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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時,財產如何分配,要看夫妻間採用何種夫妻財產制來決定(例如:共同財產制、分別財產制、法定財產制)。(見圖1)圖1離婚時,夫妻財產分配的三種方式資料來源:王如玄/繪圖:Yen一、夫妻採用「約定財產制」時,離婚分配財產方式「約定財產制」有兩種,一是「共同財產制」,另一是「分別財產制」。在「共同財產制」下,夫妻離婚時可以各自取回結婚時的財產及特有財產,至於婚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共同財產,應該歸雙方公同共有,除非另有約定,否則一人一半,此時,夫妻雙方可協議分割共有物,協議不成時也可請求法院予以裁判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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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什麼是不當勞動行為?資料來源:匿名/繪圖:Yen一、前言:為什麼不當勞動行為需要分類?(見圖1)關於「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制度」介紹的系列文章,第一篇先跟分享了「什麼是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在了解制度設計背後目的及功能後,我們可以發現其實不當勞動行為指的是行為人意圖破壞或弱化工會活動,對工會成員所採取的不公平或不公正的作為。因此,立法者參考外國勞動行政實務上常見的類型,在我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制度下將不當勞動行為分為「不利益對待」、「支配介入」及「不誠信協商」的三種不當勞動行為類型。本篇先從「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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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職場性騷擾?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2條第1項規定,在執行職務中被「任何人」以性相關的行為、言詞進行侮辱或冒犯(冒犯型性騷擾)或是被「雇主」以性相關明示、暗示作為影響工作條件的行為(利益交換型的性騷擾)都構成性騷擾。性相關的行為或言詞,例如肢體觸碰、撫摸、強烈追求的舉動(不時傳訊息告白、跟蹤),或是使用具有性意味的文字(例如「慰安婦、慰安」),這些都有可能構成性騷擾。職場性騷擾與一般性騷擾的本質並無太大差異,僅是當事人之間的關係具有職場或勞雇的特色。(一般性騷擾的定義,請參考另一篇)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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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公證人針對請求人關於法律行為或有關於私權的事實,經由公證程序作成的公文書,用來證明法律行為作成或事實存在。如關於租賃、承攬或買賣等契約之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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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宅」並不是法律上的專有名詞,目前一般人對於凶宅的概念都是以「房屋內是否有人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為標準。實務上,有關凶宅的買賣、糾紛非常的多,而內政部官員、民眾、房屋仲介,乃至法院的判決對於凶宅的見解也都不盡相同,這些現象與爭議往往都出自大家對於凶宅的定義及範圍認定有差異。因為有多種看法,內容較繁雜,以下先說明凶宅的定義,關於凶宅的範圍及買或租到凶宅可以主張的權利,請見另兩篇文章。一、目前法院對凶宅的認定(見圖1)圖1什麼是凶宅?資料來源:喬正一/繪圖:Yen(一)法院見解不一致目前法院受理這類凶宅...
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具備專業知識,撰寫學術論文投稿到期刊的人會需要。專業學術論文屬於受到著作權法所保障的語文著作,學術論文的作者是享有著作權的人,投稿必須授權給學術期刊出版單位,讓出版單位可以用紙本或數位方式重製、發行等等。此範本是以非專屬授權方式授權給期刊出版單位。範本的來源關於學術論文非專屬授權的範本,來自經濟部智慧財產局(2019),《學術論文非專屬授權之範例》,包含:作者在投稿時可能會需要附給期刊出版單位的文件:學術論文非專屬授權書(授權紙本版),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
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租賃雙方,即房東(出租人)、房客(承租人)都會需要。內政部這個範本是提供存證信函範例給有需要的人參考,所涉及到的問題,包含:房客通知房東負起修繕義務;房東向房客催繳租金;房東因租約到期或者房客欠租,而通知不再續租或者請求房客搬走、付清租金;租約到期,房東聯繫房客點交;房客退租後留下東西在房屋內,房東要求前房客處理;房客退租後要求房東返還押金。如果有終止租約的需求,可以另外參考「終止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的來源租賃糾紛存證信函範本,來自中華民國內政部地政司(2019),《【行政公告...
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要組織有限合夥(申請登記)的人,會需要這份申請書。範本的來源有限合夥登記申請書的範本,來自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2019),《有限合夥登記》,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註腳有限合夥法第3條:「有限合夥非在中央主管機關登記後,不得成立。」有限合夥法第9條第1項:「申請設立有限合夥或辦理外國有限合夥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分支機構者,應載明下列事項,並檢附有限合夥契約及相關證明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登記:一、名稱。二、所營事業。三、所在地。四、合夥人姓名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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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員工加班可以選擇加班費或補休?資料來源:葛百鈴/繪圖:Yen一、勞工有加班之事實,雇主依法應給付加班費。不過勞動職場實務上常見勞雇雙方約定以補休方式替代加班費給付,然而(一)勞雇雙方可否於「加班事實發生前」即約定補休?(二)補休期限應如何約定?以及(三)補休期限屆期時,勞工未補休完之時數應如何處理?勞委會早期解釋令認為,因勞動基準法對於加班如何換補休並未有明文規定,故應由勞雇雙方協商。二、但2018年3月1日生效施行之勞動基準法第32條之1已規定:雇主(一)依第32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使勞工平常工作日加班,或...
問答
照顧生活無法自理的年長者,需要大量的時間與金錢。如果家屬將年長者送進長照機構,過一陣子卻聯繫不上家屬,家屬也都未繼續繳錢給長照機構,這個時候長照機構該怎麼解決?長照機構可以直接結束契約關係嗎?如果可以,這個時候又該怎麼照顧年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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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場所性騷擾的各種情形一般而言,發生在工作場所的性騷擾事件情況很多,如果以對象來說,通常有雇主性騷擾受僱者,或是發生在員工相互間,或是顧客性騷擾員工,但也有可能是員工性騷擾顧客的情形。至於以性別來說,絕大部分還是男性性騷擾女性,但也有女性性騷擾男性的情形。由於現在各類性別在職場互動情形越來越頻繁,因此,發生在男性性騷擾男性,或是女性性騷擾女性這種「同性性騷擾」的情形,也是有可能的。至於對所謂對「性別上少數者」,諸如同志們的騷擾,如果與性或性別有關,則也有可能會構成性騷擾。甚至某些與性沒有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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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的認定是勞動基準法上的重要問題,舉凡退休金、資遣費、職業災害補償,都是以平均工資作為計算基準。雇主時常巧立給付名目並主張該給付並非工資,以減輕自身給付責任,以下分述幾種常見的給付名目是否屬於工資:(見圖1)圖1薪水裡的這些項目,都算在勞基法的「工資」內嗎?資料來源:林大鈞/繪圖:Yen一、績效獎金績效獎金,是雇主為了激勵員工士氣,依照績效由公司盈餘抽取部分分配給勞工。對此,主管機關認為績效獎金如果是以勞工工作達成預定目標所發的,是一種因為工作而獲得的報酬,屬於工資;然而,法院實務則認為績效獎金不屬...
辭典
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有給付勞工退休金的義務,以確保勞工退休後的生活無虞。退休又可以分為自請退休及強制退休兩種類型,實務見解認為只要勞工符合其中一種退休要件,雇主在契約終止時即應給付勞工退休金。註腳勞動基準法第53條:「勞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得自請退休:一、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二、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三、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勞動基準法第54條:「I勞工非有下列情形之一,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一、年滿六十五歲者。二、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者。II前項第一款所規定之年齡,得由勞雇雙方協商延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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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隨著社群網站與社交媒體等數位服務興起,透過這些服務與他人對話、傳輸檔案,在今日極為常見,而如果與他人發生法律糾紛,例如消費爭議、財產糾紛、租屋問題,甚至網路上常見的各種言語衝突,都可能會透過常見的Facebook、Line等服務而留下痕跡。 隨著上述的情況,對話或者留言截圖作為證據的情況越來越普遍,但這些對話或留言其實也可能有被刪除、甚至假造的風險,出示截圖的時候需要注意哪些事,才能讓自己的主張有證據來支持呢? 本次預計推出上下兩集蒐證系列,跟聽眾朋友聊聊關於蒐證的各種疑難雜症,本集...
專區 - Podcast
您喜歡網購嗎?不用出門人擠人就能買到琳瑯滿目,甚至來自世界各地的商品,在今天已經是常見的購物型態。尤其在COVID-19疫情持續延燒的情況下,網購更是大行其道。然而網購也經常產生爭議,例如收到商品後發現寄來的尺寸不對、顏色跟想像中不一樣,其中退貨、退款問題經常是買賣雙方起爭議的導火線,在法律上到底怎麼規定呢? 俗稱的7天鑑賞期/猶豫期,其實是消費者保護法保障的「無條件解約權」,讓消費者可以在收到商品或服務後,可以不附理由的解除契約。然而這個規定真的如同無敵星星一樣,想怎麼退就怎麼退嗎?網購商家不讓消費者退...
辭典
立法者就各種犯罪行為的構成犯罪事實,經過類型化、抽象化與條文化,而規定於刑法分則或其他具有刑罰法律效果之條款中,以做為可罰行為之前提要件。
問答
學生活動基於成果發表之由,向民眾們募款並承諾以刊登廣告為交換,是否違反公益募款條例?且如「刊登廣告」與「贊助金額」形成一契約,那麼活動若取消不辦,連帶無廣告刊登,是否學生有債務不履行之虞?民眾可否主張侵權行為對學生要求贊助全數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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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程序規定,分散在「勞資爭議處理法」、「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辦法」及「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分案及審理案件要點」說明如下:一、裁決的申請依照「勞資爭議處理法」第39條第2項及同法第51條第1項規定,裁決申請的期間,當行為人有「不利益對待」、「支配介入」及「不誠信協商」的事實,從:(一)申請人知悉這樣的事實的隔天開始90日內,或是(二)從事實發生的隔天起90日內,可以向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提出申請。換句話說,裁決的申請是採取雙起算制度,只要申請人符合其中一種就算是具備申請程序的第一步。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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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與公假有關的法律規定有哪些?薪水應該怎麼計算?勞動基準法第43條授權中央主管機關(也就是勞動部)針對勞工請假的條件、日數及工資給付之標準進行規定,因此在請假事由的部分,我們就必須參照勞工請假規則的相關規定。然而,不像婚假、喪假或事假對於請假日數有明確說明,公假在勞工請假規則中第8條只作了簡單的規定,而勞工請假規則也沒有特別針對得請公假的事由進行記載,因此,實際上到底有那些事由可以請公假,就必須逐一視不同法令而定。簡單來說,只要員工能夠找到法令上的依據,明文規定在特殊情況下得請公假者,就可以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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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基本工資自2011年至今,每年皆有調漲;2019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已調漲到23,100元,時薪也調漲至150元;且自2020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調漲到23,800元,時薪調漲至158元。連年的調漲政策,已讓這個議題在社會上討論得沸沸揚揚。這個新聞中不時提到的「基本工資」到底是什麼?究竟是由誰來決定是否要調漲及調漲幅度?按件計酬的勞工又能不能適用這個制度呢?一、基本工資的定義及制定程序(一)基本工資定義為了保障勞工的購買能力及生活品質,勞動基準法第21條特別規定,當雇主與勞工協議薪資時,約定的金額不可以低於我國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