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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通訊軟體的便利,越來越多雇主藉由通訊軟體交辦公務,也衍生出許多勞工經常於下班時間收到雇主的訊息,需額外利用下班時間回覆老闆的訊息,甚至在家藉由通訊軟體繼續提供勞務。因此先前有新聞報導指出,勞工在非上班時間收到雇主訊息,雇主須補發加班費,但是可否像新聞報導所述向老闆請求加班費,還是需要依據具體個案判斷,以下將列舉三個案例向讀者們說明:(見圖1)圖1下班時間回覆老闆訊息,是加班嗎?資料來源:紀欣宜/繪圖:Yen一、案例一的A任服裝設計師兼企劃是否可以向雇主請求加班費?(一)A是否可以向雇主請求加班,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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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擔在法律上是指相對的這一方在得到好處之後,必須履行一定的義務,如果不履行的話,得到的好處可能會被撤銷。例如民法贈與契約,爸爸把房子送給子女,但要求其中一間房間要保留給爸爸使用,就是受贈子女方的負擔,如果子女沒有履行保留的義務,爸爸可以主張撤銷贈與契約。或例如行政機關核准特定協會辦理課程有經費補助,但行政機關有裁量權時,可以依法要求協會核銷時要檢附課程表、教師鐘點費、學歷證明等,則這些必須檢附的文件資料就是受補助方的負擔,協會沒有履行義務的話,行政機關就可以廢止原本核准補助的行政處分,要求協會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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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背他人意願,而與性有關的騷擾、冒犯都屬於性騷擾。被性騷擾的當下,被害人應該優先保護自己,並可以採取下列行動:一、表明「不願意」性騷擾的成立,以「違背他人意願」為條件。因此事後追究責任時,對方的行為是否違背被害人意願就是一個需要證明的事項。被害人應在當下明確表達自己的不願意,警告對方已構成性騷擾、將提起申訴或告訴,並且將這一個過程都用錄音、錄影的方式留下紀錄,避免對方用「不知違反意願」為藉口逃避責任。二、蒐集證據任何申訴、檢舉或提告,都應該有足夠的證據,才能向主管機關或法院證明性騷擾舉動存在。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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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振條款(threestrikeslaw),或稱三振法案,是一個源於美國法的概念,正式名稱為美國聯邦政府在1991年通過的「暴力犯罪控制暨執法法案」(ViolentCrimeControlandLawEnforcementAct),主旨是針對觸犯暴力犯罪的犯罪者,若已犯下暴力或毒品重罪,則應判決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就如同棒球比賽的規則中,打者遭遇到3個好球就會被判「三振出局」一樣,故又稱為三振法案。而在臺灣,相類似的概念則是於2005年的修法中,基於「寬嚴並進的刑事政策」方針,針對屢次犯罪者的假釋規定進行修正,使得假釋期間內再犯重罪的累犯不得假釋。這個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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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目等則源於日治時期,是過往用來表示土地使用分類(地目)和各種地目的地力優劣等級(等則),所以是兩個名詞一組的說法。地目的分類例如「田」、「旱」、「建」、「道」等。地目等則制度延續至民國,登記簿上的記載與實際使用狀況已多有不符,後來土地使用管制也是以都市計畫、使用地類別等相關法令辦理,而不是以地目作為管制及利用的依據,所以政府在1980年代開始逐步辦理廢除地目等則制度,直到2017年1月1日正式廢除,權狀謄本上不再記載,但民眾如果想參考的話,還是可以向地政事務所申請查詢。註腳林茂雄(1990),〈地目等則存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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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公司向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可以在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發行及交易股票的資格,但興櫃所使用的股票交易系統與上櫃不同。公司申請興櫃的財務及資訊揭露的標準與申請上市、上櫃相比,最為寬鬆,並沒有設立年限、資本額等要求,但仍然有「應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應設置獨立董事,獨立董事席次不得低於2席,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1/5」、「應有二家以上推薦證券商」等申請條件。註腳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6條第1項:「本國發行人符合下列條件者得申請其股票登錄為櫃檯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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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公司法第23條第1項參酌英美法下公司董事之受託人義務,規定公司董事於執行業務時,應盡忠實義務及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見圖1)圖1董事對公司有哪些義務?資料來源:林詩梅/繪圖:Yen一、忠實義務忠實義務的核心乃在於處理董事與公司間利益衝突的問題,亦即董事應避免利用自己為公司執行業務之地位,謀取自己或他人利益而犧牲公司的利益;且於執行業務時,應以公司之最大利益為首要考量。當然,考量公司最大利益,仍應於遵守法令、商業倫理規範之限度內。董事與公司間可能發生利益衝突而引發忠實義務疑慮有各種類型,本文僅介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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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成為受著作權法保障的著作,依據著作權法相關規定、學理及法院裁判見解,須具備以下必要條件,少了一個,就無法取得著作權,建議大家把這系列文章看完。在這篇要跟讀者說明「有人類精神力參與」及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的創作」等二項必要條件。一、要屬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的創作依據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1款,著作是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的創作,因此受著作權保護的對象應限於文化、知識或美學活動的成果。若單純用來說明事務性質或操作方法,或具實用價值或商業價值,但不具有前述文藝性...
範本
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受到性騷擾的被害人,可以填寫這份申訴書,向行為人所屬的政府機關、部隊或學校提出。但如果行為人是單位的最高負責人,要向他所屬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如果不清楚行為人的身分、所屬單位,或他不隸屬政府機關、部隊或學校,則向警察局提出申訴。性騷擾申訴的提起要注意以下時效:(一)一般性騷擾(沒有權勢關係)被害人要在知悉事件發生後2年內提出申訴,最長從性騷擾事件發生日起超過5年就不能提起。(二)權勢性騷擾如果行為人因為教育、訓練、醫療、公務、業務、求職或其他相類關係,而監督、照護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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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羈押與救濟羈押是嚴重侵害人身自由的強制處分,且又是針對尚未經判決確定的被告,因此刑事訴訟法上訂有包括抗告、準抗告、聲請撤銷羈押等多方面的救濟手段。(見圖1)圖1羈押的救濟方式?資料來源:劉立耕/繪圖:Yen二、羈押裁定「做成時」的救濟手段──抗告與準抗告(一)定義抗告:對於法院裁定聲明不服的救濟手斷,方式則是由「當事人」依刑事訴訟法第404條的規定向上級審法院提出。準抗告:對於個別法官處分聲明不服的救濟手段,方式是由「受處分人」依刑事訴訟法第416條規定向做成該處分的法官所屬的法院提起。抗告與準抗告兩個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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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重整人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法院做出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裁定時,會從公司債權人、股東、董事、目的事業中央主管機關,或證券管理機關推薦的專家中,選派重整人,處理各種重整程序中的相關事宜,例如擬定重整計劃、執行經過法院認可的重整計劃、在法院審查重整債權時到場備詢。重整人受「重整監督人」的監督,在執行職務範圍內,也是公司的負責人。註腳公司法第290條第1項:「公司重整人由法院就債權人、股東、董事、目的事業中央主管機關或證券管理機關推薦之專家中選派之。」公司法第303條第1項:「重整人應擬訂重整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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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聘僱外籍勞工是否一定必須經過仲介?雇主聘僱藍領外國人是依據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至10款,聘僱漁工、家庭幫傭或看護、製造業工人或養護機構看護工等。依據同條規定,勞動部訂有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並規定勞雇雙方須訂立書面勞動契約。 換言之,政府僅限制聘僱項目、並審查聘僱資格,沒有強制規定勞雇雙方必定經過仲介公司辦理聘僱程序,雇主也可以自己直接聘雇外籍勞工。惟因目前聘僱外國人相關程序繁瑣,所以雇主大多委任仲介公司代辦流程及提供翻譯服務(圖1)。圖1雇主請仲介聘僱外籍勞工時,三方法律關係資料來源:作者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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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播:本季最終回記得聽到最後呦~立委高嘉瑜遭男友林秉樞家暴的事件再度引起社會對家庭暴力的關注與討論。在事件爆發不久前,衛福部發布了最新的《臺灣婦女遭受親密關係暴力統計調查計畫》,調查顯示在過去一年裡,18到74歲的婦女約每13人就有1人曾經遭受親密關係暴力,其中僅有61.4%的受害者會尋求協助,而影響受害者是否對外求援的因素複雜,包含社會與親友間的輿論壓力、受到施暴者的威脅束縛,或未意識到自己正身處在不當的家庭暴力關係中。哪些關係算是在家暴的對象,同住的親戚間是嗎?未同居的同性伴侶呢?除了肢體上的暴力,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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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資料」的範圍隨著科技發展及人權意識興起,人們也越來越重視個資保護,而所謂的「個資」外洩,當中的個資到底指什麼?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第1款列舉了十幾種資料,認為個人資料包含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字號、護照號碼、特徵等,只要可以識別出是特定個人的資料,都包括在內。二、一般人利用個人資料,原則上必須符合當初蒐集的特定目的,並且在必要範圍內;除非例外符合一定的情形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第1項本文,非公務機關應在「蒐集的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法條的非公務機關,是指「不是」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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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懷孕歧視是什麼?遇到懷孕歧視該怎麼辦?資料來源:梁芷榕/繪圖:Yen從求職、就職到離職等不同階段,女性因為婚姻或生育的規劃而受到懷孕歧視的情況很常見,其中以招募與僱用及離職與解僱這二種牽涉勞雇關係的開始與結束的場合,最容易發生懷孕歧視,法律上是如何禁止懷孕歧視的?(見圖1)一、在前篇曾經提到,由於懷孕歧視本質是針對女性的歧視,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章有關性別歧視禁止的法條都是相關保護規定,不過法條具體對應的情況有些細微的差別:(一)在雇主進行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等情況時,雇主不得因...
問答
18年~19年依公司計畫安排遠赴國外為期一年研修受訓、出發時曾聽聞前輩提醒、研修回國後需完成在職服務兩年滿後才可離職、否則將被公司索賠受訓費用200萬、但此項規定在公司條例準則中未發現、然後本人出發時也未有相關人員告知此項條例、但在今年回國後、收到一張由人事人員交付之最低服務年限合約書、本人納悶的是這張應該是在出發前就先簽署完成再行出發外派研修、因此未同意與補簽該張文件、目前計畫2020年4月轉職(回國後服務滿一年)、這樣的話是否會引起法律問題與糾紛、而我又該如何確保不會被索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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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們先來看看勞動基準法怎麼規定勞工,是指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得工資的人;勞動契約,是指約定勞雇關係的契約。單憑上述勞動基準法規定,就可以明確認定誰是勞工?哪一種契約是勞動契約?當然沒有這麼單純。實務上曾有保險公司與業務員之間的契約性質發生爭議,行政法院判決認定是勞動契約,但民事法院判決認為不是勞動契約(而是民法委任與承攬的混合契約),使當事人無所適從。二、為何釐清保險業務員是否為勞動契約下的勞工如此重要?因為只有勞工才適用勞動法令,而能享有勞動基準法、勞工退休金條例、性別工作平等法、大量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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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徵收的類型了解徵收的基本概念與徵收會發生的正當程序後,本篇說明人民對於徵收不服的救濟方式。說明救濟方式之前,要先討論徵收的類型,因為救濟的方式會依照徵收類型的不同而有差別。主管機關作成徵收決定時,典型的行政行為有以下兩種:(一)行政處分1.徵收處分徵收請求權人提出「徵收計畫書」向中央主管機關(徵收權人)請求發動徵收,而徵收權人審議符合徵收發動的條件,會作成准予發動徵收的核定行政處分。雖然批准徵收的是中央主管機關,但徵收處分的執行是交由地方主管機關,所以土地徵收條例(下稱土徵條例)是規定由地方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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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1分鐘,等於全班40個人被你浪費了40分鐘知道嗎」、「來,東西拿過來我沒收」、「全班把書包拿出來給教官檢查」、「手伸出來,少一分打一下」,這些句子不曉得大家有沒有熟悉的感覺呢? 學生時代會遇到形形色色的老師,有的老師或許會給學生很多啟發,但也有老師會給學生很多體罰。學生時代或許因為懵懂而敢怒不敢言,也可能覺得守規矩就不用怕,或者有人會挺身而出,質疑老師的作法。那這些大家或多或少經歷過的日常,背後到底有哪些法律問題呢?老師可以因為管不動學生,就祭出那些可能違法的方式嗎? 本集節目當中,Yt與Henry將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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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在辦公室曾遇過同事對你工作表現的冷嘲熱諷、批評貶低你的工作能力、在背後攻訐及用不禮貌的方式傳遞公文,甚至工作時短暫的私人行為都被同事拍照等侵犯隱私的行為?如果有的話,或許你正處於職場霸凌的環境,以下進一步介紹職場霸凌的定義及保障權益的相關作法,學會如何自保並遠離職場霸凌。一、什麼是職場霸凌?職場霸凌有明確定義嗎?我國現行法規對於職場霸凌還沒有定義性規定,不過已有法院判決及行政機關的行政指導有相類似的定義可供參考。(一)法院判決有法院實務認為「職場霸凌」,是指發生在工作場所中,藉由權力濫用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