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典
圖1解除條件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是指使已經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消滅的條件,所以假設契約約定一個附解除條件的法律行為,這個法律行為的效力在契約約定成立生效時,就已發生。如果解除條件成就,則使這個法律行為當然失效,不必當事人再做任何意思表示;反之,條件不成就時,法律行為仍繼續維持效力。例如關於胎兒權利能力的規定,本來權利能力是在出生才取得,但民法第7條規定胎兒出生前就取得,但如果變成死產,就會溯及喪失權利能力,死產就是解除條件,這也是一個解除條件常見的例子。註腳民法第99條第2項:「附解除條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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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白」、「認罪」、「投案」與「自首」有什麼差異嗎?(一)自白自白是指犯罪行為人在有偵查權的機關、公務員或是法院「已經知道」犯罪事實及犯罪行為人後(也就是犯罪被發覺後),承認自己全部或部分的行為。至於犯罪行為人對於行為的法律上評價(是否構成犯罪、是否可以阻卻違法等等)就算有所爭執也沒關係,仍算是自白(這部分與自首是相同的)。例如,警察調查後發現是A毆打B,便找A來問話,A承認自己確實有毆打B,但A認為是B先攻擊他,所以自己屬於正當防衛而不成立傷害罪。此時A的承認仍算是自白。自白不像自首在刑法總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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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原諒、寬恕的意思。例如婚姻關係中,配偶一方跟他人重婚、合意性交都是可以向法院請求判決離婚的原因,但如果配偶他方在一方與他人重婚、合意性交之後宥恕,也就是事後原諒、寬恕,就不可以再以此為由請求離婚。至於刑法過去在通姦罪相關條文也有宥恕的規定,但通姦罪已經在2020年被大法官宣告違憲而除罪化,既然沒有通姦罪,刑法也刪掉了通姦事後宥恕就不得提起告訴的規定。註腳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版(n.d.),《宥恕》。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1、2款:「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
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按照「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的規定,想要成立「第二條關係」的人會需要。在「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的規定下,成立「第二條關係」的條件,包含沒有不能成立「第二條關係」的情形、製作書面、到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所以,想成立「第二條關係」的人,可以用此範本製作書面,再到戶政機關辦理登記。而如果是想成立民法的婚姻關係的人,則可以參考「結婚書約(民法)」。範本的來源結婚書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的範本,來自中華民國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n.d.),《委託書、同...
辭典
特別休假的簡稱。特休是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依照個人工作年資,雇主應給予相對應的有薪假,年資愈長特休天數愈多。勞工自受僱當日起算,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6個月以上,即可依法享有至少3日以上的特休,1年以上7日、2年以上10日、3年以上14日、5年以上15日、10年以上每年再多加1日(最多加到30日)。註腳勞動基準法第38條:「I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一、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三日。二、一年以上二年未滿者,七日。三、二年以上三年未滿者,十日。四、三年以上五年未滿...
辭典
圖1離職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指勞工所發動的勞動契約終止權,可分為可歸責於雇主導致勞工「被迫離職」(勞動基準法第14條)以及可歸責於勞工的「自請離職」(勞動基準法第15條)。註腳勞動基準法第14條:「I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一、雇主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之意思表示,使勞工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二、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對於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三、契約所訂之工作,對於勞工健康有危害之虞,經通知雇主改善而無效果者。四、雇主、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勞工患有法定傳染病,...
辭典
刑法第33條規定了5種刑罰,死刑是其中之一。由於是一種剝奪犯人生命的刑罰,又稱之為生命刑。現行法律定有可以判處死刑的法條,合計50個條文,散見於9種法律中,按照條數多寡依序列述為:陸海空軍刑法、刑法(其中第272條也要計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民用航空法、妨害兵役治罪條例、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懲治走私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殘害人羣治罪條例。實際上,民用航空法以下的6種法律,從來沒有判處死刑的紀錄,而殘害人羣罪更是從無起訴的案例。依照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第2項規定,非犯情節最重大之罪不得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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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限制中國電影進入臺灣的依據是什麼?由於兩岸政治的因素,政府制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兩岸之間的交流。其中,行政院文化部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7條訂定了「大陸地區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廣播電視節目進入臺灣地區或在臺灣地區發行銷售製作播映展覽觀摩許可辦法」,並針對電影的發行數量,頒布了「大陸地區影視節目得在臺灣地區發行映演播送之數量類別時數」,以防止統戰、傳播共產思想的目的,限制中國電影進來臺灣放映。從這些規定看來,簡單地說,除非在世界三大影展(...
辭典
圖1處斷刑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一般而言,法官會判斷某個犯罪人所犯的罪名後,在立法者已經訂出來的範圍內做判決,也就是根據「法定刑」的範圍來判決。但如果在個案中出現法律另外規定的加重或減輕事由時。法官需要判斷犯罪行為人是不是符合法定加重或減輕的事由,再依據這些事由調整法定刑的範圍,就會形成一個新的範圍,這個新的範圍稱為「處斷刑」。​舉例來說,A觸犯略誘未成年人罪,按照條文規定,法定刑是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果A有累犯的加重情況,則因為累犯加重本刑至1/2的規定,A犯略誘未成年人罪的處斷刑...
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有參加勞工保險的勞工(或其他依法參加勞保的被保險人)是從事漁業生產、航空、航海或坑內作業的勞工,在作業中遇到意外失蹤,家屬要向勞保局申請失蹤津貼時,要填這份申請書。如果是勞工失蹤滿一年、死亡(包括受死亡宣告判決確定),遺屬等人要申請死亡給付,可以另外參閱「本人死亡給付申請書」。範本的來源失蹤津貼申請書的範本,來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2019),《失蹤津貼申請書》。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下載勞保局的範例PDF檔(.pdf)請點我。註腳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I年滿十五歲以上...
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與他人合作,而共同擁有著作財產權的人會需要。依照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財產權是可能與別人共有的。與別人共有智慧財產權的人,就不能單獨自己利用著作財產權,而是需要全體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者約定由其中一部分著作財產權人來行使著作財產權,例如授權給別人並收取授權金。這份範本可以幫助共有著作財產權的人,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並用契約的方式約定好著作財產權的利益分配。範本的來源多方合作約定共有著作權契約,來自經濟部智慧財產局(2015),《合約1_多方合作約定共有著作權》,下載Word檔(.docx)請點...
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當人民在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或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時,不一定要自己來進行訴訟行為,也可以委任訴訟代理人,向法院提出委任書來進行訴訟行為。訴訟代理人可以出於自己的意志,用當事人的名義,代理當事人為訴訟行為,或受領另一方當事人的訴訟行為,而法律效果會歸屬於當事人。範本的來源行政訴訟委任書(一般),來自司法院全球資訊網(2019),《行政訴訟委任書(一般)》,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註腳行政訴訟法第50條:「訴訟代理人應於最初為訴訟行為時提出委任書。但由當事人以言詞...
辭典
圖1公示送達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定義公示送達是以公告的方式送達文書,如果有對方所在處所不明、已經在國外又不能囑託使館送達等情形,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聲請公示送達。進行方式公示送達的文書,會由法院書記官保管,並在法院的公告處黏貼公告。法院必須將文書的繕本、影本或節本,公告在法院網站,如果除此之外還有必要的話,可以再要求登載於公報或新聞紙。生效時間公示送達是公告後的20日直接發生送達的效力,不管應受送達人有沒有看到,或有沒有去書記官那裡領文書,都會生效。但如果是向外國公示送達的話,要60日才會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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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勞務出資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在公司的型態中,是指出資人為公司服勞務來換取公司的股份。例如股東以其專業技能提供一定期間的勞務給公司。目前只有無限公司、兩合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中的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用勞務出資。在其他企業組織中,合夥和有限合夥的型態也可以用勞務出資的方式成為合夥人。註腳公司法第43條:「股東得以勞務或其他權利為出資,並須依照第四十一條第一項第五款之規定辦理。」公司法第115條:「兩合公司除本章規定外,準用第二章之規定。」公司法第356條之3第2項:「發起人之出資除現金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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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欠債的人)沒有財產可供法院強制執行,或者經過強制執行後的餘額不夠還債時,法院會發出一份憑證,交給債權人(有權討債的人)收存。將來如果又發現債務人有財產時,債權人就可以提出憑證,再次聲請法院強制執行。這份憑證稱作「債權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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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假扣押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債權人要向債務人請求金錢或可以金錢計算的財產(例如請求給付手機100支),擔心債務人日後可能沒辦法給付或給付有困難,為了保全債權,可以在起訴前或訴訟中,向法院聲請暫時扣押債務人的財產,禁止債務人在一定期間處分財產,避免債務人脫產。註腳民事訴訟法第522條:「I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聲請假扣押。II前項聲請,就附條件或期限之請求,亦得為之。」民事訴訟法第523條:「I 假扣押,非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者,不得為之。II應在外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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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來對於共用部分和約定共用部分進行修繕、管理與維護的一筆經費(參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常見用來支付物業管理、垃圾清運、辦理活動等費用。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8條第1項規定,公共基金的來源有:起造人(通常是建設公司)按照該公寓大廈工程造價的一定比例所提供、區分所有權人繳納的費用(通常是按月繳納的管理費)、公共基金本身的孳息(例如存放在銀行所產生的利息)以及其他公寓大廈的收入(例如提供電信公司設置基地台或外牆設置廣告,所收取的租金)。註腳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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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鑑定證人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同時具備了證人「曾經親自看見、聽見刑事案件的事實經過」與鑑定人的「專業知識或經驗」兩種特質的人,就是鑑定證人。鑑定證人按照目前法院實務的看法,針對親自看或聽見刑案事實的部分,必須要遵守調查證人的規定;而如果是鑑定證人就自己的專業知識提出意見,則是屬於鑑定人的鑑定。例如,醫生A剛好目擊了X、Y兩名傷患打架,針對X、Y是因為言語爭吵而打架的部分,要調查A的陳述,適用訊問證人的程序;而針對Y因為打架而導致縫合的傷口再度破裂,傷口的嚴重程度等資訊的提供,則屬於鑑定。註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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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是司法體系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的人員。雖然是公務員,但其與國家之間,是法官特別任用關係,與一般公務員未盡相同。依照憲法第80條規定,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並且受第81條終身職及其他身分保障。法官法是法官人事事項的特別法,對於法官任用、停職、免職、評鑑、職務監督、給與、保障、司法倫理等相關規定,應予優先適用。(例如一般公務員須服從長官命令、須屆齡退休等規定,不適用於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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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逼車是犯罪嗎?資料來源:李侑宸/繪圖:Yen一、妨害公眾往來罪的基本概念(見圖1)首先,在這個案例中,A對B逼車的行為,很有可能會成立刑法第185條的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以下簡稱「本罪」)。本罪是刑法公共危險罪章中的一項罪名,分類上屬於具體危險犯,也就是造成交通往來的危險,就可能會觸法。不過關於怎麼樣會成立本罪,它的要件又是什麼?我們可以先來看法條的規定內容:「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A在道路上阻擋B前進,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