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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文書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刑事法上的文書,可以分成規定在刑法處罰規定裡面的「文書」(包含偽造文書、毀損文書、開拆他人封緘的文書);還有刑事程序裡面用來當證據的「文書」。刑法裡面的文書在偽造、變造文書的犯罪裡面所講的文書,必須具有以下的特性,因為所保護的是文書的可信賴性。而毀損文書跟開拆他人封緘的文書,分別是保護他人的財產跟隱私,所以不用具備以下的性質。穩固功能文書必須要是以一般人或者是特定人可以理解的文字或符號,依附在可以持續存在的實體上面。例如把中文字印在白紙上就具有穩固功能,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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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外租房問題多多,發生糾紛時常常一個頭兩個大,遇到這些問題不確定從哪裡下手......🤔冷氣壞掉、不小心把椅子坐壞,這些東西是房東還是房客負責要修?🤔房客一直欠繳房租,房東可以直接換鎖嗎?🤔房東都沒說!事後發現租到凶宅可以退租嗎?我們在這包裡收納了租屋常見問題,一一回答大家心中的疑惑,最後也分享如果真的遇到這些難題,可以找誰幫忙!📍如果想知道租賃房屋時,有什麼小眉角要注意,還可以看這裡:.租屋族必備租房須知錦囊包|找屋篇.租屋族必備租房須知錦囊包|簽約篇-該房東修的東西,房東一直不處理怎麼辦?如果房東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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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房客想短期(未滿30天)租屋,該去哪裡租?資料來源:鍾秀瑋/繪圖:Yen一、房屋可以短期出租嗎?最短期間是多久?(見圖1)基於私法自治、契約自由原則,房屋所有權人可以自由將房屋出租或進行其他使用收益行為。但是一般人承租房屋自用,多是以能夠在內長期居住、生活為考量,因此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4條第4款將租賃期間未達30天的住宅租賃排除在外,不適用該條例。所以合法的住宅租賃關係有30天最短租期的限制,該條文將「租賃期間未達30日」排除適用的作法,法院實務見解認為是屬於立法機關制定法律時的自由、司法機關應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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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4/15車禍對方從中線道未打方向燈也未查看後方就切去待轉,我直行有好心人提供行車記錄器我們約定好對方每個月分期付款總金額賠償21000,並且雙方都有蓋手印但因為我的疏失並未留存(證據在對方那裡)不過我們在警局蓋手印的那張桌子上頭就有一支監視器到了約定賠償的日子我打去詢問對方對方說他問朋友跟警察説肇責尚未確認所以他不願賠償請問我們是否已經成立契約而他債務不履行呢?麻煩給我多一點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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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我可以飼養、販賣野生動物嗎?資料來源:余青慧/繪圖:Yen一、野生動物飼養、繁殖和買賣的規定(見圖1)(一)可以飼養、繁殖或買賣野生動物嗎?除了犬、貓等常見的寵物以外,如果要飼養、繁殖或買賣野生動物,則要看野生動物保育法。依野生動物保育法(以下簡稱「野保法」)第4條,野生動物可分為保育類和一般類。依同法第16條第1項,保育類野生動物除另有規定外,不得買賣、飼養、繁殖;以及同法第55條:「適用本法規定之人工飼養、繁殖之野生動物,須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因此,能否飼養、繁殖,甚至買賣野生動物?除了辨明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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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團體協約法制與實務的系列文章,在第一篇說明完團體協約的定義,以及它與一般性協商的區別後,這一篇則繼續來說明團體協約勞資雙方到底可以約定什麼樣的團體協約內容:(見圖1)圖1團體協約的內容資料來源:匿名/繪圖:Yen一、團體協約的內容(一)可以約定的事項依照團體協約法第12條的規定,概略可以把團體協約得約定事項分為:1.勞動條件,例如工資、工時、津貼等。2.企業內勞動組織的設立及利用。3.團體協約的協商程序與適用範圍等。4.工會的組織、運作、及對企業設施的利用。5.參與企業經營與勞資合作組織的設置及利用。6.申訴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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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繼承家中留下其中一間房子,該房屋以往是母親跟弟弟住,母親過世後,現僅有我弟弟在此房屋居住,而三四年前該房子開始出現漏水,且造成屋內油漆剝落、水由燈管處流出等問題產生,該問題為我弟獨自居住時開始發生,房屋因是我繼承,目前談好他要把房子歸還給我,但現在衍生房屋修繕問題,弟弟毫無反應,意思是要我自行修繕,但因為先前為他一個人居住,也因未能妥善處理漏水問題,造成後續須進行大規模修繕,請問我有權利可以要求我弟弟完成修繕或是分攤部分金額嗎?還是我僅能自己吃下來自行修繕?該房屋為頂層,沒有樓上鄰居問題。該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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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在汽、機車發生車禍致他人受傷或死亡,若該肇事的汽、機車肇事逃逸;或沒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包括拼裝車、農用車等);或雖有投保但未經同意使用(例如失竊車肇事)時,除少數特殊情況外(例如自摔或自撞電桿或酒醉駕車所致),傷者或死者遺屬可申請的補償。註腳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0條第1項:「汽車交通事故發生時,請求權人因下列情事之一,未能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者,得於本法規定之保險金額範圍內,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一、事故汽車無法查究。二、事故汽車為未保險汽車。三、事故汽車係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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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當文創遇上法律:公司治理的挑戰》之精選書摘,原標題為〈如何處理「關係人交易」?〉,說明當公司的交易對象出現以下4種「關係人」時,公司要特別遵守「資訊揭露」和「表決迴避」程序,以確保交易過程的合法性:①有利害關係導致可能危害公司利益的股東、②有利害關係的董事、③有利害關係的董事配偶、二親等內血親、④有利害關係的公司,而且董事對這間公司有控制或從屬關係。 文/劉承愚律師公司經營發展,需要資源和人才,在創業之始,資源和人才最常見的來源,就是家人和朋友,特別是家人。華人有「內舉不避親」的習慣,「好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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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基本工資自2011年至今,每年皆有調漲;2019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已調漲到23,100元,時薪也調漲至150元;且自2020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調漲到23,800元,時薪調漲至158元。連年的調漲政策,已讓這個議題在社會上討論得沸沸揚揚。這個新聞中不時提到的「基本工資」到底是什麼?究竟是由誰來決定是否要調漲及調漲幅度?按件計酬的勞工又能不能適用這個制度呢?一、基本工資的定義及制定程序(一)基本工資定義為了保障勞工的購買能力及生活品質,勞動基準法第21條特別規定,當雇主與勞工協議薪資時,約定的金額不可以低於我國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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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訴訟當事人以外,一般民眾也可以查詢並閱覽判決。法院判決依照法院組織法原則上是公開的,而司法院建置「法學資料檢索系統」,供大家上網查詢司法相關資料,其中包含裁判書、函釋與各類司法資料。網址是:https://lawsearch.judicial.gov.tw/default.aspx一、該如何查詢判決?(一)關鍵字與條件查詢要查詢判決,可至法學資料檢索系統中「裁判書系統」的「裁判書查詢」欄位,輸入你所欲找尋的判決關鍵字進行搜尋。例如,想要搜尋「毒品案件」的判決是怎麼寫的,即可輸入「毒品」;如有更精確的關鍵字,例如「大麻」,則可更限縮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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敝人於2月底向公司提出4/10離職申請,同時申請於3/20開始特休14天(加上原有的月休,等同於3/20一路休息到離職日4/10),因目前公司人力極度缺乏,故公司以影響公司營運為由拒決了我的特休申請,並派員和我協商,並強調,在我4/10離職後,會將未休完的特休折算現金(依薪水底薪計算)給我,但我個人是因家庭因素(照顧家人及職涯規劃)無法亦不願配合公司的協商,然,公司目前告知,若我執意申請特休從而造成公司營運損失,公司會考慮付諸法律行動,我有些擔心,所以想請有相關法律知識的人給予我建議,謝謝。附註:①公司在勞動契約上並未有任何...
問答
我在進入公司前面試時,面試官沒有提到午休時間有值日生制度,勞動契約中也沒也寫到。但員工們要輪流當值日生,值日生的午休時間從原本1.5小時縮短成0.5小時。對於減少的1個小時午休時間,公司沒有給予任何補償,也不能補休。請問這樣公司違法嗎?值日生可以主張做值日生工作算加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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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有遊戲規則,在民事訴訟裡也有民事訴訟專屬的規則,「當事人進行主義」就是民事訴訟規則裡的一個重要規則。(見圖1)圖1民事訴訟的「當事人進行主義」資料來源:張學昌/繪圖:Yen當事人進行主義的意思是,在民事訴訟裡,原則上法官只會被動的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資訊進行審判,至於要不要打官司、官司要怎麼打、要打哪些內容、要怎麼反駁,是由原告、被告決定;甚至是一個官司是否要結束,也是由雙方當事人自己決定。簡單來說,在民事訴訟裡面,法官只是輔助,重要的決策都是由當事人「自己決定」。一、提告的內容自行決定「你想告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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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很久沒使用商標會有什麼不利的後果?在沒有正當事由的情況下,商標註冊後沒有使用或很久沒有使用,這個商標就有可能被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或者任何人申請廢止。(一)很久是多久?按照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註冊商標使用之注意事項」以及經濟部訴願審議委員會的說明,是以廢止申請日前3年來看商標使用的情況。也就是說,假設廢止申請日是2023年1月1日,那就要看2020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有沒有使用這個商標。(二)正當事由有哪些?所謂正當事由是指,不是因為商標權人自己應該負責的原因,例如:天災地變、法規還沒有開放、需要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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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競業禁止?所謂的競業禁止,傳統上是指公司為了防止員工離職後,帶著公司的營業秘密或是相關的技術資料跳槽到新公司,因而造成公司的嚴重損失。因此有些雇主會在員工離職的時候與員工簽訂契約,約定他離職之後的一定期間內,不得到和原公司所經營的業務相同領域,甚至是互為競爭的敵對公司上班,這就是一般所謂的競業禁止條款。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也有競業禁止限制嗎?(見圖1)圖1股份有限公司的董監事,可以擔任其他公司的董監事嗎?資料來源:喬正一/繪圖:Yen(一)董事擔任其他公司的董事應經股東會許可股份有限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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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社會網路發達,隨手一查就可以獲得許多資訊,因此,為了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與商譽,不論是餐廳、民宿、飯店或一般店家,都希望自己在網路上的評價可以越高越好,以吸引更多客源,但有時候,消費者確實會經歷一些不愉快的服務經驗,如果我們將這些負面感受或評價公開於網路上,導致店家業績下滑,甚至被網友群起撻伐、刷一顆星,會有什麼法律上責任嗎?以下分成刑事和民事兩個部分來說明。(見圖1)圖1刷一星負評會被告嗎?資料來源:楊舒婷/繪圖:Yen一、刑事上的妨害名譽罪(一)「公然侮辱罪」和「誹謗罪」刑法的妨害名譽罪,常見的...
問答
收到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天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想請教,若非商品瑕疵問題,單純為買家不滿意想退貨,運費是否該由買家負擔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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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勞工的婚假權益資料來源:謝宜霓/繪圖:Yen一、與婚假有關的法律依據有哪些?(見圖1)勞動基準法雖然規定了很多勞動契約中應該要遵守的事項及勞、資雙方的權利及義務,但是就請假的部分,勞動基準法第43條只規定了非常基本的內容,提到勞工如果結婚,是可以向公司請假的,至於應該怎麼請?工資又應該如何給付?就必須進一步參照「勞工請假規則」的規定,根據該規則第2條,勞工結婚可以獲得8日的婚假,且公司應給付全額工資。附帶一提,如果是於公、私立學校體制內編定的專任教師或是公務人員,分別依照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3款,...
問答
積欠多月房租已自形慚愧沒臉沒資格與房東討論,中間經仲介協調,一直是虧咎也願分期支付至清,也想盡快搬走還給房東,當然也有借款等等方式要來償還,從沒想過不還不搬,但一日房東及警察及仲介一天早上直接用鑰匙打開門直接闖入,我跟孩子嚇傻也害怕跟愧咎,只能哭著看他們要如何~過去跟仲介表示請再給時間,不會約到前不處理是,懇求再等等,從欠的一個月時天天座立不安怕來趕人,直到可終止契約的隔日直接的闖入,請我們於八天內月底直接搬走還另要求我簽下同意書籤還款時限,其實就是等待著錢能快來,我也想還但這一嚇後我都害怕待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