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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血親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與自己有自然血緣的親屬關係,可以分成直系血親與旁系血親。註腳民法第967條:「I稱直系血親者,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之血親。II稱旁系血親者,謂非直系血親,而與己身出於同源之血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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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直系血親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直系血親,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之血親,也就是從自己直接延伸或衍生的血脈。直系血親又分為尊與卑親屬,前者如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後者如子女、孫子女。 註腳民法第967條第1項:「I稱直系血親者,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之血親。II稱旁系血親者,謂非直系血親,而與己身出於同源之血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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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自然血親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原則上只要屬於同一祖先的後代,彼此間具有血緣關係,不管是不是相同的姓氏,就是自然血親,例如父母子女、祖孫。另外,就算不是同一父母所生,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也算是自然血親。雖然自然血親原則上依照血緣認定,但以下兩種是例外:有血緣但不是血親在父母沒有婚姻關係下出生的子女,除非親生父親認領,或是生父和生母結婚,否則縱使親生父親與子女血脈相連,彼此間仍不是法律上的血親,沒有親屬關係。沒有血緣卻是血親如果母親有婚姻關係,即使子女和母親的丈夫沒有血緣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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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旁系血親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依照民法第967條第2項規定:「稱旁系血親者,謂非直系血親,而與己身出於同源之血親。」例如兄弟姐妹,雖非直系血親,但是相同父母所生,出於同源,便是旁系血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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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法定血親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法定血親,又稱擬制血親。本來並沒有血緣(血統)關係,而是由於法律的規定,才成為視同具有血親身分,因此叫作法定血親。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等同有血緣關係ㄧ般(民法第1077條第1項),便是法定血親。註腳民法第1077條第1項:「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親屬間之關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與婚生子女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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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己身所出的血親,例如子女及孫子女。註腳民法第967條第1項:「稱直系血親者,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之血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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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擬制血親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指雙方原本沒有自然血緣的關係,但因法律規定的關係而取得血親身分關係。例如因為收養而成立之養父母子女關係。
文章
一、前言親屬這個名詞,出自民法的「親屬編」。因為繼承大都發生在親屬之間,所以要瞭解繼承的法律常識前,有必要先瞭解親屬概念。二、民法對親屬的分類標準基本上大類除了可以分為血親跟姻親之外,民法還有三種區別標準:(一)親系(直系跟旁系)、(二)輩分(尊親屬與卑親屬),以及(三)親等(一親等、二親等、三親等……)的區分。以上這些標準互相交錯結合運用後,將產生各種排列組合,法條因此以此為基礎,安排各自的法律效果,例如子女有扶養直系血親尊親屬的義務或是旁系姻親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不得結婚。三、親系──直系...
問答
這個問題牽涉到民法上的親屬定義,以及具特定親屬關係不得結婚的問題,以下簡要說明:民法上的「親屬」是什麼?民法上的親屬又可以分成有血緣關係的「血親」,以及透過配偶關係延伸的「姻親」。所以總共有以下類型:血親又可以分成直系血親與旁系血親,直系血親是指生出自己或自己所生的人,例如父母、祖父母、子女、孫子女;旁系血親則是與自己同源的人,例如兄弟姊妹、叔伯姑姑、阿姨舅舅等等。姻親可以分為3種,分別是:血親之配偶例如自己兄弟姊妹的配偶(嫂嫂、弟媳、姊夫、妹夫),或者是父母的兄弟姊妹的配偶(嬸嬸、舅媽、姑丈、...
問答
這個問題牽涉到民法上的親屬定義,以及具特定親屬關係不得結婚的問題,以下簡要說明:民法上的「親屬」是什麼?民法上的親屬又可以分成有血緣關係的「血親」,以及透過配偶關係延伸的「姻親」。所以總共有以下類型:血親又可以分成直系血親與旁系血親,直系血親是指生出自己或自己所生的人,例如父母、祖父母、子女、孫子女;旁系血親則是與自己同源的人,例如兄弟姊妹、叔伯姑姑、阿姨舅舅等等。姻親可以分為3種,分別是:血親之配偶例如自己兄弟姊妹的配偶(嫂嫂、弟媳、姊夫、妹夫),或者是父母的兄弟姊妹的配偶(嬸嬸、舅媽、姑丈、...
問答
提問人與孩子的生父之間法律上的關係,分別說明如下:沒有親屬關係法律上的親屬關係只分成2種:血親和姻親。血親血親必須有血緣關係,例如自己的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等都是血親。提問人和孩子雖然有血緣關係,是血親,孩子也同時是對方的血親,但自己和對方並不會因此就產生血緣關係(可以想像就算是夫妻也只是配偶,不是血親關係),所以雙方沒有血親關係。姻親法律上的姻親,是因為結婚所產生的親屬關係,依照法律規定,只有以下3類才是姻親,避免親屬範圍無限擴張:血親的配偶例如自己兄弟姊妹的配偶,或是小孩的配偶,與自己會有姻親關...
文章
上篇文章解析了民法喪失繼承權的規定,本篇接著要將法條實際運用到不同案例。一、案例一:親生血緣無法透過斷絕親子關係的方式讓子女喪失繼承權(一)自然血緣的親子關係不能說斷就斷在我國民法中,親子關係可以分成「自然血親」和「法定血親」。例如X生下Y,那麼X跟Y之間就具有「自然血親」的關係。但假如Y出養給Z,Z合法收養Y之後,Y跟Z之間就會成立「法定血親」。因為自然血親是基於「出生」而發生,所以除非能證明不是婚生子女,進而提起婚生否認之訴外,原則上不可能因為父母子女說要斷絕關係就可以斷,因此,即便雙方白紙黑字簽名或...
問答
提問人您好:阿公與男友的阿嬤是兄妹,表示您與男友有相同的曾/外曾祖父母,屬於出自同源的旁系血親。而依民法規定,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不可結婚(包含六親等)。旁系血親親等的計算,是從自己開始往上數,數到與對方的同源處再往下數。以您的案例,簡單敘述如下從自己到父母是一親等;父母往上到阿公是二親等;再往上到曾/外曾祖父母(與男友的同源處)是三親等;從曾/外曾祖父母(同源處)往下到男友的阿嬤是四親等;男友的阿嬤往下到男友父母是五親等;男友父母到男友是六親等。因此您與男友屬於六親等旁系血親,法律上無法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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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民法第968條規定:「血親親等之計算,直系血親,從己身上下數,以一世為一親等;旁系血親,從己身數至同源之直系血親,再由同源之直系血親,數至與之計算親等之血親,以其總世數為親等之數。」舉例來說,A與B婚後生下D及E,則D與E的親等計算方式即為:由D往上追溯至D與E的共同血親A及B,再由A及B往下數至E,所以D與E為二等親。註腳民法第968條:「血親親等之計算,直系血親,從己身上下數,以一世為一親等;旁系血親,從己身數至同源之直系血親,再由同源之直系血親,數至與之計算親等之血親,以其總世數為親等之數。」
問答
繼父母子女之間沒有繼承關係繼父母子女是俗稱,在法律上並沒有這樣的用語。男女雙方與前配偶均有孩子,男女雙方結婚後,各自的孩子成為對方的「繼子女」,夫妻兩人成為對方子女的「繼父母」。民法第1138條有規定繼承人資格,繼父母子女之間並沒有繼承關係。回到提問,如果父親死亡,繼母於前夫生的兩位女兒沒有繼承權。繼父母子女之間沒有血親、姻親的親屬關係依照民法第967條規定,血親指彼此有血緣關係,像是子女、孫子女、父母、祖父母、姑叔姨舅、兄弟姊妹、堂表兄弟姊妹等。依照民法第970條規定,姻親包含三種類型:血親之配偶、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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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位繼承的意思依照民法第1140條之規定,具優先繼承順位之直系血親卑親屬,如果在繼承開始前死亡或是喪失繼承權者(稱為被代位繼承人),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稱為代位繼承人)代位繼承其應繼分。代位繼承制度的目的,是為了保護代位繼承人,以及維護繼承的公平。二、代位繼承的要件(見圖1)圖1什麼是代位繼承?資料來源:林意紋/繪圖:Yen(一)被代位繼承人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1.被代位繼承人於繼承開始前死亡人的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繼承人必須在繼承開始時仍然活著,才能繼承被繼承人之遺產,此即所謂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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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988條規定了3種無效的婚姻,包括未辦理結婚登記、近親結婚、重婚的情形。(見圖1)圖1什麼!婚姻在以下情況是無效的?資料來源:楊舒婷/繪圖:Yen一、未辦理結婚登記(民法第982條)因為現行民法已經明文規定結婚必須向戶政機關登記才能有效,因此假若沒有經過登記,結婚當然無效。二、近親結婚(民法第983條)基於家庭倫理和基因優生學考量(近親繁衍可能會有生物上發展的疑慮),民法規定一定親等內的血親或姻親不得結婚:(一)直系血親、直系姻親若雙方是直系血親(例如阿嬤與孫子)或直系姻親(例如媳婦與公公)的關係,不得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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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的親系是指親屬上下左右連貫的系統,分成直系和旁系兩種。直系血親,就是指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的血親親屬。己身所從出,是指自己是從那裡來的,也就是自己是從爸媽、祖父母、曾祖父母一代代來的;從己身所出,則是指從自己這裡出生的,也就是自己的子女、孫子女等。旁系血親,則是直系血親以外的同源血親親屬,例如兄弟姊妹、舅舅阿姨叔伯姑姑、外甥姪子女等。至於姻親的親系,則是依照配偶的親系。如果是配偶的直系血親,就是自己的直系姻親,例如跟公婆的親系就是直系(姻親)。註腳林秀雄(2022),《親屬法講義》,第7版,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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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子女扶養父母的快問快答資料來源:作者/繪圖:Yen一、誰可以享有受扶養的權利?(見圖2)(一)誰可以享有扶養的權利?前提是要有人負有扶養義務。而依民法第1114條第1款,直系血親互相負有扶養義務,例如父母子女間相互負有扶養義務。(二)至於扶養要件為何?依照民法第1117條,受到扶養的人,要符合1.不能維持生活而且2.無謀生能力,這是生活扶助義務。但是如果接受扶養的是直系血親尊親屬,例如父母,只需要達到不能維持生活程度就可以,而不必判斷有無謀生能力。這也就是法律上所謂生活保持義務,指即使扶養義務人經濟生活上有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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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皆有死,一旦死亡,除了按照習俗或信仰辦理後事外,最重要的就是同時也發生繼承這件事情。人在死亡前,叫做財產;死亡發生的當下,就改稱為遺產了。而民法上的繼承,不分財產或負債,一律在死亡當下就當然繼承。一、誰有繼承權?——法定繼承人依照我國民法規定,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例如子女、孫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是法定繼承人,也就是民法規定有繼承權的人。所以在A死亡後,B、C、D、E、F、G、H、I與J都屬於A的法定繼承人。二、誰可以先繼承?——繼承順序雖然法定繼承人有那麼多人,不過並不是每一個法定繼承人都會同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