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
想要買、賣預售屋的人會需要這個範本。預售屋同樣涉及到不動產的所有權變動[1],所以也有以書面方式訂定移轉所有權,以及土地權利變更登記的問題[2]。同時,因為不動產買賣涉及到的金額與權利義務通常都很複雜,訂立書面契約會更有保障[3]。
二、範本的來源
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來自行政院全球資訊網(2023),《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下載PDF檔(.pdf)請點我。
註腳
-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4條第1款、第3款:「
一、不動產︰指土地、土地定著物或房屋及其可移轉之權利;房屋指成屋、預售屋及其可移轉之權利。......
三、預售屋︰指領有建造執照尚未建造完成而以將來完成之建築物為交易標的之物。」 - 民法第758條:「
I 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II 前項行為,應以書面為之。」
土地登記規則第4條第1項第1款:「下列土地權利之取得、設定、移轉、喪失或變更,應辦理登記:一、所有權。」 - 按照民法第166-1條規定:「
I 契約以負擔不動產物權之移轉、設定或變更之義務為標的者,應由公證人作成公證書。
II 未依前項規定公證之契約,如當事人已合意為不動產物權之移轉、設定或變更而完成登記者,仍為有效。」
不動產的買賣契約原則上應由公證人公證並作成公證書,不過由於這個條文目前還沒有生效,所以沒有由公證人作成公證書,還是會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