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托育服務的家長、監護人、照顧者會需要。按照相關法令的規定,到宅托育服務,是指托育人員受到兒童的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者的委託,直接到兒童的居住地點,或者其他由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者所指定的地點,提供托育服務[1]。家長,監護人,照顧者可以參考此範本,跟托育人員訂立契約[2]。 相對來說,如果想要將兒童送到托育人員所提供的處所,取得托育服務的人,可以參考「在宅托育服務契約範例」。
到宅托育服務契約範例,來自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全球資訊網(2019),《到宅托育契約範本》,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
註腳
黃蓮瑛、黃偵甯(2023),《如何找到合格保母?保母一次可以帶幾個小孩?超收有什麼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