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
請問,鄰居陽台長期種滿植物,卻任其恣意生長,長期不予修剪,甚至有整長條枝幹竭盡枯乾斷落至一樓住戶環境。反應大樓管理處,此問題不僅僅造成一樓住戶長期為其清理落葉/斷枝,甚至造成排水天溝阻塞。實質情況種種已造成鄰居生活上的不便,卻不見願意改善。求解台灣是否有相關法律可管?感謝🙏
辭典
行政罰法上的責任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行為責任」,另一種是「狀態責任」。行為責任指的是行政機關對違反法規的人,科予行政罰,原則上只處罰違反法規範的行為人,例如:開車超速行駛,行政機關原則上處罰超速行駛的駕駛人。註腳行政罰法第3條:「本法所稱行為人,係指實施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之自然人、法人、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之非法人團體、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其他組織。」最高行政法院95年1月份庭長法官聯席會議(2006/1/24):「又行政罰係處罰行為人為原則……。」
文章
成為殺人案件的律師為被告辯護時,很容易遭來質疑或撻伐,諸如「他是壞人,明明就有殺人,律師為什麼還要幫他辯護?」、「他為什麼不是死刑?為什麼不用負責?」等等。當案件的證據不充分時,律師還可以說被告可能是無辜的,我們應該依照刑事法律的「無罪推定原則」、「罪疑唯輕原則」以及「不自證己罪特權」等原理原則,避免未審先判、讓無辜者蒙冤;此時,進入刑事程序的人民應享有憲法第16條受律師協助的基本權利,避免被告單獨一人面對檢警、法官,可能因為緊張害怕而無法行使自己的權利。然而,在近年的重大社會矚目殺人案件中,有些...
辭典
圖1用益物權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指雖然沒有特定標的物的所有權,但可以占有、使用別人的物而獲得利益的一種物權權利。民法的用益物權有4種,分別是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和典權。以用益物權中的不動產役權舉例,例如為了A地通行的便利,想要利用B地鋪柏油路通到聯外道路,A地和B地所有權人就約好在B地上設定不動產役權供A地通行,並且到地政機關登記,這樣A地所有權人就享有使用B地通行的利益。跟用益物權是一組,會一起出現討論的是「擔保物權」。相較之下擔保物權的權利人不能使用、收益標的物,只是針對別人的物有擔保...
辭典
圖1擔保物權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擔保物權是指權利人針對擔保標的物的價金可以優先受償,以保障他的債權。民法的擔保物權有3種,分別是抵押權、質權和留置權。以擔保物權中的抵押權為例,例如A想要跟銀行借錢,銀行就要求A提出自己或其他人的不動產,設定抵押權給銀行,這樣如果A還不出錢時,銀行就可以將房子拍賣,就房子拍賣的價金優先受償。跟擔保物權是一組,會一起出現討論的是「用益物權」。註腳謝在全(2014),《民法物權論(上)》,修訂6版,頁42。民法第860條:「稱普通抵押權者,謂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或第三人不移轉...
問答
(法律百科編輯朱繼亨回答)棄單有可能構成民法上的「侵權行為」,但起訴程序較為困難民法的侵權行為規定在民法第184條,棄單行為可能會構成該條第1項的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在訴訟實務上,要證明棄單的買家有「故意或過失」並不容易。如果這個買家不是第一次棄單了,比較有可能構成侵權行為;偶一為之的棄單很難主張對方有侵權意圖。但如果我們單純討論「商家可否以侵權行爲起訴棄單者」,理論上是可行的。只是商家起訴後,要如何舉證買家有故...
問答
按《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項之規定,所謂性侵害犯罪,係指觸犯《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第222條(加重強制性交罪)、第224條(強制猥褻罪)、第224-1條(加重強制猥褻罪)、第225條(乘機性交猥褻罪)、第226條(強制性交猥褻罪之加重結果犯)、第226-1條(強制性交猥褻等罪之殺人重傷害之結合犯)、第227條(合意性交與合意猥褻罪)、第228條(利用權勢性交或猥褻罪)、第229條(詐術性交罪)、第332條第2項第2款(犯強盜罪而強制性交)、第348條第2項第1款(犯擄人勒贖罪而強制性交)。關於性交之定義,按《刑法》第10條第5項之規定,非基於正當目...
辭典
圖1物權關係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對於特定標的物有支配、使用、收益等權限,而且具有排他性的關係。物權關係具有對世效、對於任何人都可以主張。
辭典
圖1物權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法律所賦予得支配特定物的權利。註腳王澤鑑(2009),《民法總則》,頁221。
辭典
特殊情況下,法律為保護特定之人,而規定債權人得對抗物權人而受法律之保護。註腳鄭冠宇(2013),《民法物權》,頁21。
問答
違章建築的物權法上保障是什麼?自行出資建築之人可以依民法759因非法律行為,不待登記即取得所有權,然而違建買受人因該建築物不能辦理所有權登記,而無法取得法律上之所有權。實務上,有什麼保障違建買受人的作法?
問答
依照刑法第227條第3項規定:「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這個罪刑的立法理由是未成年人的身心發育還不成熟,無法做出一個是否可以發生性交的決定,因此國家藉由法律來保護其性自主權,使得一個未成年者就算是在自願的情況下與他人發生性關係,未成年人仍會被認定是一位性侵的受害者,而與之發生性行為的18歲以上的成年人都是性侵罪的加害者。因此,雖然你已年滿15歲,但就算你跟你的男友是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發生性關係,由於你的男友是24歲,有責任能力,因此已觸犯刑法第227條第3項規定的性侵罪。由於...
問答
B(男)是否成立刑法第224條強制性交罪,茲述如下︰由於A、B為合意性交,因此不該當本罪之構成要件行為(強暴、脅迫)。客觀構成要件不該當,B不成立本罪。B(男)是否成立刑法第227條與幼童性交罪,茲述如下︰由於A、B已經年滿16歲,因此,並非本罪所欲規制的對象。本罪之客觀構成要件不該當,B不成立本罪。註腳本罪有一個爭點是,該法所稱「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的意義為何。究竟被害人(1)心不甘情不願地與他人發生關係,或是(2)基於利益考量而違背內心意願地與他人發生關係,是否屬於違反其意願之方法?針對此問題,本文採取否定...
問答
關於對公務員行賄罪的說明,請見本站文章:怎麼樣的行為,會成立對公務員行賄?
文章
我國民法依照年齡的不同,將人們區分為「完全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與「無行為能力人」,依此決定一個人可不可以獨立自主的進行法律行為。我們常聽到「未成年人可以……/不能……」就是類似的意思。其中,「簽訂契約」對未成年人來說,就不是一件可以獨立進行的事情。(見圖1)圖1民法中的行為能力有3類型資料來源:雷皓明、張學昌/繪圖:Yen一、「完全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與「無行為能力人」(一)無行為能力人:未滿7歲依照民法第13條,未滿7歲的小孩子「無行為能力」,屬於無行為能力人。這一類的小孩,依照民法...
文章
刑事責任因為涉及生命刑(死刑)、自由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等處罰,對於人民權利的影響甚鉅,所以不只應該作為處罰的最後手段,在適用上也必須謹慎以對,只有法律上有明文規定的「故意犯罪」或「因過失犯下特定之罪」,才能用刑法處罰。換句話說,刑法只處罰「故意」和「過失」的行為;但因為過失犯罪相較於故意犯罪來說,可責難的程度比較輕微,因此,有些行為雖然處罰故意犯,但不處罰過失犯。而刑法中的各種罪名,原則上法條沒有特別寫出「過失」的,就都是指故意犯,以傷害罪為例,普通傷害罪的構成要件就只有寫「傷害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