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持有跟蹤騷擾保護令,在保護令有效期間到期前,當被害人是未成年人、身心障礙者或因故難以委任代理人,他的配偶、法定代理人、三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覺得加害人還是有跟騷行為,需要延長保護令期間[1],會需要這個範本。
法定代理人或前述親屬一開始要幫被害人聲請跟蹤騷擾保護令時[2],可以參考「聲請跟蹤騷擾保護令狀(二)(跟蹤騷擾防制法第3條第1項之被害人,由第5條第1項後段之人為被害人聲請)」。
聲請延長跟蹤騷擾保護令有效期間狀(二)(跟蹤騷擾防制法第5條第1項後段規定之人為被害人聲請)範本,來自司法院全球資訊網(2021),《聲請延長跟蹤騷擾保護令有效期間狀(二)(跟蹤騷擾防制法第5條第1項後段規定之人為被害人聲請)》,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pdf)請點我。
註腳
李莉娟(2022),《跟蹤騷擾不再來!如何用「跟蹤騷擾防制法」保護自己?》。
謝宜霓(2022),《被跟蹤怎麼辦?》。