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
家屬認為「路燈」是該鄉公所設置、「管理的公共設施」,卻沒妥善保養、維護、防護,才會讓路燈漏電,請求醫療費用、勞動力減損和非財產上損害共2935萬元。高院經計算,認定鄉公所應賠償全額2180萬餘元(含300萬慰撫金),但因吳與家人未上訴,高院因此仍判准國賠1761萬餘元。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25日駁回上訴確定。請問:(一)若該路燈是鄉公所所設置公共設施,欠缺維護而導致男子受損害,其家屬請求國家賠償。我國國家賠償採雙軌制度,惟鄉公所「怠於執行職務」,依照「第一次權利保護優先原則」、行政訴訟法第12條規定,是否應提起...
問答
本人於台灣蝦皮網站購買(Cynthia馬口鐵盒)因商品不如預期並且有輕微瑕疵,本人於7日內申請退貨,賣家收到通知,本人配合賣家退貨至賣家指定7-11物流門市,本人也至蝦皮申請個案處理,蝦皮平台寄出賣家同意扣款聲明書請本人要求賣家按照聲明書聲明同意扣款,賣家不願意配合蝦皮平台,並要求本人提供帳戶且只願意退款運費,商品價金不願意退,本人因顧慮網路個資風險,懼怕銀行帳戶淪為詐騙之人頭帳戶,因此提供linepay平台帳戶以及街口支付平台帳戶給賣家轉帳退款,賣家不同意以上兩個平台退款,也不同意蝦皮提供的平台退款,因此兩造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