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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者a載後座乘客b跟肇事者c發生了車禍後,a的傷輕微但b傷勢嚴重筆錄那天警察找了a和c作筆錄完全忽略後座b所以a和c已經調節也賠償完那b完全被忽略了請問在法律上可以要求雙方賠償進行提告動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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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轎車(新車僅開9個月)日前送烤漆廠進行烤漆,結果師傅作業疏失導致整台車進水,造成電路及電子設備等故障,我送回原廠檢查並進行估價(估價的價格大概70-75萬),對方不願意負擔原廠換修費用,因我都開此輛車通勤上下班,對於對於進過水的車有安全上的疑慮,故我提議請對方將車輛購回,但對方僅願意支付80萬,可依我購買的實際價款(117萬)及二手車市場價格(92-99萬),我們僅退讓至90萬為底線,想詢問價格的依據是否法律上有明確規範?若進一步談不攏,走到法律程序,是否法官判的價格會更低?再麻煩協助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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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無行為能力人與限制行為能力人的著作在經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同意後使得利用而後續所帶來的經濟利益及利益分配權一樣要交由法代代理或同意之嗎?利益分配是屬法律上的純獲利益還是非純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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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2月4日母親請代書立遺囑,名下財產只給兒子,不給女兒,立遺囑當下只有兒子和代書及兩位證人在場,隔天2月5日兒子就馬上請代書辦理過戶,請問此行為兒子及代書在法律上是否有所爭議?另女兒事後得知此情況該如何爭取應得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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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政府機關、私人企業可以為了公共利益(如:防止疫情況大)蒐集、利用個人資料(個人是否為確診病人)嗎?歐盟資料保護一般規則(GDPR)、我國現行個人資料保護法在執行上是否有配套調整?EDPB2020.3.19公布說明:https://edpb.europa.eu/sites/edpb/files/files/file1/edpb_statement_2020_processingpersonaldataandcovid-19_e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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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無行為能力人與限制行為能力人的著作在經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同意後使得利用而後續所帶來的經濟利益及利益分配權一樣要交由法代代理或同意之嗎?利益分配是屬法律上的純獲利益還是非純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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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親戚是一個房東,有一位房客租金積欠了5~6個月,租約到期後趕也趕不走,親戚就想了一個方法,就是以低價將房子租出去,在契約上註明且告知新房客若要入住就必須趕走舊房客,請問這樣做會不會有法律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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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父母若將房屋借名登記或贈與給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屬於母親),日後父母其中一方若以法定代理人身分進行代理行為,借名登記與贈與兩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是否侵害問題有什麼分別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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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群網站上常常會看到貼文分享等等,如果不按分享直接引用圖片會不會有侵犯著作權的疑慮,又或者貼文下面常常有人會以有趣的圖片來回訊息,那些人用的圖片會有法律上的爭議嗎,還是說不用經過作者的同意就可以引用?這是合法又或者是合理使用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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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父親。乙方=母親。丙方=甲乙雙方未婚所生之子請問丙方出生後都一直由乙方撫養,甲方跟乙方沒有婚姻關係,有簽署一份由律師見證的協議書,並要求甲方每個月需探視丙方一次並限制時間,若甲方不行使探視,乙方是否能用任何法律條文來讓甲方「強制執行」探視的動作?另外請問,甲丙雙方有驗過DNA確認過甲為丙方生父,並且甲方也依上述律師見證的協議書上寫的條文內容每個月給予撫養費用,請問這樣丙方在法律上是否為甲方的「婚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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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無駕照的限制行為能力人,透過謊報資料騙過租車行,成功租借到汽車,那麼租車者能否主張民法§77、§79,即透過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使此契約產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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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同事故意將清潔馬桶蓋之菜瓜布放在洗手台上,使他人誤用於洗滌碗盤長達兩年。對方辯稱大家應使用自己的清潔用具他個人沒有在洗手台洗滌碗盤所以將清潔馬桶蓋的菜瓜布放在洗手台。對話中有明確指出他知道大家都有使用並說某位同事不要惹到他不然他會默默做很多事的言語。雖然已移到洗手台下方但我知道後每日都心生恐懼、噁心。害怕自己仍可能用到不潔的東西污染自己的食物。請問這種行為可否提告。法律上可否給這種人教訓。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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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去世約兩年,父親中風無行為能力,先前由妹妹監護宣告為父親監護人亦同法定代理人,由於本人之前車禍,才由妹妹親自處理,但是本人也想跟妹妹有相同的權利好分擔,請教一下律師們,可以申請跟妹妹有相同的權利與義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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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樓梯出口,長期被一樓店面佔據,一台賓士+一台摩托車,曾經完全出不去請警察處理過,但因為門口沒有畫上黃線,所以警方也無法完全根治處理,僅能勸導,但沒甚麼作用交通局建議我們去找里長處理畫上黃線,但里長從說話口氣聽起來是不敢得罪,不肯幫忙請問以上情況,在法律上該如何處理為佳,例如,是否可提告妨礙自由或是強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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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為18歲已婚為完全行為能力者,若需要引產是否也只需要配偶同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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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要求台灣人民施打新冠疫苗其所牽涉到的個人權利(人權)有什麼可以要求政府需要重視而公眾利益所的之利益不及,或沒有足夠利益去侵犯個人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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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有A,B及本人三人。本人以合法的方式截取到A,B私下對話中。A向B說本人是低能且向B說自己要(堵)本人。B向A說好。請問在民法刑法上A,B各構成什麼罪?他人私下對話的截圖在法律上力度夠?告得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