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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些當事人對侵權行為請求權的起算點有誤解,以上的案例在實務上很常見。民法有關侵權行為請求權的時效期間,以請求權人知不知道自己的權利遭受損害,而有兩種不同的規定:(見圖1)圖1當侵權行為發生時,要求對方賠償的請求權有時效嗎?資料來源:喬正一/繪圖:Yen一、請求權人知道損害發生以及賠償義務人開始的2年內不行使,請求權消滅(一)有關於這一點必須在此特別提醒,民法第197條第1項的「知有損害」,不是指請求權人單方面知道有損害的發生就可以提出請求,還必須一併知道對方的行為是侵權行為,才可以提出請求。知有損害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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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在典權關係中,將不動產的占有移轉給他人、獲得典價的人。至於支付典價而可以占有、使用、收益不動產的人就是典權人。出典人必須是不動產的所有人,或其他有處分權的人。註腳民法第911條:「稱典權者,謂支付典價在他人之不動產為使用、收益,於他人不回贖時,取得該不動產所有權之權。」謝在全(2014),《民法物權論(下)》,修訂6版,頁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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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申請集會遊行的條件?資料來源:李兆麒/繪圖:Yen一、集會遊行的申請需要符合什麼條件才會被「許可」呢?(見圖1)依照集會遊行法第11條的規定,如果民眾(集會遊行的負責人)所遞交的申請沒有具備以下其中一種情形時,主管機關就必須「許可」民眾所提出的集會遊行申請:(一)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就以禁制區作為集會遊行的預定場地。(二)具有不適合擔任負責人及集會遊行的代理人、集會遊行的糾察員的情形。(三)明顯具有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公共利益的事實。(四)明顯具有危害生命、身體、自由或對財物造成重大損壞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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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承租中的房屋所有權人換人怎麼辦?資料來源:張博洋/繪圖:Yen一、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簡介(一)民法第425條第1項規定:出租人在於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出租人縱將房屋所有權移轉給第三人,原本的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承租人可以繼續承租。本條宗旨在於保障承租人,以債權物權化的方式,使承租人原先的租賃契約效力強化為物權效力。(二)又本條文字規範為「所有權讓與第三人」,可認為不論該租賃物以買賣或其他移轉原因而移轉讓與租賃物所有權,皆應認為可適用本條規定。例如:基於贈與而生的所有權移轉也可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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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就是舅舅跟舅媽不肯撫養精神狀況出了一些問題的外婆,又私底下拿外婆的印章證件去偷偷把外婆的土地移轉到自己名下,為避免全部移轉不得申請老農津貼而保留一部分未移轉,這件事直到上次外婆需要花錢請看護,朋友媽媽帶她去國稅局查名下財產的時候才東窗事發。目前是想到可以主張民法第170條的無權代理或是民法第106條自己代理之禁止(當然我還不確定是否是大舅媽跟小舅舅輪流代理外婆並移轉給對方)主張代理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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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加害者,需承擔行政罰鍰、刑事責任與民事賠償責任。要追究加害者的責任,證據的蒐集就會是一個重要的工程。(見圖1)圖1性騷擾他人要負什麼責任?資料來源:雷皓明、張學昌/繪圖:Yen一、加害者的責任性騷擾的加害者,原則上要受罰鍰處罰,如有肢體碰觸身體隱私部位,則加重成刑事處罰。受害者可以先向主管機關(縣市政府)或是警察局報案,由主管機關成立的性騷擾防治委員會進行性騷擾的事件調查並開罰;如果涉及刑事案件,則可於報案時一併提出告訴,請求檢警機關追訴加害者的性犯罪。被害人也可以針對性騷擾行為對加害者提起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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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聽人家說,太太如果擔心保不住自己的財產,最好的方式就是結婚時辦理分別財產制。這樣的說法對嗎?一、什麼是分別財產制分別財產制是一種「否定因婚姻而使財產關係產生變化」的財產制度。結婚前後,夫妻各自名下財產不變,不會因為結婚而產生變化或結合,縱使將來夫妻離婚或死亡,也不會有財產清算的問題。也就是說,夫妻的財產完全分開,各自保有所有權,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除了家庭生活費用由雙方連帶負責外,債務也是各自負擔。雙方離婚或死亡時,財產少的一方没有權利向另一方請求夫妻財產分配。二、分別財產制對家庭主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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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傳統世俗觀念的影響,我們常常在感情出現問題時才想到法律,往往忽視了法律在婚前的作用。在結婚前應該認真看看到底結婚在法律上有什麼權利與義務?有結婚和沒有結婚有什麼差異?結婚有法律上的保障嗎?然後再想想雙方要不要先就婚姻中的重要事項達成共識,或簽訂婚前協議書。其中最重要的事項莫過於夫妻財產制的適用及約定。一、什麼是夫妻財產制夫妻財產制是指婚姻生活中,夫妻共同適用的一種財產關係,用來規範夫妻之間的財產。當婚姻關係中發生財務糾紛,法律這道最後防線就能站上檯面規範夫妻間的財產權利義務。二、如何約定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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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逕行搜索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逕行搜索是指執法人員遇到以下情形之一,且情況急迫時,例外容許執法人員就算沒有搜索票,也可以進入住宅或處所搜索抓人:(1)為了逮捕、拘提或羈押犯罪嫌疑人;(2)為了追躡現行犯或脫逃的人;(3)發現有人在住宅或處所內犯罪。逕行搜索是令狀原則的例外之一,雖然不用搜索票,但仍要求須有合法的拘提或逮捕原因;有相當理由相信犯罪嫌疑人在住宅或處所內;而且必須要情況急迫,來不及聲請搜索票,才能逕行搜索。而逕行搜索的目的是發現「人」,學說上有稱「拘捕搜索」,因此僅能搜索可能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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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國內耗盡原則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國內耗盡原則(nationalexhaustion)是權利耗盡原則、第一次銷售原則所延伸出來的分類,適用範圍較特定(相對於國際耗盡原則)。當智慧財產權人同意他製造、創作的物品第一次流入市場之後,就會得到報酬並失去對該物品的控制權、無法再主張智慧財產權。而國內耗盡是指智慧財產權人只要在特定國家內讓物品第一次流入市場,就不能在該國再就該物品主張智慧財產權,但仍可以針對其他國家主張智慧財產權。這時可以禁止真品平行輸入的行為。我國著作權法採之。註腳著作權法第59條之1:「在中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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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三段論證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又稱為「三段論法」,這是適用法律常使用的方法:以法律條文和特定的原理原則作為「大前題」,再將現在要解決的具體爭議事實作為「小前題」,透過理性邏輯地分析小前題是否與大前題相符,這過程稱為「涵攝」,藉此推論出「結論」。所以透過三段論證,可以推論特定的事實是否符合法規範、會有怎麼樣的法律效果。例如:第一段大前題:刑法第271條第1項規定,殺人會被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二段小前提:A殺死B。第三段涵攝:把小前提涵攝在大前提,得出A要論以殺人罪,處死刑、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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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法律百科4周年企劃,本集節目很榮幸邀請到法律百科作者、碩士論文研究主題為假訊息的李侑宸律師aka補教之星柚律師,來跟大家聊聊「網路上的法律問題」中,最熱門也是最需要關心的「假訊息」,各位聽眾朋友不要錯過喔! 網路上訊息傳來傳去,但內容可能同時包含事實的描述和意見的表達,因為查證時間有限或者詮釋角度不同,第一時間往往很難有100%正確的訊息,但其中有些可能是不小心搞錯而發出的訊息,但另外有一些則是帶有惡意的不實訊息。尤其在資訊傳遞快速的今天,閱聽人獲知訊息後,不見得會針對每一則都做後續的查證、比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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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續審制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是一種上訴審法院審判的方式,意思是說,上級審法院與原審法院就同一個訴訟事件,必須承接第一審級全部訴訟資料,但還是可以重新蒐集、調查新的資料。白話來說,當案件上訴到第二審法院時,當事人在第一審做的訴訟行為(例如自認)在第二審仍有效力,此外當事人還可以在第二審提出新的攻擊防禦方法,法院必須審酌第一、二審全部的訴訟資料做出判斷。我國的民事程序過去採取續審制,2003年修法後,目前是採取「嚴格續審制」,當事人在第一審的訴訟行為,在第二審仍有效力;但要在第二審要提出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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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歡跑音樂祭嗎?覺得自己是個聽團仔嗎?音樂祭上除了講座、音樂、酒以外,其實還隱含許多法律問題,例如DJ播放別人的歌,這樣可以嗎?為什麼看到新聞報導說歌手唱自己的歌,反而會被告?要舉辦一場成功的音樂祭,除了找好演出者、大力宣傳之外,還有哪些法律上的細節要注意呢? 看似簡單的「做出一首歌然後演出」,其實詞、曲就是2個不同的音樂著作,再加上製作成品會另外產生「錄音著作」。單純複製音樂電子檔是重製行為,但登台演出就會是「公開演出」。如果擔心自己的歌被別人擅自拿去利用怎麼辦?為了避免這種情形,登場的「集管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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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屋二賣簡介前手買家與賣家簽訂房屋買賣契約,但尚未至地政事務所登記所有權移轉。而賣家又與後手買家對同一房屋簽訂買賣契約,並將房屋所有權登記予後手買家(圖2)。前手買家因此無法依照自己的買賣契約,對賣家主張移轉房屋所有權。此情形即稱為一屋二賣。圖2一屋二賣時間軸作者自製。二、問題起因契約當事人(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可以主張的權利,僅能在契約當事人之間主張。在本篇房屋買賣,前手買家只能對賣家主張買賣契約上的權利,前手買家對於後手買家則不能主張任何權利此即債權相對性。而債權平等性是指數個債權間,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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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仲裁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仲裁是一種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依照「仲裁法」規定,有關現在或將來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訂立仲裁協議,或在契約內訂立仲裁條款,約定不採取訴訟方式,而是由具有法律或專業背景素孚信望的仲裁人,居中進行判斷;所作成的判斷,在當事人之間,和法院的確定判決具有同一效力。##仲裁制度有其詳細規範。請參閱法律百科文章,國際法領域,《仲裁是什麼?國際仲裁又是什麼?》專文解說。註腳仲裁法第1條第1項:「有關現在或將來之爭議,當事人得訂立仲裁協議,約定由仲裁人一人或單數之數人成立仲裁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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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在典權關係中,支付典價給出典人而可以占有、使用、收益不動產的人。至於將不動產的占有移轉給他人、獲得典價的人則是出典人。如果出典人沒有在期限內回贖不動產,典權人原則上就可以成為不動產的所有人。註腳民法第911條:「稱典權者,謂支付典價在他人之不動產為使用、收益,於他人不回贖時,取得該不動產所有權之權。」民法第923條:「I典權定有期限者,於期限屆滿後,出典人得以原典價回贖典物。II出典人於典期屆滿後,經過二年,不以原典價回贖者,典權人即取得典物所有權。」民法第913條:「I典權之約定期限不滿十五年者,不得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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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民事糾紛的處理方式,除了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作成判決外,還可以透過「調解」、「調處」或「仲裁」等訴訟以外的方式來解決,這些就是「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AlternativeDisputeResolution,ADR)」。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與訴訟相較,有以下優點:打官司要花比較多時間、心力、金錢到法院提起訴訟,是由法官依照法律規定,透過訴訟程序以判決的方式來認定當事人的是非對錯,當事人必須蒐集證據、繳納裁判費、到法院開庭,需要花費較多的時間、心力、金錢。ADR則透過雙方直接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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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小額訴訟程序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是指跟別人有紛爭要打民事官司,請求對方付錢、其他代替物(例如手機3支)或有價證券的價額在10萬元以下,原則上就要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另外,訴訟標的價額在50萬元以下而適用簡易訴訟程序的當事人,如果覺得趕快結束審理比較重要,也可以用文書證明雙方合意,請求法院從簡易改成小額訴訟程序。小額訴訟程序有比較快速、簡便、訴訟經濟等特色,例如起訴可以使用法院制式的表格訴狀勾選、可以不調查證據、簡化判決書,以及上訴採一級二審制等。延伸閱讀:楊舒婷(2023),《10萬元以下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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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簡易訴訟程序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民事訴訟法上的簡易訴訟程序,簡單來說就是比民事通常訴訟程序簡單的審判模式。它適用於訴訟標的價額50萬元以下,及其他12種特定類型的案件,例如房屋定期租賃契約、1年以下的僱傭契約、道路交通事故等。另外,當事人合意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並以文書證明雙方的合意,也適用簡易訴訟程序。簡易訴訟程序有降低訴訟時間成本,節省司法資源、提高訴訟效率等特色,例如起訴可以到法院言詞起訴、傳喚證人可以請當事人直接帶來不另外發通知書,以及必須經過二審裁判法院許可才能上訴到第三審等。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