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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精神賠償是什麼?案例中雙方爭執的「精神賠償」,實際上,民法中並沒有任何使用「精神賠償」的字眼,嚴格來說只有稱作「非財產上之損害」的文字,常見規定是民法第194條與第195條第1項的「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讓父母、子女、配偶受侵害死亡的家屬,以及人格權被侵害而情節重大的被害人,可以依法請求精神賠償。除了「精神賠償」,同義詞還有「慰撫金」、「精神慰撫金」或「人格權損害賠償」等。然而回歸初衷,從最接近法條文字的「非財產上之損害」較能了解這個概念的內涵。非財產上損害賠償,顧名思義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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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房客在租屋處非自然死亡,房東可以主張哪些權利?資料來源:喬正一/繪圖:Yen一、房東B對房屋的所有權並未受到侵害(見圖1)(一)B主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例中,B起訴主張房客A明知道所承租的房屋不是A自己所有,而且應該知之在房屋內自殺死亡,將使該屋變成凶宅,日後將難以再出租或出售。然而A仍於屋內自殺身亡,顯然已侵害B對房屋的所有權,因此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向B的繼承人即父母請求連帶賠償500萬元。(二)法院實務認為凶宅的情況不適用侵權行為但實務上卻有否認B的房屋所有權受到侵害的見解,有法院認為房客A雖然在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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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法(下稱國賠法)第2條第2項規定,公務員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或怠於執行職務,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國家應對人民負損害賠償責任。這是從憲法第24條規定而來的立法,以保障人民的權利。(見圖1)圖1放學後老師害學生受傷,學校要賠嗎?資料來源:曾友俞/繪圖:Yen一、怎樣算是行使公權力?問題就在於身為公務員的公立學校老師,指導學生算是行使公權力嗎?怎樣的行為才會被認為是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的行為?目前實務見解多認為就公權力的範圍應採取「廣義解釋」,以保障人民的權益,也就是「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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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可以限制鄰居不能蓋高樓遮蔽我的視野嗎?—關於不動產役權資料來源:黃蓮瑛、吳嘉修/繪圖:Yen一、什麼是不動產役權?(見圖1)不動產役權,是一種對他人的不動產設定一定負擔,來提高自己不動產利用效益的用益物權,立法目的是希望實現以有限成本提升不動產資源利用效率的重要社會功能。所以在不動產役權的關係裡,至少會有2筆不動產,其中需要使用他人不動產以達特定目的者,稱為「需役不動產」;而供不動產役權人使用,以增強需役不動產經濟價值的,稱為「供役不動產」。二、不動產役權有哪些?(一)積極性的不動產役權凡是不動產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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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工自請退休權性質勞工符合勞動基準法第53條規定,得向雇主提出自請退休。而自請退休為終止權,終止權為形成權,一經勞工向雇主為自請退休之意思表示,即發生自請退休之效力,雇主並無拒絕勞工退休之權利,此時雇主應給付勞工退休金。二、勞工符合自請退休要件,但勞工個人因考量本身體力、人生規劃等因素,暫不提出自請退休之申請,如此時遭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規定解僱,勞工得否再向雇主請求給付退休金?最高法院判決要旨認為:(一)勞動基準法沒有規定不准請求無論是雇主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或是勞工預告終止勞動契約,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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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假冒其他人的名義在文件上簽名,會犯罪嗎?資料來源:李侑宸/繪圖:Yen一、文書的意義(見圖1)我國刑法偽造文書的相關犯罪中,偽造私文書罪,是要處罰沒有得到他人同意,且私自以他人名義偽造文書的犯罪行為,而這裡所說的「文書」須具備以下五個特質:(一)文字性:製作人的意思需要以文字或符號標記來表示。(二)有體性:文字與符號須附著在特定的實體物品上面。(三)意思性:文字與符號需表達出製作人內心所想表達的、攸關法律上權利義務事項的意思。(四)名義性:該附著於實體物品的文字或符號,需顯現出製作人是誰。(五)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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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強制」性交?依據刑法第221條第1項規定,強制性交指行為人利用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與被害人發生性交。強暴是指利用物理上接觸,例如用刀架在脖子上、以繩索或膠帶綑綁、徒手壓制;脅迫是指告知現在加害於他人的訊息,例如不發生性交則剁其手腳;恐嚇是指告知未來加害於他人的訊息,例如不發生性交則以後讓你吃不完兜著走;催眠術是指利用干擾他人意志的手法,影響他人決定是否發生性交行為。上面所舉的方法,不限於讓他人無法對抗或拒絕的程度,只要是違反他人的意思就成立強制行為。二、什麼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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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小家長會的章程和議事規則的效力國小家長會是屬於人合社團性質的團體,由會員自行組成,基於「社團自治」的法理,應該尊重社團章程所約定的自治事項,除了有違公共利益或強制規定者外,不論是主管機關的事前監督或法院就社員爭執的事後判斷,都不宜介入社團自治的範疇,否則就可能侵害憲法、法律保障人民結社自由的權利。因此,既然案例中的B國小家長會以章程、議事規則等,規定臨時動議可以在委員會會議中提出;主席(會長A)違法解散會議時,在場的家長委員也可以選任其他主席繼續開會;且法院對於這些不違反公共利益或強制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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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寫在前面的是:新制定的憲法訴訟法已於2019年1月4日公布,在2022年1月4日就要施行。然而,在這部憲法訴訟法施行前,現行釋憲程序仍然應該依照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目前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及司法院釋字第371號解釋,可以聲請釋憲的主體有「中央或地方機關」、「人民、法人或政黨」、「立法委員現有總額1/3以上」、「各級法院的法官」等,各依循不同的流程。由於相關內容較為繁複,可參考:楊舒婷(2021),《聲請大法官解釋的程序是什麼?一般人民也可以聲請大法官解釋嗎?(上)——2021年以前的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問答
本文中,A說出實情之情形,為審判外(非於法庭上)自白,而由他人轉述者,本質上並無異,故應受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一項自白法則之規範。故,假裝成可信任之人而取供,謂詐欺取得,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自然不得作為證據。但實務上,除非被告後已受充分告知其權利(如不自證己罪、緘默權等等)且無外力干預時,肯認該陳述,或有可信之特別情況、已經給予被告充分詰問之適當機會,以確保該陳述之真實性,方為合法證據。或依刑事訴訟法一百五十八條之四條權衡理論,由法官審酌人權保障及公共利益個案判斷。毒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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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扶助,是指對於需要專業性法律幫助而又無力負擔訴訟費用及律師報酬的人民,予以制度性的援助,以維護憲法所保障人民的訴訟權及平等權等基本人權。簡單的說,為了避免有人因為無力負擔律師費或訴訟費用,導致無法透過司法途徑爭取自身權益,所以由國家預算成立公辦民營的基金會,提供經濟弱勢及無法獲得法律保障的民眾,專業必要的法律協助。
問答
法律扶助,是指對於需要專業性法律幫助而又無力負擔訴訟費用及律師報酬的人民,予以制度性的援助,以維護憲法所保障人民的訴訟權及平等權等基本人權。簡單的說,為了避免有人因為無力負擔律師費或訴訟費用,導致無法透過司法途徑爭取自身權益,所以由國家預算成立公辦民營的基金會,提供經濟弱勢及無法獲得法律保障的民眾,專業必要的法律協助。
辭典
彈劾證據是用來推翻或削弱證人證言的證據,例如測謊的結果可以作為彈劾證據。正因為它們只是用來打擊證人的證言,而不是用來證明犯罪事實的存否,所以彈劾證據不受到傳聞法則限制。 註腳最高法院109年台上字第2498號刑事判決:「所謂彈劾證據,係指爭執證人陳述憑信性或證明力之證據,而非證明被告犯罪事實存否之證據。因此使用彈劾證據,目的僅在於動搖證言之憑信性,減低證言之證明力,不受傳聞法則之限制,一般係以證人先前矛盾之陳述,而指摘其所述為不可採信,固不得用以證明被告陳述內容為真實性。」最高法院111年度台抗字第1579號刑...
辭典
意思是指「以『原告』去遷就於『被告』」。這是民事訴訟程序中擇定管轄法院的基本原則,也就是原告既然要提起民事訴訟,就必須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告。針對刑事訴訟,同樣採以原就被原則,被告的住居所、犯罪地、所在地的法院,都可以作為起訴法院。行政訴訟原則上也是採取同樣的原則,如果以法人、機關或其他得為訴訟當事人的團體為被告,應向其公務所、機關、主事務所或主營業所所在地的行政法院起訴;對於自然人,則應向被告住所地或居所地的法院起訴。註腳民事訴訟法第1條第1項:「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之法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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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時光逆行」、「對抗地心引力」、「找回健康與美麗」等廣告詞,讓你心動了嗎?醫美風潮在臺灣相當盛行,但隨之產生的糾紛卻也時有耳聞,到底該怎麼挑選適當的醫療院所與療程,難免會讓想做醫美的朋友感到苦惱。當然,醫美糾紛背後必然牽涉到許多法律問題,如果真的做壞、傷身,該怎麼主張自己的權益?如何找到合法的醫美診所,讓真正的醫師來進行療程?這些愛美朋友會關心的問題,都可以從法律角度來觀察!原來沒有「醫美」專科?護理師或技師打電波不OK?未成年人做醫美行不行?無照密醫做醫美,會有什麼法律責任呢?本集節目將由Yt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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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有什麼法規可以保護性侵被害移工?為加強維護外籍勞工的人身安全,避免外籍勞工遭受性侵害,卻因語言不通、不知道國外制度等原因而求助無門,因此我國在2004年訂定了「加強外勞性侵害案件通報機制及相關單位業務聯繫分工與處理原則」,目的為促使各業務單位保持聯繫暢通,並且更迅速提供被害人必要的協助。二、事件發生後,被害移工可以怎麼做?(一)申訴或通報外籍勞工如果不幸遭到雇主性侵害,可以立即向以下窗口求助:1.各縣市性侵害防治中心或撥打113保護專線24小時免付費,並提供印尼語、越南語、泰國語等5種語言的通譯服務...
問答
1.駁回文件中的理由是民事訴訟法第509條後段定有明文。不合法於同法第508至第511條之規定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請問是寄到債務人地址,然後沒人收所以被駁回嗎?2.債權人(本人)有債務人(對方)提供的地址有兩處,一處為身份證影本後方戶籍地址,另一處為對方借款時提供的地址。駁回文件上寫說警察有查訪兩處地址但對方沒有住在那,請問還有什麼方法可以使支付命令生效呢?
問答
請問我是告訴人身份先前至地檢署遞狀.包含舉證光碟.現在收到刑事傳票.想請問被告會在開庭前看到我的所有舉證嗎?(像民事訴訟)謝謝
辭典
所謂假性財產犯罪,本質上並非財產犯罪,只是乍看之下像是財產犯罪。白話來說,常見的金錢、債務糾紛,其實只是一般的民事案件,明明沒有涉及刑事責任,卻容易出現「以刑逼民」的情況,也就是債權人利用提起刑事告訴的方式,來達成威嚇對方出面處理民事糾紛的目的,這種刑事案件就稱為「假性財產犯罪」案件。註腳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上易字第1842號刑事判決:「而一般債權債務關係,不論起因於借貸、買賣、出租、合夥、投資、跟會、承攬工程、提供勞務或其他法律行為,性質上均屬私法行為;而任何與金錢有關之交易或營利活動,都有正常風...
問答
您好!感謝抽空閱讀我的問題,我是一名日文老師,想開設日語教學的podcast會在podcast中朗讀日本新聞網站的新聞內文(如NHK/TBS等新聞網站),並解說內文使用到的文法跟中文翻譯,想請問這樣是否會違反著作權法?是否會侵權呢?若侵權,日本是否可跨海提出訴訟呢?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