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圖1學校教師的聘任和離職?資料來源:黃蓮瑛、王祖瑩/繪圖:Yen一、正職、代理、代課教師的聘任各有什麼不同?(見圖1)在說明教師的離職程序前,必須先了解學校中的老師可以依照聘僱的方式分為正職、代理和代課教師,不同的身分導致他們離職的方式有些不同。正職教師,是指取得教師資格後,在學校編制內的正式專任教師,聘任方式可以分為初聘、續聘及長期聘任,聘約期間可能從最短的1年至最長的7年。除了正式教師,高中以下各級學校中常見的還有代理教師和代課教師。代理老師是為了代理正職教師因故短暫離開學校而留下的職缺,聘約期間由...
辭典
代理人告訴法律行為的相對人,自己代理的本人為誰,目的在保護相對人。
辭典
意即行為人縱不能證明其言論內容為真實,然若能舉出相當證據資料足證其有相當理由確信其言論內容為真實者,因欠缺犯罪故意,而不成立本罪。因此,倘為達特定之目的,而對於未經證實之傳聞,故意迴避合理之查證義務,率行以發送傳單、舉行記者會、出版書籍等方式加以傳述或指摘,依一般社會生活經驗觀察,即應認為其有惡意。  註腳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3376號刑事判決、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5033號刑事判決意旨參照。
辭典
「公示催告」是指有管轄權的法院,依喪失票據、股票等得以背書轉讓之證券權利人的聲請,以公告方式通知不明的利害關係人在特定期間內申報權利。若利害關係人未於該期間內申報權利,將發生劣後行使權利(例如:民法第1162條)或證券無效(例如:民法第718條、第725條)等法律效果。註腳民法第1162條:「被繼承人之債權人,不於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條所定之一定期限內報明其債權,而又為繼承人所不知者,僅得就賸餘遺產,行使其權利。」民法第718條:「指示證券遺失、被盜或滅失者,法院得因持有人之聲請,依公示催告之程序,宣告無效。」民法...
問答
1.房客積欠租金,我該如何催告他支付?一定要用存證信函嗎?或是簡訊、Line可以嗎?2.我催告他在相當期間內支付租金,法律好像沒有規定相當期間是多少天,請問應該幾天才可以呢?如果限他1天內支付有效的嗎?3.如果他一直不付,我該怎麼終止租約?近年來新訂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有特別規定嗎?
辭典
指借款人的信用狀況。特別是在向銀行借款的情況,銀行會評估借款人過去的信用狀況,諸如是否為拒絕往來戶、是否有法院查封紀錄等等。
問答
精神暴力一般而言應還是以錄音為主,但在實務上要如何判定呢?又對被害人的傷害該如何界定是否成立?
辭典
因為違反義務,而遭行政機關剝奪物的所有權,而且所有權一經剝奪,將強制移轉予沒入機關所屬的公法人(稱為終局性剝奪)。如員警A於夜間巡邏公園時發現B手上帶著手指虎,因手指虎屬於內政部公告知查禁物,警察機關於做成處分時,縱漏未併予沒入,也可以單獨對手指虎宣告沒入,不論這個手指虎為誰所有。註腳司法院,〈沒入〉,裁判書用語辭典資料庫查詢系統。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本條例所稱槍砲、彈藥、刀械如下:・・・・・・三、刀械:指武士刀、手杖刀、鴛鴦刀、手指虎、鋼(鐵)鞭、扁鑽、匕首(各如附圖例式)及其他經中央...
辭典
指債權債務關係中的兩方當事人應給對方的給付,處於對價關係,如跟飲料店買飲料時,店家提供飲料給買家跟買家付錢給店家這二個行為,即屬具對價關係的對待給付。在對待給付關係下,當一方未提出給付前,原則上他方得拒絕自己的給付,如前例當飲料店在還沒收到買家的錢之前,可以拒絕交付飲料給買家。註腳民法第264條:「I 因契約互負債務者,於他方當事人未為對待給付前,得拒絕自己之給付。但自己有先為給付之義務者,不在此限。II他方當事人已為部分之給付時,依其情形,如拒絕自己之給付有違背誠實及信用方法者,不得拒絕自己之給付。...
辭典
告知後同意(informedconsent),亦稱知情同意,是指醫師於執行醫療行為前,應將該醫療行為的可能風險(如併發症或副作用)與利益、替代治療方案以及不治療的後果等資訊,以病人能夠瞭解的語言,主動告知並取得其同意後,才可以執行該醫療行為。此法則目的在於規範醫病關係中醫師的告知說明義務,確保病人於醫療關係中的主體性,以保障病人自主決定的權利,使能做出合乎其自身生活形態、符合個人信念價值的醫療選擇。註腳楊秀儀(2007),〈論病人自主權──我國法上「告知後同意」之請求權基礎探討〉,《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36卷2期,...
辭典
圖1公文書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刑法裡面的公文書,指的是「公務員」在從事公務的時候,就「公務員的職務事項」所製作的、對外發生法律效果的文書,才會是公文書,例如戶籍謄本、交通罰單、工程採購契約的契約書等等。同樣要具備文書的基本特性,內容要可以看得出是誰製作的、而且牽涉到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係,內容記載在可以觸碰到的有形載體上。只牽涉到私人之間關係的文書,即使是公務員製作的,也不會是公文書。例如市政府的公務員在午休時間向餐廳叫外送便當,所寫的訂單只涉及到買賣便當的關係,跟公務事項無關,就不會是...
問答
我是某公司的助理人員,因為受到老闆牽連,公司所有人都被判刑另緩刑3-4年...我們公司所有的人,均沒有拿到任何利益,一切都是老闆的個人行為,我們工作只負責處理老闆所交待之事務今天若上訴,會不會影響到一審的結果呢?例如:取消緩刑或加重刑期??
文章
臺灣的生育率持續創新低,美國中情局於2021年發表一份全球總合生育率預測報告,報告顯示臺灣2021年預測生育率為1.07,全球排名倒數第一。政府同年推出了「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其中包含各項育兒津貼與補助,希望能藉此提升生育率。一、有關育兒津貼(一)家有0~未滿5歲幼童可以領多少育兒津貼?所謂的育兒津貼,是政府為了減輕父母養育子女的經濟壓力,而核發一定數額的津貼,如家中有0至未滿5歲的幼童,就可向幼童戶籍所在地的鄉(市、鎮、區)公所提出申請。0至5歲幼童的父母,自2021年8月起,每月可領新臺幣(以下同)3,500元的津...
辭典
圖1死因贈與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雙方約定好,當一方死亡之後,契約就會生效的一種贈與契約,還活著的另一方可以獲贈死亡之人的財產。用法律的用語來說是以贈與方死亡為停止條件的贈與契約。舉例來說,A跟B約定,A死亡之後若B還活著,B可以獲贈A所有的汽車1輛、現金300萬元,就是所謂的死因贈與。死因贈與跟遺贈同樣是跟死亡有關的法律行為,所以在理論上會被拿來比較。但按照晚近的法院實務見解,這兩個法律行為的性質是不同的。延伸閱讀:黃蓮瑛、陳哲瑋(2020),《兩人沒有結婚,但有長期共同生活的親密關係,一方過世後,...
辭典
圖1預告期間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勞工自請離職時必須提前跟雇主說,雇主依法資遣勞工也要提早告知勞工,要提早告知的這段期間,就是預告期間。預告期間會因為勞工在職時間長短而有不同規定:1.工作3個月以上未滿1年:提前10日2.工作1年以上未滿3年:提前20日3. 工作3年以上:提前30日10日、20日或30日的期間從通知的次日起算(通知當天不計),直接依國曆日期計算,包括各種假日,不分是不是工作日。 如果勞資雙方有另外用契約約定,例如勞工自請離職的預告期間比法律規定短,則是優於法令,可以依照約定內容處理;反之,要求勞...
辭典
圖1給付不能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債權人與債務人雙方間所約定的契約標的,已經不存在了,致債務人無法依約履行契約。給付不能的情形,分為客觀給付不能及主觀給付不能:客觀給付不能指任何人居於債務人的角度,都無法將契約標的物交付予債權人,例如買賣雙方約定,賣方要把天上的月亮出賣予買方,但不論是賣方或任何人根本都不可能把天上的月亮摘下來,交付並移轉所有權予買方,此種情形即屬客觀的給付不能。主觀給付不能指債務人自己無法依約將標的物交付給買方,但其他人有給付的可能。例如買賣雙方約定,賣方需在2019年4月1...
專區 - Podcast
近期本土戲劇《斯卡羅》在9月18號播出最後一集,劇情最後的走向在網路上引發討論熱潮。而《斯卡羅》的故事開始在1867年恆春的瑯嶠,這個地區有著閩、客、原住民長年因土地、利益積累的紛爭與角力,加上羅妹號事件而引來的外來勢力,讓各種族群間的問題一觸即發。無論選角卡司、服裝場景,到劇情視角,都掀起各種領域的討論,而其中臺灣史、原住民族更成為大家關注的議題之一。對於原住民族議題,浮現在你心中的好奇有哪些呢?考試制度裡屬於原住民的「加分制度」是在加什麼?為什麼法律上要給這些原住民特殊措施?今年大法官釋字裡對於在...
辭典
是指當事人為了避免適用法律的強制規定,用迂迴、規避、鑽漏洞的方式,來達成法律禁止的效果。例如民法規定利率的上限是16%,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如果這時候債主用預扣、重新約定契約等方式,讓實際超過16%利率的借據,看起來沒有超過,這就是脫法行為;為了保護經濟上的弱者,實務仍會認為實際超過16%的部分無效。註腳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362號民事判決:「所謂脫法行為係指當事人為迴避強行法規之適用,以迂迴方法達成該強行法規所禁止之相同效果之行為而言。」民法第205條:「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十六者,超過部分之約定,...
問答
若在學校發現性騷擾的情況,Q學生尋找諮商輔導員求助,諮商輔導員有通知性平會的義務嗎?Q學生除了找輔導員,還可以用什麼方式求助?流程會是什麼?可以預先準備什麼證據/資料?
問答
看新聞看到法院把具保的保證金還當事人的時候,除了會返還保證金,法院還必須把這段時間的利息也提供給當事人。請問保證金返還包括利息的法律依據是什麼?這樣規定的理由是什麼?這些保證金的利息,是從哪裡來的?法院業務難道還包括讓具保的保證金生利息這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