心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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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雇主針對勞保高薪低報的話,會有什麼問題?資料來源:曾友俞/繪圖:Yen一、雇主的投保義務(見圖1)(一)雇主要為勞工投保勞健保、提撥勞退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10條、第14條規定,雇主依法要為他的勞工投保勞工保險,且若有薪資調整,亦應通知勞保局,此為雇主的法定義務。除了勞保,還有勞退和健保: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第7條第1項以及第14條第1項規定,雇主應為勞工提撥至少工資6%作為退休金;依照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0條第1項第1款第2目與第15條第1項第1款規定,雇主也應該為勞工投保全民健康保險。(二)雇主必須依照勞工的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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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法律上的「非自願離職」),想必是所有勞工都不希望面臨到的處境,然而有時大環境經濟不景氣,或因公司營運狀況不佳、縮編裁員,抑或是個人因素無法勝任工作,每個勞工都可能遇到失業的問題。然而對於什麼情況能夠請領失業補助、自己又能領到哪些失業補助,可能不是那麼清楚,本文將一一說明。圖1一張表了解勞工失業的三大補助津貼資料來源:戴雯琪/繪圖:Yen一、什麼是非自願離職?(見圖1)很多人以為只有在被雇主解僱的情況下才算非自願離職,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就業保險法第11條第2項、第3項對於「非自願離職」有明確的定義。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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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架設的監視器拍到別人家,會侵害隱私權?資料來源:曾友俞/繪圖:Yen一、是否侵犯隱私權?要看有沒有「合理隱私期待」(見圖1)案例中B所主張的「隱私權」,雖然沒有明文規定在我國憲法當中,但是在司法院釋字第603號解釋中認為基於人性尊嚴、主體性與人格權的保障,隱私權屬於受到憲法第22條保障的基本權利。關於如何判定是否侵害隱私權,實務上所採取的標準是看個人的非公開活動是否具有「合理隱私期待」。進一步來說,一個人是否能主張他的隱私有合理期待而受憲法保障,有雙重要求:一是一個人必須有「隱私的主觀期待」,也就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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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灣常見的博弈產業職缺目前在臺灣並沒有合法的實體賭場,所以無論是在公開場合或在網路賭博都會涉犯賭博罪;而提供賭博場所(無論是實體或虛擬空間),則會觸犯圖利聚眾賭博罪。業者為了避免徵才的職務內容看起來顯然違反賭博罪規定,常見的博弈產業職缺,可粗略分為外派至其他國家,以及在國內從事非核心的線上博弈周邊工作兩大類。(一)外派至其他國家上班地點在國外、服務國外賭客,整個營運流程都在中華民國境外發生,加上賭博罪並非最輕本刑3年以上的重大犯罪,因此不適用中華民國刑法,但仍可能觸犯當地法律;而即使外派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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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制度將在2023年1月1日起正式上路,是近年來重要司法改革之一,主要規定在「國民法官法」,核心精神是透過「國民與法官共同參與刑事審判」,來提升司法透明度,增進國民對於司法的瞭解及信賴,而國民依法有擔任國民法官的義務。據媒體報導,2023年應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的案件,初估將有300件,因此在2022年底前可能約有12萬人會收到法院的備選國民法官通知。不過,大眾對於新制度可能還有些不清楚或疑慮的地方,像是:國民法官是怎麼選出來的、要上班或家有長輩要照顧沒時間參加、怕判案讓自己人身安全有危險等。讓我們一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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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詐欺罪的基本概念詐欺罪客觀上有4個步驟,步驟之間要有因果關係:①針對可以驗證真偽的事實,傳達錯誤的訊息給被害人;②讓被害人因此上當後;③交付財產或利益給犯罪行為人,④且被害人受到整體財產的損失。另外,行為人心中也必須要知道他是在向被害人傳達錯誤訊息,詐取原本不該屬於自己的錢財。二、「有拜有保佑」是所謂的「詐術」嗎?(見圖1)圖1求神問卜不靈驗,有詐欺罪的問題嗎?資料來源:王琮儀/繪圖:Yen(一)神明歸不歸法院管?因為信仰而從事特定儀式活動,是很常見的現象。例如到教會禮拜、到廟宇進香。而有付出金錢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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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被害人免於繼續處在家庭暴力危險中的保護令有3種,分別為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及緊急保護令,從聲請方式、審理程序、保護令內容等層面皆不相同,以下先介紹聲請保護令要準備哪些文件,再分別介紹3種保護令的特點及差異。一、聲請保護令要準備的文件(一)聲請狀原則上要提出書面聲請狀,可以參考司法院的範例:暫時或緊急保護令聲請狀範例、通常保護令聲請狀範例。(二)聲請人、被害人及相對人(加害人)的戶籍謄本可以就近在當地的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不用回到戶籍地。(三)加害人有暴力行為的相關證據例如:驗傷診斷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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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安養信託?(一)什麼是信託?在討論安養信託之前,先說明一下什麼是「信託」。信託是委託人將財產交給受託人,請受託人依照約定或遺囑記載的方式管理這筆財產、照顧受益人。除此之外,還可以另外找信託監察人監督受託人、幫受益人發聲,確保信託順利運行。例如A退休後跟銀行簽信託契約,把退休金交給銀行管理,由銀行每個月撥付2萬元給自己當生活費,避免自己亂花錢或退休金全部被騙走,並由A的兒子和女兒2人共同擔任信託監察人。(二)為高齡者、身心障礙者規劃財產的安養信託廣義的安養信託是指「保障老年退休生活」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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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清算期間,代表公司執行法定職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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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篇文章中,我們花了很多篇幅討論房客A自殺後,房東B可能可以主張哪些規定,接下來要討論的是,即使B成功找到法律上的規定,但A已經過世了,B要怎麼獲得賠償呢?又或者B能不能在事前有一些措施,讓憾事不幸發生時,可以降低自己的損害呢?一、B是否可以向A的繼承人求償?本系列文章的案例事實,是承租人A在租屋處內自殺,造成房東B的利益受到損害,並不是A的繼承人(案例中,即A的父母)侵害B的利益,B真的可以向A的父母求償嗎?關於這一點解析如下:(一)民法繼承相關規定按照目前的民法規定,繼承人在死者(被繼承人)過世之後,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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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當文創遇上法律:讀懂IP授權合約》之精選書摘。IP以字面意思來說是智慧財產權(IntellectualProperty)的縮寫,但除了智慧財產權中常見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授權以外,作者更進一步認為在文創產業中,如姓名、肖像等人格權也隨著社會活動而存在經濟價值,而不限於智慧財產權。文創產業中的IP經營與授權,有許多面向可以討論。 文/賴文智律師不同種類的IP應用的情境不同,以下介紹幾種文創領域較常出現的IP授權合約類型:一、圖像授權以角色為主的IP,絕大多數都會進行圖像授權,像是授權服飾業者製作T-Shirt、貼紙、外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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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原本只有法院公證人,因人數有限,無法消化越來越多的公(認)證案件,1999年公證法全文修正時增設民間公證人,自2001年起正式施行,從此臺灣採行法院、民間公證人並存的雙軌制。雙軌制之下,找法院、民間公證人辦理公(認)證有甚麼差別嗎?一、法院、民間公證人的來源和身分不同(見圖1)圖1法院公證人和民間公證人的比較資料來源:李琬鈴/繪圖:Yen(一)法院公證人法院公證人是指通過公務人員司法特考三等考試,並須經過專業訓練及實務訓練,取得考試及格證書,屬於任職於地方法院公證處的公務員。(二)民間公證人民間公證人的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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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和解」在法律上有什麼效力?(一)什麼是「和解」?當雙方希望能夠儘早結束已經發生的爭執,或是為了防止爭執發生,而訂立的契約,就是和解。一旦雙方達成和解,就要依照和解契約履行,而且已經說好要拋棄的權利,就不能夠再請求。和解原則上不能夠反悔,除非和解所依據的文件有遭偽造、變造,或是和解的事情早已經過法院判決確定,或對於對方的當事人資格或和解內容的重要爭點有錯誤理解,才能夠撤銷和解契約。圖1車禍和解,拿到和解金後,還可以再領到全部的強制險給付嗎?資料來源:匿名/繪圖:Yen(二)為什麼車禍雙方的和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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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營業秘密」?(見圖1) 圖1什麼是營業秘密?資料來源:黃蓮瑛、林禹萱/繪圖:Yen「營業秘密」是關於方法、技術、製程、配方、程式、設計或其他可用於生產、銷售或經營的資訊,而且還要同時符合以下3個要件:(一)秘密性秘密性,是指秘密資訊的擁有者在主、客觀上認為這項資訊為秘密,且這項資訊必須是一般公眾與相關專業領域的人所不知道的。因此,如果是一種公開資訊(例如:可以透過網路查詢得知),或是業界相關人士都已經知道的資訊,就不屬於營業秘密。(二)經濟性經濟性,是指這個經過時間、勞力、成本投入所獲得的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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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起,臺灣COVID-19疫情升溫、進入三級警戒後,為了追蹤足跡、協助疫調人員掌握個案相關的活動史、匡列接觸者等目的,又避免使用紙筆增加接觸風險,行政院推動了「簡訊實聯制」,讓民眾每進入一個地點,都可以利用掃描場所的QRcode或者簡訊傳送場所代碼的方式,達到登記的目的。但這個應防疫需求而生的機制也引發了不小的爭議。一、簡訊實聯制真的OK嗎?(一)簡訊實聯制的運作方式當民眾要進入某個場所的時候,需要以手動輸入或掃描QRcode的方式,傳送內容有一串「場所代碼」、沒有其他內容的簡訊到1922專線,電信業者與指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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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證據法則是訴訟程序的重要課題之一,但專業度較高,非專業人士較難接觸到這方面的知識。然而追訴、處罰犯罪必須先認定事實,而事實的認定又依憑證據,則如何舉證?哪些證據可供法院調查、判斷?每種證據的價值一樣嗎?這些問題刑事證據法則都要先處理,才能接著判斷被告有罪或無罪。本文以系列文章說明刑事證據法則,並盡量嘗試以淺顯概要的方式提出,希望能普及這個重要的法律知識。一、判被告有罪必須依照充分的證據真憑實據,是常見的一則成語。其中的「據」字,便是證據的意思。法院判決被告有罪,當然要有真憑實據。按照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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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什麼是職場霸凌?遇到職場霸凌可以怎麼作?》一文,說明了職場霸凌的定義,以及面對職場霸凌可以透過訴訟保障法律上權益。但要主張法律上權益,大多要透過司法或行政機關等外部單位介入,如果想先嘗試在單位內部處理時,可以採下列的作法:一、尋求協助、理性溝通可以向同事尋求建議與支持,或是請同事誠實的評估自己的為人與工作表現,思考自身有無缺失,找出問題點。也可以與加害者理性溝通,表達自身感受。二、盡可能蒐集證據保障自己權益的難處,有時就在於缺乏明確的證據,尤其進入訴訟,每項主張都講求證據證明,所以蒐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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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律師的保密義務資料來源:黃蓮瑛、林禹萱/繪圖:Yen一、律師保密義務是什麼?目的為何?律師保密義務是指律師對於受任事件的內容,應該要嚴格保守秘密,除非是告知當事人後取得當事人同意,或是在後面介紹的免責情形下揭露,否則皆不得洩漏。如果律師洩漏了當事人提供的資訊,不僅可能會有刑法洩漏業務上秘密罪或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等刑事責任,還可能要負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以及面臨被懲戒。律師保密義務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律師與當事人之間的信賴關係,畢竟律師必須瞭解當事人所面臨的法律問題與事實狀況,才...
問答
公司上班時間9-18點,12-13點午休,所以是:做3休1做5。這樣有違反勞基法第35條「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嗎?如果公司在15:00時安排15分鐘的休息時間,並將下班時間延後到18:15,是否就沒有疑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