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典
商標可以是文字、詞語、記號或圖形,甚至是顏色、立體形狀、動態、全像圖、聲音、嗅覺、味覺、觸覺等,或是由2種以上的這些元素所聯合組成。商標主要功能是在營業或交易過程中,用來指示商品或服務的來源,並和他人的商品或服務做出區別。但必須依法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商標註冊公告後,才會取得「商標權」。註腳商標法第18條第1項:「商標,指任何具有識別性之標識,得以文字、圖形、記號、顏色、立體形狀、動態、全像圖、聲音等,或其聯合式所組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2020),《2.1.10、什麼是「商標」?》商標法第18條第2項:「...
辭典
「交通事故」指的是車輛、動力機械或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在道路上行駛時,導致有人受傷或死亡,或導致車輛、動力機械、大眾捷運系統車輛、財物損壞的事故。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人必須要依情況從事適當處置,如豎立警告標誌、適當移置車輛、通知警察或消防機關、配合調查等等。如果沒有進行適當處置而離開現場,就會是俗稱的「肇事逃逸」行為,可能會有相應的行政、刑事責任。延伸閱讀:王泓鑫(2021),《什麼是肇事逃逸?肇事逃逸會受什麼處罰?》。註腳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2條第1款:「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道路交通事故:指車輛...
辭典
圖1發布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發布,是發表、頒發;宣布、頒布的意思。例如:發布新聞、發布消息、發布通緝。發布,在法制作業上,是個專門用詞。總統發布命令,以及行政命令的訂定、修正、廢止,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2項、第3項及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的規定,使用「發布」二字。註腳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2項、第3項:「II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與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不適用憲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III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
辭典
圖1被迫離職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是指勞工因為雇主的違法行為,例如遭雇主施暴、違反法令、未依契約給付工資等等理由,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4條終止勞動契約。因為勞工在這種情況下的離職可歸責於雇主,因此勞工不需要預告雇主即可終止勞動契約,並且能向雇主請求資遣費。註腳勞動基準法第14條:「I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一、雇主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之意思表示,使勞工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二、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對於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三、契約所訂之工作,對於勞工健康有...
問答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有溯及既往、期限的規定(第19條:本條例施行期間,自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但第12條至第16條自公布日施行。)總統府公報:https://www.president.gov.tw/Page/294/47147/%E5%88%B6%E5%AE%9A%E5%9A%B4%E9%87%8D%E7%89%B9%E6%AE%8A%E5%82%B3%E6%9F%93%E6%80%A7%E8%82%BA%E7%82%8E%E9%98%B2%E6%B2%BB%E5%8F%8A%E7%B4%93%E5%9B%B0%E6%8C%AF%E8%88%88%E7%89%B91.請問過去已經發生的防疫照顧假、徵用口罩的法源依據,都會瞬間改為本條例第7條嗎?2.「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
辭典
準抗告不是針對法院,而是針對「個別法官或檢察官」所做出的特定處分(例如羈押、限制出境出海等),受處分人聲明不服(即表明不同意),在法律限定的10日以內,用書面敘述理由,向法官或檢察官所屬法院提出,請求撤銷或變更。這種救濟方法,稱為「準抗告」。相較之下如果是針對「法院」辦理案件作出的裁定表示不服的救濟方式,則稱為「抗告」。註腳刑事訴訟法第416條:「I對於審判長、受命法官、受託法官或檢察官所為下列處分有不服者,受處分人得聲請所屬法院撤銷或變更之。處分已執行終結,受處分人亦得聲請,法院不得以已執行終結而無...
辭典
圖1特別股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公司有時會發行比普通股擁有更多權利或限制條件的股份,而這種股份就稱為特別股,但發行的特別股須在公司章程上記載才會生效。公司為了吸引別人出資,發行的特別股通常特別條件會比普通股優渥,像是複數表決權特別股、有否決權特別股、優先於普通股分配盈餘等。但有時公司基於經營考量,會發行有特別條件限制的特別股,像是無表權特別股等。註腳公司法第130條第1項規定:「下列各款事項,非經載明於章程者,不生效力:一、分公司之設立。二、解散之事由。三、特別股之種類及其權利義務。四、發起...
辭典
法官在審判過程中進行量刑,也就是按照法律決定要給犯罪行為人什麼樣的刑罰時(例如要不要判死刑、關多久、罰多少錢),所要考慮的因素。目前法律明確規定的量刑因子一共有10個。例如犯罪時的動機、手段,或者犯罪人的生活狀況、品行、與被害人之間的關係,還有犯罪所造成的損害、犯罪後的態度等等。註腳最高法院110年度台抗字第24號刑事裁定:「至於同一罪名之有無加減刑罰之原因或關於刑法第57條量刑因子之變化,……。」中華民國刑法第57條:「科刑時應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並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為科刑輕重之標準:一、...
辭典
「純粹經濟上損失」是指被害人因為他人的侵權行為,直接遭受財產上的不利益,且並非「人身權利」或「對於物的所有權或其他權利」遭受侵害,是一種「利益」受到侵害財產上的損害。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侵權行為規定,所保護之法益,原則上限於「權利」。舉例來說,保護一個人對一間房屋的「所有權」。但如果出租之後,承租人於承租的該房屋內自殺使房屋變成兇宅,因為房屋本身的外觀、功能沒有受到影響,並不屬於房屋物體(物理)上的毀損,而是房屋的經濟價值(房價)的減損,這就是一種「純粹經濟上損失」,應屬於民法第184條第1項後段所...
辭典
圖1回復原狀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可以區分成「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的回復原狀」和「民事訴訟程序的回復原狀」兩個解釋:民事損害賠償責任指負賠償責任的人,原則上是以回復原狀作為賠償的方法,也就是要回復到損害發生前的原狀;例外才可以金錢賠償。例如:A駕車不慎與B的汽車發生碰撞,並因而造成B的汽車車燈毀損,A應先將B受損的車燈修復,回復汽車損害前的原狀,作為賠償方法。 民事訴訟程序當事人如果沒有在法律所規定的期間提起上訴、抗告或再審之訴等,原則上就不可以再提出。但如果是因為發生水災、震災、風災等天災,或因...
範本
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遭到跟蹤騷擾的被害人會需要。跟蹤騷擾防制法(簡稱跟騷法)規定,如果是針對特定人追求,但對特定人的配偶、直系血親、同居親屬或與特定人社會生活關係密切的人,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反覆或持續進行違反意願的8種行為,包含監視觀察、尾隨接近、歧視貶抑、通訊騷擾、不當追求、寄送物品、妨礙名譽、冒用個資,也屬於跟蹤騷擾行為。例如想追求A,而不斷騷擾A的父母,A的父母就也是跟蹤騷擾的被害人。此時遭到跟騷的被害人可以向警察機關報案,由警察機關進行調查、依情形向...
辭典
 簡易案件,指案件較為單純或涉案金額較低的一種案件類型,是一般案件的相對概念。簡易案件比起一般案件,在訴訟程序上會較簡便與快速,讓當事人可以花上較少的時間就取得判決結果,節省訴訟成本。至於哪些案件屬於簡易案件,則依照訴訟類型而有不同。例如在民事訴訟當中,簡易案件原則上指的是當事人想要提告的目標金額小於50萬的案件,也包含某些定期租賃、票據等特定案件,這類特定案件不論金額一律依照簡易案件的程序進行訴訟、判決。註腳例如民事訴訟法第433條之1規定,簡易訴訟程序以一次辯論終結為原則,意味著法院不會開太多次庭...
辭典
圖1犯罪所得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犯罪行為人透過犯罪行為所直接獲得的利益,又可以分為:因為犯罪所獲得的報酬,例如收錢買命的殺手所取得的酬金、販賣猥褻物品或毒品獲得的財物。由犯罪行為所獲得的利益,例如詐騙集團騙到的財物、搶銀行得到的財物。為了避免犯罪行為人可以保有因為犯罪行為而取得的利益,犯罪所得依法會被沒收,稱為「利得沒收」。延伸閱讀:王聖傑(2020),《沒收制度介紹》。註腳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3554號刑事判決:「又『犯罪所得』,係指不法行為所得,乃與犯罪有直接關連性之所得、所生之財物及利...
辭典
所謂自認,是指「於訴訟上承認他方所主張的事實」的行為。例如,A起訴主張B有向自己借款30萬元並請求B還錢,B如果於訴訟中以口頭或書狀方式承認有借錢這件事,B的行為就是自認。一旦經過他方自認,主張這項事實的一方,就不用再負舉證責任,而且除非能證明所自認的事實確實不是真正或經對造同意,否則是不能反悔撤銷的,法院於判決時也會直接以這個事實作為裁判基礎,所以自認的法律效果相當強,在訴訟上應特別注意。註腳民事訴訟法第279條第1項:「當事人主張之事實,經他造於準備書狀內或言詞辯論時或在受命法官、受託法官前自認者,無...
辭典
定義所謂收益地價,是指依據土地使用後所產生的收益來評估它的價值。在土地經濟學上,可以用收益還原的方式計算:「收益價值=地租/還原利率」。在這個公式中出現的兩個名詞說明如下:地租:是指「契約地租」,過去是指「佃農給付給地主的租金」,而在現今是指使用土地時,所付出的代價——「租金」。還原利率:採用的標準多以「政府發行的公債利率或一般金融機構的定存利率」。所以,由這種「收益還原法」或「收益資本化」的方法求得的地價,就稱為「收益地價」。與公告地價及地價稅的關聯性收益地價既然是用土地的使用價值作為評估地價的依...
辭典
圖1法定停車位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法定停車位是指建築物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必定要設置的停車位,設置在建築物內或外都可以。法定停車位是以「公設」的方式登記在不動產權狀中,有產權但沒有單獨的權狀,並不是獨立的所有權,基本上不能單獨買賣、移轉法定停車格的所有權。但若要單獨移轉停車位的所有權,就只能賣給同一大樓的住戶。其他停車位還可分為獎勵停車位、增設停車位。註腳建築法第102條之1第1項:「建築物依規定應附建防空避難設備或停車空間;其防空避難設備因特殊情形施工確有困難或停車空間在一定標準以下及建築物...
辭典
圖1正本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正本是依照原本所做成的文書。例如書記官依照法官做成的判決書原本,蓋上法院章作成判決書正本,並將正本送達案件當事人、辯護人或相關人;或是公證人依據公證書的原本做成正本,交付給請求權人。註腳刑事訴訟法第52條:「I裁判書或記載裁判之筆錄之正本,應由書記官依原本制作之,蓋用法院之印,並附記證明與原本無異字樣。II前項規定,於檢察官起訴書及不起訴處分書之正本準用之。」民事訴訟法第230條:「判決之正本或節本,應分別記明之,由法院書記官簽名並蓋法院印。」刑事訴訟法第227條第1項...
辭典
圖1候選國民法官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在有適用國民參與審判案件發生時(例如殺人既遂),法院會從備選國民法官中隨機抽選出這個案件的「候選國民法官」。成為候選國民法官會收到法院通知,要到法院參加選任程序。選任程序當天,候選國民法官要到庭接受由法院、檢察官、辯護人的詢問,依法不能擔任國民法官、或依法可以拒絕擔任並表示不願意擔任國民法官的候選國民法官會被排除,而檢察官跟辯護人也可以不附理由的要求法院不選任特定的候選國民法官(最多各4人)。最後剩下的候選國民法官都有機會被抽選為實際參與案件審判的國民...
問答
桃園市有一名男子A,持菜刀、開山刀、西瓜刀等凶器,對自己的親生母親B瘋狂砍殺,一共砍的37刀,即便母親B已經倒下,他還不放過,砍下母親B的頭部,自12樓住處往外拋出,頭顱因此掉落在1樓社區中庭,嚇壞目擊的鄰居。警方趕抵現場,另在屋內發現其母B的遺體與被砍下來的手臂。一審桃園療養院認定梁男行兇時,辨識行為違法能力降低,男子A的2個姐姐也求情,強調弟弟是受到毒品的影響,希望法官不要判死刑,法官最後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該男子A無期徒刑。高等法院審理時,於2月間曾指派台大醫院替男子A進行精神鑑定,其患有「思覺...
辭典
圖1複決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指人民透過公民投票的方式,針對立法院「已經制定的法律」及「憲法的修正案」,還有重大政策,表達是否同意的權利。而於2018年11月24日舉行的全國性公投中,第16案:「你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便是複決權的展現。註腳公民投票法第2條第1~3項:「I本法所稱公民投票,包括全國性及地方性公民投票。II全國性公民投票,依憲法規定外,其他適用事項如下:一、法律之複決。二、立法原則之創制。三、重大政策之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